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投姐
《林投姐》是在中国台湾省流传甚广的民间故事,与《周成过台湾》、《吕祖庙烧金》、《疯女十八年》共称“清代台湾四大奇案”,又与《吕祖庙烧金》、《陈守娘显灵》合称“府城三大奇案”。
故事的起源有两种说法,台湾史地学家林衡道在其著作中曾主张林投姐的故事是来自大陆的“望夫传说”系列,而另一种说法则认为林投姐的故事是发生在台湾拓垦时,道光、咸丰年间台南盐水到嘉义布袋一带的民间故事。而林投姐的身份和故事结局在不同的版本也有所差别。但故事主轴均是架构在女主角被骗财骗色后上吊于林投树林,死后冤魂不散而得其名。[1]
目录
故事大纲
林投姐有两个主要的版本,一个据信是由大陆的望夫系列故事流传而来,而另一个较广为流传的则是负心汉的故事。
望夫故事
附近有一女子,因为丈夫出海久而不归,于是每天站在海边等待他的丈夫。经年累月之后,由于等不到丈夫归来,最后哭死在林投树下。而因为女子冤魂不散,当地居民常在海边的林投树下,看到披发的女鬼出没。
负心汉故事
清末时在台湾台南的赤崁楼西南方,住着寡妇李招娘和她的三名幼子。李昭娘的丈夫陈明通在渡海赴大陆做生意时,由于海上风浪太大,船只被打翻而在黑水沟(台湾海峡)坠海而死。丈夫死后,李昭娘靠着亡夫遗产独自抚养三名幼子。此时,丈夫生前好友周亚思(另称周阿思或周阿司)常来家里嘘寒问暖,李昭娘对周亚思也因此日久生情。但由于当时的社会道德礼俗较为保守,过往甚密的走动于是引起邻居及熟人的非议,但由于周亚思对李昭娘立誓“若把你遗弃,愿受天罚”,李昭娘便嫁给了周亚思并将亡夫的财产交给他打理。
但周亚思接近李昭娘却只为了她的财产,周亚思用李昭娘的钱财买了一批樟脑及红糖运到香港,卖掉获得暴利之后即回到原籍汕头并另娶新妻,并遗弃仍在台湾等待的李昭娘。在台湾的李昭娘毫不知情依旧等待周亚思的归来,但周亚思却音讯全无,李昭娘也渐渐用完亡夫的遗产使生活陷入绝境,在两个孩子相继冻饿而死后,李昭娘最后在一个雨夜里扼死幼子并上吊于林投树。此后,林投树树林附近常有女鬼出没,并以冥纸买肉粽,乡人为了地方上的安宁,于是募钱盖庙,供奉香火,尊称其为“林投姐”。
但立庙并不能消除李昭娘心中的怨恨。某日大雨时,有个汕头来的算命先生入庙躲雨,李昭娘的冤魂因此现身相求。算命先生答应为她刻一个神主牌,放在雨伞里让她的冤魂能随自己渡过黑水沟,到汕头寻找周亚思。在抵达汕头之后,李昭娘的冤魂在周亚思次子弥月之日在周亚思家里出现,周亚思看到之后大吃一惊,随即精神失常,在厅堂上喃喃自责,最后拿起菜刀杀死自己的妻子和两名幼子,然后自杀。
不同的版本在情节上略有出入,诸如带李昭娘至大陆的并非算命先生,而是官府当差的衙役,在歌仔戏曲中的角色则是另一个被周亚思所欺骗的人。而骗财骗色的角色也有所不同,一说是李昭娘亡夫好友,也有说是地方上的地痞。立庙过程也有所不同,有说是乡人所立,也有说是林投姐阴魂所庇荫的赌徒还愿所盖。结局也有渡海与否的差异,但相同的是女主角均在林投树下投环自尽,并化作厉鬼。
民俗文化
歌仔戏《林投姐》是歌仔戏在野台戏表演时常常上演的夜戏剧目,通常只要一个晚上就可以演完,由于剧情悲戚,演出时多着重于苦旦戏。林投姐成为弃妇时的长篇哭唱、女鬼洗台、唱悲歌、各种舞台效果以凸显鬼魅出现惊吓路人,以及渡海后显灵等,是本剧在戏台上表演时的特色。而在戏曲表演的内涵上,林投姐的故事则是属于最后坏人必得严惩报应以劝人为善的道德寓意。
电影
1956年时,随着台语电影市场的崛起,林投姐首次被拍成电影。1979年时,林投姐再次被拍成电影,演员包括柯俊雄,高振鹏,吴帆,杨丽花,郑胜芬等人。1988年时,台湾导演丁善玺再次重新拍摄林投姐的中文电影,演员有姜大卫、施思、颜凤娇、孙亚东、孙晓威及刘引商等人。
视频
林投姐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流传百年的台湾民间故事:林投姐复仇记 ,搜狐,2019-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