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財政局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杭州市機構改革方案》,市財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財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財政、稅收、財務、會計、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等法律法規。擬訂全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有關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提出全市性財政立法規劃建議。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等地方性法規、規章。監督財稅法規、政策執行。
(三)負責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編制全市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報告全市和市級預算及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負責市本級預決算公開。研究提出市以下財政體制改革的建議並組織實施。完善市對區、縣(市)的轉移支付制度,指導全市鄉鎮財政工作。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負責統一公共支付平台應用推廣。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組織制定財政專戶、預算單位賬戶及資金存放管理制度。負責市級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與管理。負責編制全市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權責發生制政府財務報告。
(六)負責全市政府採購的監督管理。負責政府採購對外事務。
(七)負責管理政府內外債。負責管理地方政府債務,防範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的貸(贈)款業務。
(八)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市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市屬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代表市政府對相關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擬訂行政事業性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匯總和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
(十)按權限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負責匯總和編制全市和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制定社會保險基金財政補助政策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參與制定社會保險政策。管理市級各項社會保障支出,負責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2]。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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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剛剛,杭州任命了一批新局長(主任)!,搜狐,2019-01-08
- ↑ 杭州市財政局主要職責,浙江政務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