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士珍
人物生平
李士珍 上海公學、杭州之江大學、日本警官學校畢業,1924年秋入黃埔軍校第二期學習。參加軍校孫文主義學會並為候補幹事。 1925年9月畢業後入國民革命軍第一軍第一師任排長、連指導員、營黨代表,參加第二次東征和北伐戰爭。 1926年9月參與籌辦警校,並任中央警官學校中校教育長。1927年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兵站總監部上校參謀。 1928年任兵站總監部少將參謀長,同年冬調任浙江省保安第五團團長。 1930年赴日本考察和學習警政。 1932年回國,後任參謀本部參謀,首都警察廳警士教練所所長,復興社中央幹事會幹事,首都警察廳秘書。 1936年春起任內政部警官高等學校校長,中央警官學校教育長。抗日戰爭爆發後,督率警校學生赴滬參戰防守南市,警校遷址成都後,仍任教育長,組織中國警察學術研究會和警察學會,開辦西北、東南警訓班,為各級警政機構培訓幹部。當選三青團第一屆中央監察會常務監察、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候補執行委員和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 1948年7月任中央警官學校中將校長。 1949年到台灣,任中央警校校長,"國民大會"憲政實施研討委員會台北區修憲第一研究組召集人,"國民大會"主席團成員,"行政院"經濟設計委員會委員。 1988年7月當選為國民黨第十三屆中央評議委員。
發表著作
著有《現代各國警察》、《戰時警察業務》、《警察行政研究》、《警察精神教育》等。1993年8月仍當選國民黨第十四屆中央評議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