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幼春
林幼春(1880年2月24日-1939年8月24日),名进,字南强,谱名资修,号幼春、老秋,通称林幼春。生于福建福州,为林文察从孙以及林文明之子,母何氏为福州人,4岁时随父母返回台湾雾峰定居,为雾峰林家成员,不仅是日治时期台湾文学家,亦是社会运动家。
目录
简表说明
年表简介
- 1879年,正月廿九日生于福建福州,为雾峰林家的第七世。
- 1895年,台湾割让日本,随叔父林痴仙(著名诗人)奔走泉州,不久又返回台
- 湾。
- 1898年,以六首七律歌咏台湾民主国诸位抗日将领,因此文名大振。
- 1902年,与叔父林痴仙创立诗社“栎社”,社中成员多具反日色彩。
- 1911年,接待在中国因政变逃亡的梁启超,与他在雾峰莱园唱诗抒发胸怀。梁 启超见林幼春的作品后,惊叹不已,称之为“海南才子”。
- 1918年,秋天,“栎社”与“鳌西吟社”开联吟会,创台湾诗社联吟风气之先 。冬天,与蔡惠如共同创立“台湾文社”。
- 1919年,元旦,“台湾文艺丛志”创刊,担任理事。
- 1921年,“台湾文化协会”创立,担任专务理事。
- 1923年,“台湾议会期成同盟”成立,被推为专务理事。同年十二月,于“治 警事件”中被捕。
- 1924年,带病入台中监狱服刑。
- 1927年,“台湾民众党”成立,担任顾问。
- 1939年,病逝雾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