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孟君
曹孟君,女,1903年生於長沙。北京大學肄業。婦女運動領導者。
1921年入長沙稻田女子師範學校,因帶頭剪辮子被開除。入周南女校後,又因反對禁錮學生思想的會考制度再次被開除。1925年考取北京大學。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在南京從事抗日救亡活動。1936年11月繼"七君子"被捕後在南京遭當局逮捕。1937年8月出獄後,任中國婦女慰勞自衛抗戰將士總會常委,組織南京婦女參加抗日活動。1948年任全國婦聯國統區工作部長,被國民黨軍警列入黑名單加以追捕,遂經香港進入解放區。
建國後任全國婦聯第一屆常委、第二屆副秘書長,第二屆、第三屆書記處書記,中國人民對外友協常務理事。1953年被選為國際婦聯理事會候補理事、執行局候補執委,政務院參事,第一至第三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一、二屆全國人大代表[1]及第三屆常委。1967年在北京病逝,終年64歲。
目錄
簡歷
全國婦聯第一屆常委、第二屆、第三屆書記處書記兼副秘書長。婦女運動領導者。湖南長沙人,北京大學肄業。自幼追求進步,嚮往革命。 1920年在長沙讀書時因帶頭剪辮子被學校開除,1925年到北京求學,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參與進步刊物《婦女之友》的編輯工作。「九一八事變」後投身抗日救亡鬥爭,在「一o二八」淞滬抗戰時組織成立中華婦女愛國護士隊,赴前線慰勞救護抗日將士。1933年和王崑崙等組織秘密讀書會,參加宋慶齡領導的反帝大同盟,並發起組織南京婦女界文化促進會,主編《新民報》副刊《新婦女》,從事抗日救亡和婦女解放工作。
1935年組織成立南京婦女界救國會並任負責人,1936年當選為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常務委員,同年11月繼「七君子」被捕後在南京遭當局逮捕,至第二次國共合作時期獲釋。抗戰爆發後,被選為中國婦女慰勞總會常委,組織南京婦女界救國會成員投入抗日救亡運動,後到武漢在鄧穎超領導下從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工作[2]。
1938年被選為戰時兒童保育會常務理事,1939年接辦沈茲九主辦的《婦女生活》雜誌,被迫停刊後又設法改出《現代婦女》,在極其困難的條件下堅持宣傳團結抗日的主張。
1941年在周恩來、董必武、王若飛的直接領導下,參加發起組織中國民主革命同盟;被選為中央委員,做團結國民黨民主派的工作。抗戰期間先後參加發起組織中蘇文化協會婦女工作委員會、中國婦女聯誼會總會、中國民主實踐社,均為負責人之一,獲抗日勝利勳章。建國前夕曾任全國婦聯國統區工作部部長,因被列入黑名單加以追捕,赴香港轉入解放區。
1949年3月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會體會議,建國後任全國婦聯第一屆常委、第二屆副秘書長。第二屆、第三屆書記處書記,中國人民對外友協常務理事。1953年被選為國際婦聯理事會候補理事、執行局候補執委,政務院參事,第一至第三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一、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及第三屆常委,曾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起草工作。
視頻
曹孟君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單,中國人大網,2000-12-17
- ↑ 曹孟君在南京的歲月,團結網, 2017-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