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召棠
林召棠 |
中文名:林召棠 職務:翰林院修撰 朝代:清朝 |
林召棠(1786~1873),字愛封,又字蓉舟,號芾南,吳川縣霞街村人。清道光三年(1823年)狀元,也是粵西地區歷史上唯一狀元,授職翰林院修撰。
召棠出生於書香門第之家。其父雨屏曾任東安縣教諭。召棠年十一隨父到館學習,攻讀《莊子》及《王漁洋集》,酷愛四六文,喜學詩詞。年十八,應童試,取得生員資格,學使姚文田贊之為「海濱秀才」。嘉慶十七年(1812年),學使程國仁(河南商城人)選充癸酉科拔貢生,命入官署肄業。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應順天鄉試中舉,志猶未已。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道光元年(1821年),先後兩次參加會試均落第,以功名有餒意志,不欲逐角文壇,即回東安見父。適值此時,程國仁受職廣東布政使,召棠前往拜會,深受程國仁的教誨與激勵,從而繼續奮力進取。道光三年(1823年)召棠第三次參加會試,被取中二十八名,殿試拔為一甲,狀元及第,授職翰林院修撰,充國史館纂修官。
道光十一年(1831年)六月,為陝甘正主考,立心為國求才而自我告誡:一不徇私舞弊,受賄貪財;二不崇尚浮華,誤選紈鷈;三務求真才實學,擇其優秀。其言必行,行必果,備受陝甘士人讚頌。當年九月,回京復命,適逢軍機大臣穆彰阿慶壽,召棠無奈送上五百兩白銀作為壽禮,穆彰阿嫌少,拒而不受。時隔不久,穆彰阿向召棠索借二萬兩白銀,召棠無法籌措,自度不能於群奸中立足,翌年以乞終養而告退還鄉。
道光十三年(1833年),受制軍盧厚生之聘,主講於肇慶端溪書院,長達十五年。召棠治學嚴謹,教導有方,造就了一批俊秀良才。道光十九年(1839年),林則徐奉旨到廣東查禁鴉片,曾致書召棠詢問查禁鴉片事宜。召棠敬復,讚頌林則徐嚴厲禁煙的壯舉和崇高的愛國主義精神。林則徐也極為欣佩召棠的不願與清廷穆彰阿之徒同流合污,引退歸田,教書育人,造福桑梓,特書「彩衣榮似三公袞,珂第祥留五色雲」對聯贈寄,以表敬意。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召棠離端溪書院回吳川老家頤養,不習奢華,甘居平淡,待人平和,好為善事。當時,與他同科的探花王廣蔭在京任職,知悉召棠淡泊生涯,起念同僚之誼,奏准將吳川鹽圍稅予以補給,召棠卻而不受。此金保存省里多年,後由同鄉陳蘭彬代送回京。族中祭祖,所分給他的穀物,半留義倉,以備賑濟饑民。召棠不僅注意修身,而且注意齊家,撰寫《治家格言》,教育兒孫時刻要牢記:「食飯當思耕田人之苦,著衣當思織布人之勞。」
林召棠晚年,或吟詠於高雷山川濱海,或揮毫落筆於書齋。其書法,歐底趙面,自成一家。其詩詞頗多佳作,清麗可頌,膾炙人口。一生主要著述有《心亭亭居詩存》、《心亭亭居文存》、《心亭亭居筆記》等手抄本,而刊行於世的則散載於《萬花谷》(專載清代翰林班詩作)、《高州府志》、《吳川縣誌》。召棠高壽至87歲,卒於同治十一年(1872年)十二月十二日。[1]
目錄
參考來源
- ↑ 廣東歷史上出的9個文狀元,你都了解麼 搜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