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燾
李燾(1544年-1625年),字若臨,號斗野,人稱「槎城之魁」,循州河源上城石獅人(今廣東省河源市源城區上城)。
李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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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雲南巡撫都察院右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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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廣東布政使司河源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若臨,號鬥野 | |
出生 | 明朝嘉靖廿三年(1544年) 廣東河源縣 | |
逝世 | 明朝天啟五年年(1625年) 廣東河源縣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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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生平
明穆宗隆慶二年(1568年)中進士,授任福建泉州府推官。先後任金華府同知,南京兵部職方司員外郎,南京工部營繕清吏司署郎中。
萬曆元年(1573年)得授為奉直大夫,萬曆六年(1578年)升任湖廣衡州府知府。《湖南通志》為李燾立傳曰:「…力行節儉,嘗取四大禮度民所能行者輯為簡儀,又手書司馬光儉訓刊布民間。閭里惡少,皆廉得其奸狀,事發,悉實之法,民稱神明」。後提河間長蘆都轉運鹽使司運使,專管長蘆鹽務;經任廣西布政司參議、雲南布政使,於萬曆四十七年(1618年)為雲南巡撫都察院右都御史,此時李已七十五歲。
李燾還鄉後,倡導重修龜峰塔,親題「龜峰古剎」四字,為後世延續了此塔。在河源興文重教,著《河源縣儒學記》。
天啟五年(1625年)卒,時年8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