梅州市金融工作局
机构职能
(一)综合研究分析地方金融宏观形势、年度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性意见;汇总、制订地方金融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提出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加强金融业服务的意见 和政策建议。
(二)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以及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组建和监管、风险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地方金融机构执行的情况等。
(三)承担拟订本市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政策、规划和措施,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承办企业上市前的改制、上市协调等有关工作。
(四)协助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进行监管;组织协调防范、处置、化解上市公司的风险;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以及进行资产重组、收购兼并、股权交易[2]等。
内设机构
人秘科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人秘、党务、财务、后勤、接待等机关事务工作;制订机关内部综合性规章制度;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资本市场科
承担拟订本市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政策、规划和措施,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承办企业上市前的改制、上市协调等有关工作;协助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进行监管;组织协调防范、处置、化解上市公司的风险;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以及进行资产重组、收购兼并、股权交易等。
金融科
综合研究分析地方金融宏观形势、年度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性意见;汇总、制订地方金融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提出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加强金融业服务的意见和政策建议;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以及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组建和监管、风险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地方金融机构执行的情况等。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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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梅州市政府机构,梅州市人民政府
- ↑ 股权交易有哪些风险?,搜狐,2019-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