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秦金传
明史·秦金传出自于《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1]
目录
原文
秦金,字国声,无锡人。弘治六年进士。守开封,破赵𬭼于陈桥。历山东左、右布政使。承寇躏后,与巡抚赵璜共拊循,疮痍始起。九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诸王府所据山场湖荡,皆奏还之官。降盗贺璋复叛,讨平之。录功,增俸一级,荫锦衣世百户,力辞得请。入为户部右侍郎。
世宗即位,改吏部。言官论金无人伦鉴,复改户部,转左,署部事。外戚邵喜乞庄田,金述祖制,请按治。帝宥喜,命都察院禁如制。中旨各宫仍置皇庄遣官校分督金言乞勘正德间额外侵占者悉归其主而尽撤管庄之人帝称善即从其议。
寻就改兵部。孙交去,召为户部尚书。帝欲考兴献帝,金偕廷臣伏阙争,又与何孟春等条张璁建议之非。及上圣母册,金及赵璜等复不至,帝频诘让。
金为人乐易。及居官,一以廉正自持。在户部,尤孜孜为国。永福长公主乞宝坻、武清地,以金言颇减。抚宁、山海庄地赐魏国公徐达者,达卒仍归之官,定国公光祚请之,金执不可。给事中黄重、御史张珩等先后争,金等复以为言,始报许。内府诸监局军匠至数千人,中官梁谏请下部采金玉珠石,金皆执奏。不听。奸人逯俊等乞两淮盐引三十万,帝许之。金力争不可,积失帝旨。
六年春以考察自陈致仕,驰驿给夫廪如制。归五年,荐者不已,乃起南京户部,疏陈利民六事。寻召为工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帝与张孚敬、李时评诸大臣,以金为贤,颇嫌其老。居数月,加太子太保,改南京兵部。逾岁致仕归。二十三年卒,年七十八。赠少保,谥端敏。 (选自《明史·秦金传》)
译文
秦金,字国声,无锡人。考中弘治六年进士。镇守开封,在陈桥攻破赵𬭼。历任山东左、右布政使。在贼寇摧残百姓后,与巡抚赵璜共同抚慰,战乱后的破坏开始恢复。九年,提升为右副都御史,巡查安抚湖广。众王府所占据的山场湖荡,都奏请归还官府。投降的盗贼贺璋又反叛,秦金讨伐平定了叛乱。按功行赏,增加一级俸禄,封荫锦衣世代百户,极力推辞得以批准所请求。入京担任户部右侍郎。
世宗即位后,改任为吏部。谏官弹劾秦金没有人伦知识,又改任为户部,转任左侍郎,代理部中的事情。外戚邵喜请求庄田,秦金追述祖宗制度,请就按察治罪。皇帝宽恕了邵喜,命令都察院按照制度禁止。从内宫传旨命令各宫仍然设置皇庄,派遣官校分别监督。秦金进言说: “请求勘察正德年间额外侵占的土地,全部归还给主人,并全部撤去管理庄田的人。”皇帝称赞,立刻听从了他的建议。
不久改任兵部。孙交离职,召任秦金户部尚书。皇帝欲称兴献帝为皇考(父),秦金偕同朝大臣拜伏在宫阙前谏诤,又与何孟春等分条呈上张璁建议的错误的奏疏。到尊上圣母册封,秦金以及赵璜都没有到现场,皇帝频繁诘责。
秦金为人平易近人。到做官时,完全以廉洁正直自持。在户部,尤其孜孜不倦为国效力。永福长公主乞宝坻、武清的土地,因为秦金的进言多所裁减。抚宁、山海庄的土地赏赐给魏国公徐达的,徐达最终仍然归还官府,定国公光祚请求赐予这些庄地,秦金执意不允许。给事中黄重、御史张珩等先后争论,秦金等又为此进言,才批复许可。内府各监局军匠达数千人,宦官梁谏请求下令户部采集金玉珠宝,秦金都坚决反对。皇上不听从。奸人逯俊等请求两淮食盐运销权三十万,皇帝答应了。秦金极力谏诤不可,多次违背皇帝的旨意。
六年春天,秦金因考察而自己请求退休,按照制度乘坐驿车、供给役夫粮饷。回家五年,不停地有人举荐他,就起用担任南京户部,上书陈述有利于百姓的六件事。不久召任为工部尚书,加官太子少保。皇帝与张孚敬、李时等评论众大臣,认为秦金贤明,但颇嫌弃他岁数大。过了几个月,加官太子太保,改任南京兵部。过了一年辞官还乡。二十三年去世,享年七十八岁。追赠少保,谥号端敏。[2]
作者简介
张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时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时曾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康熙末年,整治松弛的吏治,后又完善军机制度。先后任《亲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圣祖实录》副总裁官,《明史》《四朝国史》《大清会典》《世宗实录》总裁官。死后谥号“文和”,配享太庙,是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