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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程国祥传

明史·程国祥传出自于《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1]

目录

原文

程国祥,字仲若,上元人。举万历三十二年进士。历知确山、光山二县,有清名。迁南京吏部主事,乞养归。服阕,起礼部主事。天启四年,吏部尚书赵南星知其可任,调为己属,更历四司。发御史杨玉珂请属,玉珂被谪,国祥亦引疾归。其冬,魏忠贤既逐南星,御史张讷劾国祥为南星邪党,遂除名。

崇祯二年,起稽勋员外郎。迁考功郎中,主外计,时称公慎。御史龚守忠诋国祥通贿,国祥疏辩。帝褒以清执,下都察院核奏,事得白,守忠坐褫官。寻迁大理右寺丞。历太常卿、南京通政使,就迁工部侍郎,复调户部。

九年冬,召拜户部尚书。杨嗣昌议增饷,国祥不敢违。而是时度支益匮,四方奏报灾伤者相继。国祥多方区画,亦时有所蠲减,最后建议,借都城赁舍一季租,可得五十万,帝遂行之。勋戚阉竖悉隐匿不奏,所得仅十三万,而怨声载途。然帝由是眷国祥。

十一年六月,帝将增置阁臣,出御中极殿,召廷臣七十余人亲试之。发策言:“年来天灾频仍今夏旱益甚金星昼见五旬四月山西大雪朝廷腹心耳目臣务避嫌怨。有司举劾,情贿关其心。克期平贼无功,而剿兵难撤。外敌生心,边饷日绌。民贫既甚,正供犹艰。有司侵削百方,如火益热。若何处置得宜,禁戢有法,卿等悉心以对。”会天大雨,诸臣面对后,漏已深,终考者止三十七人。顾帝意已前定,特假是为名耳。居数日,改国祥礼部尚书,与杨嗣昌、方逢年、蔡国用、范复粹俱兼东阁大学士,入参机务。时刘宇亮为首辅,傅冠、薛国观次之,又骤增国祥等五人。国观、嗣昌最用事,国祥委蛇其间,自守而已。明年四月召对,无一言。帝传谕责国祥缄默,大负委任,国祥遂乞休去。

国祥始受业于焦竑,历任卿相,布衣蔬食,不改儒素。与其子上俱撰有诗集。国祥殁后,家贫,不能举火。上营葬毕,感疾卒,无嗣。 (摘编自《明史》卷二百五十三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译文

程国祥,字仲若,上元人。万历三十二年考中进士。历任确山、光山二县知县,有清正的名声。升任南京吏部主事,请求归家奉养父母。服丧期满后,起用为礼部主事。天启四年,吏部尚书赵南星知道他可以任用,调为自己的属下,经历了四个部门。揭发御史杨玉珂私通关节,杨玉珂被贬谪,程国祥也称病辞职归家。这年冬天,魏忠贤驱逐赵南星后,御史张讷弹劾程国祥为赵南垦的邪党,于是将程国祥除名。

崇祯二年,起用程国祥为稽勋员外郎。升任考功郎中,主管京城外官吏考核,时人称他公正谨慎。御史龚守忠诋毁程国祥收受贿赂,程国祥上疏辩解。皇帝表扬他清白正直,下交都察院核实奏报,事情得以明白,龚守忠因罪被夺去官职。不久升任大理右寺丞。历任太常卿、南京通政使,就地升任工部侍郎,又调任户部侍郎。 九年冬天,召任户部尚书。杨嗣昌提议增加粮饷,程国祥不敢违抗。而这时的经费开支更加匮乏,各地奏报灾害的呈文连续不断。程国祥多方安排,也时常有所减免。最后建议,借京城租赁房舍一季的租税,可以得到五十万,皇帝于是实行了。勋臣国戚宦官全藏匿不上奏,所得到的只有十三万,而老百姓怨声载道。然而皇帝由此垂爱程国祥。

十一年六月,皇帝将增设内阁大臣,驾临中极殿,召集朝廷大臣七十余人亲自测试他们。发出策问:“近年以来天灾频繁,今年夏天旱灾更厉害,金星白天出现达五旬,四月山西大雪。朝廷心腹亲信大臣,致力避开遭受怨恨。有关官员检举弹劾,情分财物关联着他们的心。限期平定贼人没有功效,而围剿的军队难以撤退。外部的敌人产生窥伺之心,边防粮饷日益困难。百姓已很贫困,交纳法定赋税仍很艰难。有关部门多方侵夺,如火上浇油。如何处理得当,约束有法,你们尽心来对答。”恰逢天下大雨,众大臣当面对答后,时间已晚了,坚持结束考试的人只有三十七人。考虑到皇帝旨意已早定,只是把这作为名义而已。过了几天,改任程国祥为礼部尚书,与杨嗣昌、方逢年、蔡国用、范复粹都兼任东阁大学士,入阁参与机务。当时刘宇亮是首辅,傅冠、薛国观次之,又突然增加程国祥等五个人。薛国观、杨嗣昌最专权,程国祥在中间顺应他人,自我持守罢了。第二年四月皇帝召见臣下回答问题,他一言不发。皇帝传谕责备程国祥缄默,大大辜负皇帝的信任。程国祥于是请求退休离职。

程国祥最初跟着焦竑学习。历任卿相,穿布衣吃蔬食,不改儒雅质朴。他与儿子程上都撰有诗集。程国祥去世后,家境贫寒,不能生火做饭。程上办完丧事,感染疾病而死,程上没有儿子。[2]

作者简介

张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时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时曾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康熙末年,整治松弛的吏治,后又完善军机制度。先后任《亲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圣祖实录》副总裁官,《明史》《四朝国史》《大清会典》《世宗实录》总裁官。死后谥号“文和”,配享太庙,是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