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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昌(土壤学家)

李永昌(1930.5.9-),土壤学家,农业教育家。70年代从事土壤调查理论与技术的研究,提出生产大队地块土壤图的测绘,农用土地生产力分级等理论方法和技术措施。80年代在山东农业大学创建了土地资源专业,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在任山东农业大学副校长期间,对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科技管理和行政工作的改革作出了贡献。

目录

人物生平

李永昌,1930年5月9日生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南全福庄一个农民家庭。少年时代,正值抗日战争时期目睹同胞遭受日本侵略军的奴役。自幼就怀有对侵略者的强烈义愤和对穷苦农民的深切同情,抱着兴农强国的愿望求知苦读。1948年家乡获得解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有幸进入高等农业院校学习。他一方面如饥似渴地学习农业科学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政治活动,自觉接受党的教育,逐步建立起正确的政治观、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世界观。1949年10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就投身于学生活动,担任学生会主席、市学联委员、市各界人民代表、省和华东学生代表等工作。在农村经济调查及各项运动中,都受到好评或表彰。

成就及荣誉

1952年7月,在山东农学院农业化学系毕业,分配至农业部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从事农业教育工作。自己译编苏联土壤学教材,先后开出土壤学、农业化学、农田水利学等课程,深受学生的欢迎和领导的重视,并代任农业化学教研室主任职务。1955年调回山东农学院工作,任水利部土壤训练班主任,并担任专业课教学工作,积极辅助老教师开展教学与科研工作。1957年下放到农村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1958年根据需要又返回学校进行教学及从事盐碱土改良和水土保持等科研工作。每年除正常教学和科研工作外,还要用3~4个月的时间带领和组织学生深入农村进行生产实习、调查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等实际问题。在此期间,除对自己严格要求外,还对学生的学习、生产劳动和思想品德进行全面培养教育。提高了学生的群众观点、思想觉悟和专业工作能力。此间,还撰写和发表了“高密黑土及鲁中烟区土宜研究”的论文。 1960年他晋升为讲师,由于教学工作、社会实践等成绩,1964年遴选为山东省青年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

“文革”期间,参加生产劳动和接受再教育。于1972年到福建、云南等地进行烟区土壤调查,编写教材,为我国培训援外烟草专业人员。
1974年参加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技术准备工作,投身于土壤普查理论、方法、技术手段等方面的研究,撰写多篇有关土壤普查的科学论著。并研制出土壤普查用的工具、仪器,后在土壤普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80年代初,为农业部培训农业遥感专业人才,应邀到北京、东北各省及内蒙古等地为土壤普查培训专业人员。
1980年晋升为副教授,领导土壤学教研室工作。
1983年晋升为教授,此间从专业设置到教学基地、实验室的建立,都做了许多新尝试和改革,教学质量和效果都有很大提高。
1984年,任山东农业大学副校长,他边担任教学工作和指导硕士研究生,边分管科研、总务、开发等工作,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表现出他不仅具有渊博的学识、传授科学知识的教学本领,还显示了他的领导才华。

他在土壤学、土地科学方面的许多成就和作出的贡献,为国内同行们所熟悉。曾当选为第四、五、六、七、八届中国土壤学会理事,兼土壤分类与土壤地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土地学会二、三、四届理事;山东省土肥学会理事长;山东省土地学会副理事长;山东省农业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及山东省农业环保学会副理事长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