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紅燦
消法
國家工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局長楊紅燦說,針對實踐中存在的較為突出的問題,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一方面明確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另一方面,對應的在經營者義務中,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要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應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經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泄露、丟失。
楊紅燦說,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信息泄露、丟失的情況下,經營者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沒有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經營者就不得向他發送商業性信息。另外,在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裡面還增加了對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的規定。[1]
人物履歷
國家工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局長。
曾任工商總局競爭執法局局長。
任免信息
2018年8月,任楊紅燦為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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