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拉提·肉斯坦木
人民英雄
木拉提·肉斯坦木,男,維吾爾族,1971年9月出生,新疆阿克陶縣人,中共黨員,生前系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刑事偵察支隊二大隊四中隊隊長,科員,二級警司警銜。
1997年被評為烏魯木齊市「打擊暴力恐怖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先進個人」,並榮立個人三等功一次,先後四次受到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嘉獎,兩次被評為「優秀公務員」。
1999年2月4日,烏魯木齊市發生了一起暴力恐怖分子特大持槍搶劫殺人案。2月10日,木拉提·肉斯坦木在參加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和烏魯木齊市公安局聯合組織的抓捕行動時,始終沖在最前面,當發現犯罪嫌疑人窩藏在一棟二層私人住宅樓內時,他第一個衝進去,用槍頂住犯罪嫌疑人。此時,木拉提·肉斯坦木發現房內地形複雜,一間大屋被一幅布簾隔成兩個單間。為搞清屋內情況,保護身後的民警,他一把扯掉布簾,大聲喝道:「不許動,我是警察!」就在此時,一名暴力恐怖分子突然向木拉提·肉斯坦木開槍,子彈擊中了他的右肺主動脈血管。木拉提·肉斯坦木在身體中彈的情況下奮力開槍,擊中了一名暴力恐怖分子的腿部,但他終因傷勢過重不幸壯烈犧牲,年僅28歲。
木拉提·肉斯坦木一直戰鬥在刑偵工作第一線。他參加工作8年來,組織和參與偵破刑事案件100多起,處理人犯260餘人,為國家和社會挽回經濟損失達500萬元,且從未發生過錯案和違紀違法問題。在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維護社會治安的鬥爭中,木拉提·肉斯坦木機智勇敢,不畏艱難,多次參與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專案工作。他勤奮敬業,埋頭苦幹,表現出人民警察忘我工作、無私奉獻的崇高精神。
1999年3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木拉提·肉斯坦木同志為「烈士」。同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聯合追授木拉提·肉斯坦木同志「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雄模範」稱號。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