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弘(唐朝)
李弘(唐朝) 唐孝敬皇帝李弘(652年-675年) ,唐高宗李治第五子,武則天長子,系高宗時期所立的第二位太子,薨逝於太子位,是唐朝第一位被追封為皇帝的太子。李弘於永徽三年(652年)出生於皇宮,永徽六年(655年)進封代王,顯慶元年(656年)被立為皇太子,自幼孝順仁德,為太子後體恤民情,曾上書高宗修正不合理的法律,並為兩個獲罪的姐姐求情,深得高宗寵愛。上元二年(675年),李弘隨帝後出行洛陽,猝死於合璧宮綺雲殿,年僅二十三歲,死因頗受爭議。高宗為此悲痛不已,破例追贈太子李弘為皇帝,諡號「孝敬」,以天子禮儀葬於唐恭陵。神龍初年(705年),唐中宗李顯為孝敬皇帝上廟號為唐義宗。開元六年(718年),唐玄宗李隆基依照舊禮撤銷義宗廟號,復用孝敬皇帝諡號祭祀。
目錄
簡介
李弘,中國唐孝敬皇帝,唐高宗李治第五子,武則天長子。655年封代王,656年被立為皇太子。675年隨帝後出行洛陽,猝死於合璧宮綺雲殿,年僅23歲,破例追贈為孝敬皇帝。
人物生平
高宗元子永徽二年(651年), 唐高宗將在 感業寺為尼的 武則天重召入宮,封為 昭儀。永徽三年(652年), 武則天在宮中誕下長子李弘,是為高宗第五子。由於王皇后沒有子嗣,當時的太子是高宗的庶長子 李忠。永徽六年(655年),高宗廢王皇后和蕭淑妃為庶人,改立武則天為皇后,李弘由此成為高宗的元子(嫡長子)。 同年,李弘與胞弟 李賢被進封為親王,李弘為 代王。
顯慶元年(656年),高宗詔令廢黜太子李忠,改立四歲的代王李弘為皇太子。
仁孝太子李弘幼為儲君,深得父皇寵愛與重視。高宗曾對侍臣稱讚太子:「十分仁孝,接待大臣符合禮節,從不曾有過失。」 李弘早年向郭瑜學習《 春秋左氏傳》,讀到楚世子 羋商臣弒殺君王的故事時,忍不住掩書嘆息:「這種事為臣子的不忍聽聞,聖賢經典應該記載垂範後世的好事,為什麼要記載這個?」 郭瑜回答說:「孔子寫《 春秋》,善惡之事都加以記載,是為了褒揚善行以勸諫大眾,貶斥惡行以告誡後世。書寫羋商臣的惡行正是令其罪惡遺臭萬年。」太子又說:「這種事情,不僅講不出口,聽聞也不忍心,請讓我改學別的書。」郭瑜聞言稱讚太子仁德,隨即改授《 禮記》。
李弘十分重視治學。龍朔元年(661年),李弘命 許敬宗、 許圉師、 上官儀、楊思儉等人收集古今文集,選錄五百篇編集成《瑤山玉彩》,得到高宗賞賜絹帛三萬段。 總章元年(668年),李弘又請求追贈儒家先賢 顏回為太子少師、 曾參為太子少保。 李弘做太子期間以仁德著稱。當時朝廷大量徵兵,那些逃亡或者期限內沒有報到的士兵會被處死,家人也要充官。李弘為此上書進諫:「臣聽說軍隊徵兵,但凡沒有及時報到的全家都會被牽連,有的甚至沒被斷罪就被囚禁,人數眾多。但當中有因為疾病才逾期不到,或者途遇山賊、渡河遭難、畏懼逃亡、身負重傷等多種情形,軍法卻要連坐他們的親屬。(臣認為)軍法該兼顧實情,如果不是戰死就被定罪或者備註逃亡,並牽連他們的家屬,實在(有冤)值得同情。臣希望可以修訂法律,以後家中有士兵逃亡,也不用受連坐之罪。」高宗批准了請求。
咸亨二年(671年),高宗出行東都洛陽,命太子李弘監國。當時關中地區遭遇旱災,鬧起饑荒。李弘親自巡視士兵的糧食,發現有吃榆皮、蓬實充飢的人,就命令家僕發放米糧以保證供給。 當時李弘有兩個異母姐姐,即 義陽公主與 宣城公主,她們的母親 蕭淑妃因得罪武則天而被廢黜殺害。兩位公主一直被幽禁宮中,年齡很大了也未結婚。李弘發現此事後十分震驚,上書請求允許兩位姐姐出嫁,並希望將沙苑之地分借給貧窮之人。高宗准許。
人物評價
唐高宗李治:「皇太子弘,生知誕質,惟幾毓性。直城趨賀,肅敬著於三朝;中寢問安, 仁孝聞於四海。自琰圭在手,沉瘵嬰身,顧惟耀掌之珍,特切鍾心之念,庶其痊復,以禪鴻名。及腠理微和,將遜於位,而弘天資仁厚,孝心純確,既承朕命,掩欻不言,因茲感結,舊疾增甚。億兆攸系,方崇下武之基;五福無徵,俄遷上賓之駕。昔周文至愛,遂延慶於九齡;朕之不慈,遽永訣於千古。天性之重,追懷哽咽,宜申往命,加以尊名。夫諡者,行之跡也;號者,事之表也。慈惠愛親曰u2018孝u2019,死不忘君曰u2018敬u2019,諡為孝敬皇帝。」
《 舊唐書》:「弘仁孝,賓禮大臣,未嘗有過。」
軼事典故
唐高宗在東都 洛陽為太子李弘納妃,選中了 裴居道之女裴氏。禮官表示需用 白雁來舉行婚禮,竟恰好就在皇宮後苑捕獲。唐高宗非常高興,稱:「漢朝時捕獲朱雁而興盛禮樂,而今捕獲 白雁是完善人倫。昔日禮樂之事得到傳頌,今日也當如此,我於德行沒有慚愧了。」裴氏被立為太子妃後非常有婦德,高宗因此常對侍臣說:「東宮內事,我不需要再擔心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