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趙志皋傳
明史·趙志皋傳出自於《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歷史。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其修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則是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1]
目錄
原文
趙志皋,字汝邁,蘭溪人。隆慶二年進士及第,授編修。萬曆初,進侍讀。張居正奪情,將廷杖吳中行,趙用賢。志皋偕張位、習孔教等疏救,格不上,則請以中行等疏宜付史館,居正志。會星變考察京朝官遂出志皋為廣東副使居三年再以京察謫其官居正歿言者交薦起解州同知。旋改南京太僕丞,歷國子監司業、祭酒,再遷吏部右侍郎,並在南京。尋召為吏部左侍郎。十九年秋,申時行謝政,薦志皋及張位自代。遂進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明年春,王家屏罷,王錫爵召未到,志皋暫居首輔。會寧夏變起,兵事多所咨決。主事岳元聲疏論錫爵,中言當事者變亂傾危,為主事褚壽賢,給事中許弘綱所駁。志皋再辨,帝皆不問。二十一年,錫爵還朝,明年五月遂歸,志皋始當國。
遼東失事,詔褫巡撫韓取善職,速副使馮時泰詔獄,而總兵官楊紹勛止下御史問。給事中吳文梓等論其失平,志皋亦言:「封疆被寇,武臣罪也。今寬紹勛而深罪文吏,武臣益恣,文吏益喪氣。」帝不從,時泰竟謫戍。皇太后誕辰,帝召見輔臣暖閣,志皋論宥御史彭應參。尋極論章奏留中之弊,請盡付諸曹議行。時兩宮災,彗星見,日食九分有奇,三殿又災,連歲間變異迭出。志皋請下罪己詔,因累疏陳時政缺失。而其大者定國本、罷礦稅諸事,凡十一條。優詔報聞而已。
張居正柄國,權震主。中時行繼之,勢猶盛。王錫爵性剛負氣,人亦畏之。志皋為首輔,年七十餘,筆矣,柔而懦,為朝士所輕,詬評四起。志皋憤言:「同一閣臣也,往日勢重而權有所歸,則相率附之以媒進。今日勢輕而權有所分,則相率擊之以博名。」因求退益切。帝慰諭之。二十九年秋,卒於邸舍。(節選自《明史·趙志皋傳》)
譯文
趙志皋,字汝邁,蘭溪人。隆慶二年(1568)進士及第,授職為編修。萬曆初年,晉升為侍讀。張居正服喪期限未滿奪情入仕,準備對吳中行、趙用賢施行廷杖。趙志皋與張位、習孔教等人上奏相救,被阻擋不能呈上,他們請求將吳中行等人的奏疏交給史官,張居正很惱怒。遇上星變而考察京官和朝廷官吏,將趙志皋逐出京都出任廣東副使。過了三年,又借官績考核,將他貶職。張居正死後,進諫的人交相舉薦他,啟用他為解州同知。不久改任南京的太僕丞,歷任國子監司業、祭酒,再升任吏部右侍郎,均在南京。不久擔任吏部左侍郎。 萬曆十九年(1591)秋天,申時行離職,舉薦趙志皋和張位代替自己。於是晉升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閣參與機要事務。第二年春天,王家屏被罷免,王錫爵受召見還沒有到京,趙志皋暫任首輔。遇上寧夏發生變故,軍事大都由他商議決定。主事岳元聲上奏劾論王錫爵,其中稱主政者擾亂國家,被主事褚壽賢、給事中許弘綱駁斥。趙志皋兩次上疏辯解,皇帝都不追問。 萬曆二十一年(1593),王錫爵返回朝廷,第二年五月就回鄉了,趙志皋才開始執政。
遼東兵事失利,詔令解除巡撫韓取善的官職,將副使馮時泰逮捕,投入詔獄,而總兵官楊紹勛只下交御史考察。給事中吳文梓等人疏論此事不公平,趙志皋也稱「:邊疆遭侵犯,是武臣的罪責。現在寬大楊紹勛而將文官從重治罪,武臣更加放縱,文官更加喪失氣概。」皇帝不依從,馮時泰竟然被貶責去戍邊。皇太后的誕辰,皇帝接受朝賀完畢,在暖閣召見輔佐大臣,趙志皋主張寬恕御史彭應參。 不久又極力論述奏章滯留在宮中的弊端,請求全部交給各部門商議行事。當時兩宮遭災,彗星出現,日食有九分多,三座宮殿又遭災,連年變異迭出。趙志皋請求皇帝下詔治他的罪,於是接連奏陳時政的失誤。其中最大的事是確定國家的根本、罷除礦稅等事,共二十一條。皇帝下優詔答覆知道了。
張居正執政,權勢震主。申時行繼他之後,氣勢更加強盛。王錫爵性格剛強、有氣勢,人們也畏懼他。趙志皋任首輔,年歲七十多,年老了,性格柔和而懦弱,被朝廷士人所輕視,責罵之聲四起。 他開始擔任首輔時,正值西華門受災,御史趙文炳抨擊他,吏部郎顧憲成等人以全體辭職來驅逐趙志皋,實際目的是要激起皇帝的惱怒。此後給事中張濤、楊洵,御史冀禮、況上進,南京評事龍起雷相繼發表詆毀之意。而巡按御史吳崇禮彈劾他的兒子兩淮的副運使趙鳳威,趙鳳威被停止俸祿。不久,工部郎中嶽元聲極力陳述應該將趙志皋驅逐。給事中劉道亨進行詆毀最為積極。趙志皋很憤怒,稱:「同是內閣大臣,往日有權有勢,則爭相趨附他以圖晉升官職。現在權勢削弱分散,就爭相攻擊他以圖聲名。」因此請求退休的心情更急切。皇帝下諭令撫慰他。萬曆二十九年(1601)秋天死於家中。 [2]
作者簡介
張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號硯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時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時曾任禮部尚書、戶部尚書、吏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內閣首輔)、首席軍機大臣等職。康熙末年,整治鬆弛的吏治,後又完善軍機制度。先後任《親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聖祖實錄》副總裁官,《明史》《四朝國史》《大清會典》《世宗實錄》總裁官。死後諡號「文和」,配享太廟,是整個清朝唯一一個配享太廟的漢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