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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職業中學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明溪職業中學,前稱明溪第二中學,為副科級單位,隸屬縣教育局。學校堅持「一切為了學生,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的辦學理念,按照「全面發展,培養特長,爭創一流」的辦學思路,創建「提高質量,多出人才,出好人才」的校風[1],營造「運用新理念,塑造新人才」的嚴謹校風,培育「學會做人,學會求知,學會運用」的學風[2]

目錄

學校簡介

學校興建的綜合大樓已投入使用,改造後的食堂、學生公寓(每間宿舍內配衛生間)。學校現有兩間電腦室(130餘台電腦)、美工室、實驗室及各專業配套的訓練場所一應俱全。

歷史沿革

1981年8月22日,為適應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設立「明溪縣第二中學」,並自1981年8月25日啟用該校印章。1984年3月26日為加快中等教育結構改革步伐,提高教育質量,縣政府對中學布局作出調整,將明溪二中改為明溪縣職業中學,於1984年4月7日啟用該印章。2001年,縣政府為扶持職業教育的發展,加大職業中學招生力度,在明溪職中加掛「明溪二中」的牌子。2006年8月4日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作出加掛「明溪縣職教中心」牌子的批覆〔明委編(2006)39號〕。

學校優勢

辦學機制

學校實行「彈性學分制」,即學生入學一年後,可根據學生自願申請實習就業半年或一年後回校完成學業,在取得應修學分後,即可發給國家承認的職高畢業證書。

就業前景

為保證學生就業渠道的暢通,該校採取校校聯辦、校企聯辦的方式,強化學生技能,實行訂單培養。近年來,先後與明溪縣實驗幼兒園、廈門集美職業技術學院、廈新電子、明溪縣工業園區等訂立聯合辦學協議,使學生的實習、就業有了保障,實習期間可領取工資。學生畢業後,學校將學生推薦到廈門、深圳、泉州等沿海城市工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