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程國祥傳
明史·程國祥傳出自於《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歷史。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其修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則是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1]
目錄
原文
程國祥,字仲若,上元人。舉萬曆三十二年進士。歷知確山、光山二縣,有清名。遷南京吏部主事,乞養歸。服闋,起禮部主事。天啟四年,吏部尚書趙南星知其可任,調為己屬,更歷四司。發御史楊玉珂請屬,玉珂被謫,國祥亦引疾歸。其冬,魏忠賢既逐南星,御史張訥劾國祥為南星邪黨,遂除名。
崇禎二年,起稽勛員外郎。遷考功郎中,主外計,時稱公慎。御史龔守忠詆國祥通賄,國祥疏辯。帝褒以清執,下都察院核奏,事得白,守忠坐褫官。尋遷大理右寺丞。歷太常卿、南京通政使,就遷工部侍郎,復調戶部。
九年冬,召拜戶部尚書。楊嗣昌議增餉,國祥不敢違。而是時度支益匱,四方奏報災傷者相繼。國祥多方區畫,亦時有所蠲減,最後建議,借都城賃舍一季租,可得五十萬,帝遂行之。勛戚閹豎悉隱匿不奏,所得僅十三萬,而怨聲載途。然帝由是眷國祥。
十一年六月,帝將增置閣臣,出御中極殿,召廷臣七十餘人親試之。發策言:「年來天災頻仍今夏旱益甚金星晝見五旬四月山西大雪朝廷腹心耳目臣務避嫌怨。有司舉劾,情賄關其心。剋期平賊無功,而剿兵難撤。外敵生心,邊餉日絀。民貧既甚,正供猶艱。有司侵削百方,如火益熱。若何處置得宜,禁戢有法,卿等悉心以對。」會天大雨,諸臣面對後,漏已深,終考者止三十七人。顧帝意已前定,特假是為名耳。居數日,改國祥禮部尚書,與楊嗣昌、方逢年、蔡國用、范復粹俱兼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時劉宇亮為首輔,傅冠、薛國觀次之,又驟增國祥等五人。國觀、嗣昌最用事,國祥委蛇其間,自守而已。明年四月召對,無一言。帝傳諭責國祥緘默,大負委任,國祥遂乞休去。
國祥始受業於焦竑,歷任卿相,布衣蔬食,不改儒素。與其子上俱撰有詩集。國祥歿後,家貧,不能舉火。上營葬畢,感疾卒,無嗣。 (摘編自《明史》卷二百五十三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譯文
程國祥,字仲若,上元人。萬曆三十二年考中進士。歷任確山、光山二縣知縣,有清正的名聲。升任南京吏部主事,請求歸家奉養父母。服喪期滿後,起用為禮部主事。天啟四年,吏部尚書趙南星知道他可以任用,調為自己的屬下,經歷了四個部門。揭發御史楊玉珂私通關節,楊玉珂被貶謫,程國祥也稱病辭職歸家。這年冬天,魏忠賢驅逐趙南星後,御史張訥彈劾程國祥為趙南墾的邪黨,於是將程國祥除名。
崇禎二年,起用程國祥為稽勛員外郎。升任考功郎中,主管京城外官吏考核,時人稱他公正謹慎。御史龔守忠詆毀程國祥收受賄賂,程國祥上疏辯解。皇帝表揚他清白正直,下交都察院核實奏報,事情得以明白,龔守忠因罪被奪去官職。不久升任大理右寺丞。歷任太常卿、南京通政使,就地升任工部侍郎,又調任戶部侍郎。 九年冬天,召任戶部尚書。楊嗣昌提議增加糧餉,程國祥不敢違抗。而這時的經費開支更加匱乏,各地奏報災害的呈文連續不斷。程國祥多方安排,也時常有所減免。最後建議,借京城租賃房舍一季的租稅,可以得到五十萬,皇帝於是實行了。勛臣國戚宦官全藏匿不上奏,所得到的只有十三萬,而老百姓怨聲載道。然而皇帝由此垂愛程國祥。
十一年六月,皇帝將增設內閣大臣,駕臨中極殿,召集朝廷大臣七十餘人親自測試他們。發出策問:「近年以來天災頻繁,今年夏天旱災更厲害,金星白天出現達五旬,四月山西大雪。朝廷心腹親信大臣,致力避開遭受怨恨。有關官員檢舉彈劾,情分財物關聯着他們的心。限期平定賊人沒有功效,而圍剿的軍隊難以撤退。外部的敵人產生窺伺之心,邊防糧餉日益困難。百姓已很貧困,交納法定賦稅仍很艱難。有關部門多方侵奪,如火上澆油。如何處理得當,約束有法,你們盡心來對答。」恰逢天下大雨,眾大臣當面對答後,時間已晚了,堅持結束考試的人只有三十七人。考慮到皇帝旨意已早定,只是把這作為名義而已。過了幾天,改任程國祥為禮部尚書,與楊嗣昌、方逢年、蔡國用、范復粹都兼任東閣大學士,入閣參與機務。當時劉宇亮是首輔,傅冠、薛國觀次之,又突然增加程國祥等五個人。薛國觀、楊嗣昌最專權,程國祥在中間順應他人,自我持守罷了。第二年四月皇帝召見臣下回答問題,他一言不發。皇帝傳諭責備程國祥緘默,大大辜負皇帝的信任。程國祥於是請求退休離職。
程國祥最初跟着焦竑學習。歷任卿相,穿布衣吃蔬食,不改儒雅質樸。他與兒子程上都撰有詩集。程國祥去世後,家境貧寒,不能生火做飯。程上辦完喪事,感染疾病而死,程上沒有兒子。[2]
作者簡介
張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號硯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時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時曾任禮部尚書、戶部尚書、吏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內閣首輔)、首席軍機大臣等職。康熙末年,整治鬆弛的吏治,後又完善軍機制度。先後任《親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聖祖實錄》副總裁官,《明史》《四朝國史》《大清會典》《世宗實錄》總裁官。死後諡號「文和」,配享太廟,是整個清朝唯一一個配享太廟的漢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