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静芸
生平
其父林秋江,为林大全之子,日治时期生于台湾台中,出身台中公馆望族。中学就读台中二中,毕业后赴日本,就读松本高校。之后考取东京帝国大学医学院,毕业后成为一名外科医师。其母陈淑惠,为陈水潭之女,毕业于日本昭和女子大学家政系。林静芸为长女,其兄林恺硕,其弟林于昉[1]。
毕业于台湾大学医学系(57级)。进入医院后,取得外科专科医师资格,成为台湾首位女性外科医师。
家庭
争议
医疗纠纷
2005年,艺人白冰冰召开记者会,称其侄女嘉嘉,接受林静芸双眼皮整形手术后,手术失败,指控林静芸没有医德,不闻不问,要求赔偿。林静芸诊所未做出公开回应[2]。
违反药事法
因为她在卫生署尚未核可前,使用果冻矽胶为九名病人隆乳,遭检方起诉。地方法院一审,以违反《药事法》处一年徒刑。2012年,最高法院依违反药事法的贩卖非法输入之医疗器材罪将她判刑8月,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于2年内提供120小时的义务劳务,全案确定[3][4]。
注释
- ↑ 高有智. 家传廖继春逾亿元浮雕 姊是林静芸. 中国时报. 2010-11-14.
- ↑ 冯议贤、林相美. 整型纠纷 白冰冰杠上林静芸. 自由时报. 2005-10-19.
- ↑ 偷跑矽胶隆乳 林静芸改判缓刑3年. 联合报. 2012-04-03.
- ↑ 刘昌松、胡守得. 违法隆乳 林静芸缓刑定谳. 苹果日报. 2012-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