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坞街道
桃花坞街道 |
中文名 :桃花坞街道 所属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 |
桃花坞街道(已撤销),隶属于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地处姑苏区南部,东与观前街道接壤,南与沧浪区南门街道交界,西至护城河与金阊区石路街道相望,北至护城河与苏锦街道为邻,总面积2.65平方千米。2011年末,桃花坞街道辖区户籍人口6.13万人。 1956年3月,设北塔区桃坞街道。2003年9月,金门街道、桃坞街道合并为桃花坞街道。截至2016年7月,桃花坞街道辖9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桃花桥路101号。2017年3月,撤销桃花坞街道、石路街道、金阊街道,以原三街道管理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姑苏区金阊街道。 2011年,桃花坞街道财政总收入23525万元。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4228万元,增值税2377万元,企业所得税2047万元,个人所得税1358万元。人均财政收入3838元。 [1]
目录
位置境域
人口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桃花坞街道辖区常住人口5.13万人,男性25644人,占49.9%;女性25752人,占50.1%。2011年末,桃花坞街道辖区户籍人口6.13万人,城镇化率100%。登记在册暂住人口13572人。2011年,人口出生率3.3‰,人口死亡率5.1‰,人口自然增长率-1.8‰。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3132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桃花坞街道财政总收入23525万元。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4228万元,增值税2377万元,企业所得税2047万元,个人所得税1358万元。人均财政收入3838元。
工业
2011年,桃花坞街道工业总产值达到3.45亿元。
商业外贸
2011年,桃花坞街道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5.04亿元。辖区内有特色商业街4条。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桃花坞街道有幼儿园6所,在园幼儿1347人,专任教师112人;小学3所,在校生1970人,专任教师18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2所,在校生2300人,专任教师220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普通高中1所,在校生1350人,专任教师140人;中等职业学校1所,在校生1500人。
文体事业
2011年末,桃花坞街道有文化艺术团体11个,街道文化站1个,博物馆2个,社区文化活动室9个。社区图书室9个,藏书3000余册。2011年末,桃花坞街道有体育场地10处。100%的城市社区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81%。
医疗卫生
2011年末,桃花坞街道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5个,其中三级甲等专科医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3个,民办门诊部1个。2011年,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1.5万人次。
社会保障
2011年,桃花坞街道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454户,671人,支出374.5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79人,抚恤事业费支出73.6万元。社区服务设施15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个,社区服务站9个,老年公寓4个,残疾人日间托养机构1个。设有“绿马甲”乐龄居家养老中心,负责为全区符合条件的141位老人、残疾人提供无偿居家养老服务。街道精神卫生日间康复站托管残疾人共55人,日间照料床位10张。2011年,新增就业岗位1231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305人,困难就业对象实现再就业372人,就业率达96.4%;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