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鴻案
出處
《後漢書》卷八十三〈逸民列傳·梁鴻〉~2765~ 梁鴻字伯鸞,扶風平陵人也。……埶家慕其高節,多欲女之,鴻並絕不娶。同縣孟氏有女,狀肥丑而黑,力舉石臼,擇對不嫁,至年三十。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鴻聞而娉之。女求作布衣、麻屨,織作筐緝績之具。及嫁,始以裝飾入門。七日而鴻不荅。妻乃跪床下請曰:「竊聞夫子高義,簡斥數婦,妾亦偃蹇數夫矣。今而見擇,敢不請罪。」鴻曰:「吾欲裘褐之人,可與俱隱深山者爾。今乃衣綺縞,傅粉墨,豈鴻所願哉?」妻曰:「以觀夫子之志耳。妾自有隱居之服。」乃更為椎髻,著布衣,操作而前。鴻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曜,名孟光。……遂至吳,依大家皋伯通,居廡下,為人賃舂。每歸,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
東漢梁鴻家貧好學,不仕,與妻孟光隱居霸陵山中,以耕織為業。後避禍去吳 。居人廡下,為人舂米,歸家, 孟光為之備食,舉案齊眉,守貧高義,相敬如賓。世傳為嘉話。後以「梁鴻案」概敘其事,寓夫妻恩愛之義。
元 王實甫《西廂記》第三本第二折:「他人行別樣親,俺根前取次看,更做到孟光接了梁鴻案。」
明 梅鼎祚《玉合記·參成》:「我雖慚 司馬 之琴,願舉 梁鴻 之案。」
《紅樓夢》第四九回:「那『鬧簡』上有一句說的最好,『是幾時孟光接了梁鴻案?』這五個字不過是現成的典,難為他『是幾時』三個虛字問的有趣。」
唐 李商隱 《重祭外舅司徒文》:「紵衣縞帶,雅貺或比於 僑 吳 ;荊釵布裙,高義每符於梁孟 。」
汪文溥 《題亞子分湖舊隱圖》詩:「新居廡下同 梁 孟 ,舊宅衡門憶家衖。」
解釋
世傳為嘉話。後以「梁鴻案」概敘其事,寓夫妻恩愛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