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廣軍連環殺人案
李廣軍連環殺人案是指李廣軍在2006年9月24日至11月5日期間沿310國道[1] 在甘肅省、陝西省、河南省強姦、殺害、搶劫8名女性的案件。加上2006年2月9日在湖南省殺死的鍾某,李廣軍共致6人死亡、3人重傷。該案件因情節惡劣、手段兇殘震驚全中國。
目錄
流竄殺人經過
9月24日晚,在甘肅省張掖市甘孜區城郊公路旁搶劫、強姦、殺死婦女孫某。10月10日晚,在甘肅省永登縣殺害王某。10月12日晚,在甘肅省榆中縣重傷吳某。10月17日晚,在陝西省寶雞市殺害賈某。10月24日晚,在河南省靈寶市陽店鎮殺害馬某。10月26日晚,在河南省偃師市310國道洛河橋重傷牛某。10月27日晚,在河南省鞏義市回郭鎮清西村310國道附近,重傷賀某。11月5日晚,在日南高速開封蘭西收費站附近,殺害馬某。
判決
2007年10月20日,被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背景
李廣軍(1969年12月8日出生),又名李廣均,江蘇省豐縣范樓鎮汪樓村人。2000年10月,他因強姦一名鄰家婦女被被江蘇豐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2005年8月,刑滿釋放。其妻子鍾某已回到湖南老家,不肯和李廣軍回家。2006年2月9日,在湖南桑植縣將妻子的二姐鍾某當場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