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山机组
桂山机组(旧称新龟山发电所),日治时期台湾电力株式会社建于建于1939年(昭和14年),1941年(昭和16年) 竣工。为新店溪流域第三座的水力发电厂。建筑外表壁饰近年几经更换,然室内构造与门窗仍保留完整日治时期风貌,包括日式磨石子扶手、木制窗台与铁制扣件。[1],2011年(民国100年)12月6日指定为新北市历史建筑。[2]。
目录
历史沿革
日人对于新店溪流域蕴藏的水力,曾于1930年代调查评估,认为可开发电力的地点,尚有南势溪两处、北势溪两处、坪林溪一处,发电容量共可达55,000瓩。1937年,中日战争爆发,在南进扩张的野心下,展开新龟山发电所(今桂山机组)与乌来发电所(今乌来机组)的建设计画。原本日人还规划了南势溪上游的南势发电所、北势溪上游的竹坑发电所,但后两者最终仅见于书面设计规划,并未动工。1939年7月,新龟山发电所兴工,发电所位于南势溪与北势溪交会口的大粗坑山麓下,新龟山堰堤位于发电所上游约五公里处的南势溪,为混凝土重力坝,坝长100公尺,坝高8.5公尺,蓄水量15万2千立方公尺,引水道约长三点五公里。新龟山发电所在1941年2月运转发电,装置2部竖轴法兰西斯式水轮发电机,发电量约13,000瓩,初期使用的发电机线圈材质差,还曾烧毁多次,更换新线圈后,才稳定运转。由于新龟山发电所完工后,南势溪的水被其拦水坝阻拦,位于下游的旧龟山堰水量骤减,于是在1943年裁撤旧龟山发电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