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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王治传

明史·王治传出自于《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1]

目录

原文

王治字本道,忻州人。嘉靖三十二年进士。除行人,迁吏科给事中。寇屡盗边,边臣多匿不奏;小胜,文臣辄冒军功。治请临阵斩获,第录将士功;文臣及镇帅不亲搏战者止赐赉。从之。隆庆元年,偕御史王好问核内府岁费。中官崔敏请止之,为给事中张宪臣所劾。得旨:“诏书所载者,自嘉靖四十一年始,听治等详核。不载者,已之。”治等力争,不许。事竣,.劾中官赵廷玉、马尹干没罪,诏下司礼监按问。寻上疏陈事:“定宗庙之礼以隆圣孝。献皇虽贵为天子父,未尝南面临天下;虽亲为武宗叔,然尝北面事武宗。今乃与祖宗诸帝并列设位于武宗右揆诸古典终为未协臣以为献皇祔 [注]会太庙不免递迁若专祀世庙则亿世不改乞敕廷臣博议,务求至当。”

又曰:“谨燕居之礼以澄化源。人主深居禁掖,左右便佞窥伺百出,或以燕饮声乐,或以游戏骑射。近则损敝精神,疾病所由生;久则妨累政事,危乱所由.起。比者人言籍籍,谓陛下燕闲举动,有非所宜者。臣窃为陛下虑之。”并请勤朝政、亲辅弼。疏入,报闻。进吏科都给事中。劾蓟辽总督都御史刘焘、南京督储都御史曾于拱不职,于拱遂罢。山西及蓟镇并被寇,治以罪兵部尚书郭乾、侍郎迟凤翔,偕同官欧阳一敬等劾之。诏罢乾,贬凤翔三秩视事。部议恤光禄少卿马从谦。帝不许,治疏争。帝谓从谦所犯,比子.骂父律,终不允。治又请追谥何瑭,雪夏言罪,且言大理卿朱廷立、詹瀚共锻成夏言狱,宜追夺其官。咸报可。明年,左右有言南海之胜者,帝将往幸。治率同官谏阻,皆不听。至则.荒莽沮湿,帝甚悔之。治寻擢太仆少卿,改大理,进太仆卿。忧归,卒。

(节选自《明史·王治传》)

译文

王治,字本道,是忻州人。嘉靖三十二年考取进士。授职为行人,升任吏科给事中。敌寇屡次骚扰边关,边防大臣大都隐瞒不奏报;稍获小胜,文官就冒领军功。王治请求按照临阵斩寇俘敌数量,按等差记录将士们的功勋;文官和镇中主帅不亲身参战搏击的只赏赐不记功。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隆庆元年,王治与御史王好问一道核实内府年度开支。宦官崔敏请求终止此事,被给事中张宪臣弹劾。获圣旨:“诏书所记载的,从嘉靖四十一年开始,听从王治等人详细核查。诏书没有提及的,予以终止。”王治等人极力争辩,没有得到同意。事情办完后,弹劾宦官赵廷玉、马尹干侵吞国家财物的罪行,诏令司礼监负责查问。不久王治上疏陈述事情:“确定宗庙的礼仪以便彰显圣上的孝道。献皇虽然贵为天子的父亲,却没有登基做皇帝;虽然亲为武宗的叔叔,但曾经尊奉武宗。现在却与各祖宗先帝并列,位置安排在武宗右边,从古代典章制度推断,终究没有与此相符的。

我认为献皇附祭于太庙,未免有僭越之嫌。如果专门在世庙中祭祀,就永世不作更改,请求皇帝下令朝廷大臣广作评议,务必要使此事办得妥当。”又说:“谨慎退朝之后生活的礼仪,以澄清教化之源。皇帝深居禁宫,左右奸佞之人就会窥伺时机百般讨好,或者用宴饮声乐引诱您,或者用游戏骑射吸引您。近处看损耗精神,因此滋生疾病;长久看就妨害政事,因此滋生危害与祸乱。近来众人议论纷纷,称陛下宴饮消闲的举动,并非帝王所适宜的。我私下里替陛下忧虑。”同时请求皇帝勤于朝政、亲近辅佐者。奏疏呈入宫中,皇帝答复知道了。王治升迁为吏科都给事中。弹劾蓟辽总督都御史刘焘、南京督储都御史曾于拱不称职,曾于拱于是被罢免官职。

山西与蓟镇同时受敌寇侵扰,王治归罪于兵部尚书郭乾、侍郎迟凤翔,与同官欧阳一敬等人弹劾他们。皇帝下诏书罢免了郭乾,将迟凤翔贬职为三秩视事。朝廷有关部门商议抚恤光禄少卿马从谦。皇帝不同意,王治上疏争辩。皇帝说马从谦所犯罪行,如同儿子辱骂父亲,最终不同意抚恤。王治又奏请追封何瑭谥号,为夏言昭雪平反,并且申诉说大理寺卿朱廷立、詹瀚共同罗织罪名制造了夏言的冤案,应该追夺他们的官职。皇帝都答复同意。第二年,左右大臣中有人称南海为胜景之地,皇帝即将前往。王治率领同僚劝阻,皇帝全都不听。到了目的地眼见一片低湿荒凉苍莽之地,皇帝非常懊悔。王治不久被提升为太仆少卿,改任大理寺,晋升太仆卿。奔父母丧事归乡,直至去世。[2]

作者简介

张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时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时曾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康熙末年,整治松弛的吏治,后又完善军机制度。先后任《亲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圣祖实录》副总裁官,《明史》《四朝国史》《大清会典》《世宗实录》总裁官。死后谥号“文和”,配享太庙,是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