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主菜单

求真百科

木门镇

图片来自网络

中文名 : 木门镇

所属地区: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

木门镇,隶属于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地处旺苍县南部,东与巴中市与南江县双桂乡为邻,南连九龙乡与苍溪县黄猫乡,西与化龙乡龙凤乡接壤,北接普济镇农建乡。区域面积53.8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户籍人口21432人。 南朝梁普通二年(521年),设木门郡、伏强县,郡县同治。隋代,属巴州。民国,属南江县青龙场。1956年,设东凡区。1958年,改为红旗公社。1980年,改为木门镇。 截至2020年6月,木门镇下辖1个社区和17个行政村。 2019年,木门镇有工业企业8个,其中规模以上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2个。 [1]

目录

位置境域

木门镇地处旺苍县南部,东与巴中市与南江县双桂乡为邻,南连九龙乡与苍溪县黄猫乡,西与化龙乡龙凤乡接壤,北接普济镇、农建乡。区域面积53.8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木门镇地势略为北高南低。境内最高点位于凤凰山顶,海拔805米;最低点位于青岗坝,海拔309米。

气候

木门镇属温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冬寒夏热,光照充足,无霜期长。春季干旱多风,夏季雨量集中,秋季温和凉爽,冬季干冷少雪。多年平均气温20.8℃,1月平均气温-3.6℃,极端最低气温-5.5℃; 7月平均气温26.7℃,极端最高气温38℃。平均气温年较差30.3℃。生长期年平均250天,无霜期年平均230天,最长260天,最短105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336小时,0℃以上持续期276天。年平均降水量1185.7毫米,极端年最大雨量2092.4毫米(1981年),极端年最少雨量729.8毫米(1979年)。

水文

木门镇境内河流属渠江水系。柏树河、清江河、金鱼河3河汇流于木门,流经南江县正直镇入巴中市恩阳镇汇于渠江,境内总长22千米。

自然灾害

木门镇主要自然灾害冰雹、旱、涝、风灾、低温、霜冻、雷击、火灾等。雹灾平均5年3遇。最严重的一次冰雹灾害发生在1975年6月16日,降雹时间约30分钟,涉及境内13个村,大如禽蛋,堆满院坝,厚齐条石,三日不化,受灾面积达1.5亩。风灾一年四季均有发生。最严重的一次风灾发生在1961年6月7日,造成1万亩小麦受灾,减产10万千克。

人口

2011年末,木门镇辖区总人口3.3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5521人,城镇化率16.6%。另有流动人口2400人。总人口中,男性1.83万人,占55%;女性1.5万人,占45%。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回族12人。2011年,人口出生率8.6‰,人口死亡率5.7‰,人口自然增长率2.9‰。 截至2019年末,木门镇户籍人口21432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木门镇财政总收入2130万元,比上年增长20%;其中地方财政总收入400万元,比上年增长8%。人均财政收入3800元,比上年增长3%。 2019年,木门镇有工业企业8个,其中规模以上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2个。

农业

木门镇有农业耕地面积1.2万亩。2011年,农业总产值8.7亿元,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14%。粮食作物以水稻,小麦、玉米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8925吨,其中水稻5586吨,小麦1273吨,玉米678吨,豆类121吨,薯类1267吨。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4751亩,产量7376吨,主要品种有菠菜、芹菜、萝卜、茄子、辣椒、大白菜等。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2.5万头,年末存栏2.4万头;羊饲养量2621只,出栏1892只;牛出栏1456头,年末存栏2185头;家禽饲养量15.5万羽,出栏15.3万羽。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木门镇有幼儿园3所,在园幼儿610人,专任教师6人;小学7所,在校生2100人,专任教师98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400人,专任教师89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文体事业

1992年12月,建成木门镇有线电视站,后改称木门镇广播电视站。2011年末,有线电视用户4150户,入户率51.7%。 2011年末,木门镇有镇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12个,各类文化专业户45个,各类图书室13个,藏书2.6万余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技术及文学业余创作人员达35人。 2011年末,木门镇有学校体育场15个。13个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3%。

医疗卫生

2011年末,木门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4个;病床90张,固定资产总值360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60人,其中执业医师10人,执业助理医师5人,注册护士15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3.3万人次。

社会保障

2011年,木门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45户,人数665人;城市医疗救助267人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46户。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19人。敬老院1家,床位98张,收养农村五保10人。社区服务设施2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个,社区服务站1个。年末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9万人,参保率95%。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