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名詞,表示古代的書桌。[1]
餐飲業廚房裡的案子(四川人稱「 墩子」)也就是配菜員,負責每天保管和切配菜工作。又分紅、 白案。
紅案:負責給熱菜、涼菜、 蒸菜、煲湯配菜
白案:負責給麵點、主食配菜
桌子是一種常用家具,上有平面,下有支柱。可以在上面放東西或做事情。有光滑平板、由腿或其它支撐物固定起來的家具,用以吃飯、寫字、工作或玩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