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 |
有害垃圾 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生活的废弃物。常见的有害垃圾包括废灯管、废油漆、杀虫剂、废弃化妆品 、废电池、废灯泡、废水银温度计等,有害垃圾需按照特殊正确的方法安全 处理。
目录
基本信息
圾类型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废镍镉电池和废氧化汞电池:充电电池、镉镍电池、铅酸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
废荧光灯管:荧光(日光)灯管、卤素灯
废药品及其包装物:过期药物、药物胶囊、药片、药品内包装
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桶、染发剂壳、过期的指甲油、洗甲水
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
废含汞温度计、废含汞血压计:水银血压计、水银体温计、水银温度计
废杀虫剂及其包装:老鼠药(毒鼠强)、杀虫喷雾罐
废胶片及废相纸:x光片等感光胶片、相片底片
投放要求
分类投放有害垃圾时,应注意轻放。其中:废灯管等易破损的有害垃圾应连带包装或包裹后投放;废弃药品宜连带包装一并投放;杀虫剂等压力罐装容器,应排空内容物后投放;在公共场所产生有害垃圾且未发现对应收集容器时,应携带至有害垃圾投放点妥善投放。
垃圾分类
国家政策
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46个城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石家庄、邯郸、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苏州、杭州、宁波、合肥、铜陵、福州、厦门、南昌、宜春、郑州、济南、泰安、青岛、武汉、宜昌、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成都、广元、德阳、贵阳、昆明、拉萨、日喀则、西安、咸阳、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2019年6月,住建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