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王治傳
明史·王治傳出自於《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歷史。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其修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則是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1]
目錄
原文
王治字本道,忻州人。嘉靖三十二年進士。除行人,遷吏科給事中。寇屢盜邊,邊臣多匿不奏;小勝,文臣輒冒軍功。治請臨陣斬獲,第錄將士功;文臣及鎮帥不親搏戰者止賜賚。從之。隆慶元年,偕御史王好問核內府歲費。中官崔敏請止之,為給事中張憲臣所劾。得旨:「詔書所載者,自嘉靖四十一年始,聽治等詳核。不載者,已之。」治等力爭,不許。事竣,.劾中官趙廷玉、馬尹乾沒罪,詔下司禮監按問。尋上疏陳事:「定宗廟之禮以隆聖孝。獻皇雖貴為天子父,未嘗南面臨天下;雖親為武宗叔,然嘗北面事武宗。今乃與祖宗諸帝並列設位於武宗右揆諸古典終為未協臣以為獻皇祔 [注]會太廟不免遞遷若專祀世廟則億世不改乞敕廷臣博議,務求至當。」
又曰:「謹燕居之禮以澄化源。人主深居禁掖,左右便佞窺伺百出,或以燕飲聲樂,或以遊戲騎射。近則損敝精神,疾病所由生;久則妨累政事,危亂所由.起。比者人言籍籍,謂陛下燕閒舉動,有非所宜者。臣竊為陛下慮之。」並請勤朝政、親輔弼。疏入,報聞。進吏科都給事中。劾薊遼總督都御史劉燾、南京督儲都御史曾於拱不職,於拱遂罷。山西及薊鎮並被寇,治以罪兵部尚書郭乾、侍郎遲鳳翔,偕同官歐陽一敬等劾之。詔罷乾,貶鳳翔三秩視事。部議恤光祿少卿馬從謙。帝不許,治疏爭。帝謂從謙所犯,比子.罵父律,終不允。治又請追諡何瑭,雪夏言罪,且言大理卿朱廷立、詹瀚共鍛成夏言獄,宜追奪其官。咸報可。明年,左右有言南海之勝者,帝將往幸。治率同官諫阻,皆不聽。至則.荒莽沮濕,帝甚悔之。治尋擢太僕少卿,改大理,進太僕卿。憂歸,卒。
(節選自《明史·王治傳》)
譯文
王治,字本道,是忻州人。嘉靖三十二年考取進士。授職為行人,升任吏科給事中。敵寇屢次騷擾邊關,邊防大臣大都隱瞞不奏報;稍獲小勝,文官就冒領軍功。王治請求按照臨陣斬寇俘敵數量,按等差記錄將士們的功勳;文官和鎮中主帥不親身參戰搏擊的只賞賜不記功。皇帝聽從了他的建議。隆慶元年,王治與御史王好問一道核實內府年度開支。宦官崔敏請求終止此事,被給事中張憲臣彈劾。獲聖旨:「詔書所記載的,從嘉靖四十一年開始,聽從王治等人詳細核查。詔書沒有提及的,予以終止。」王治等人極力爭辯,沒有得到同意。事情辦完後,彈劾宦官趙廷玉、馬尹干侵吞國家財物的罪行,詔令司禮監負責查問。不久王治上疏陳述事情:「確定宗廟的禮儀以便彰顯聖上的孝道。獻皇雖然貴為天子的父親,卻沒有登基做皇帝;雖然親為武宗的叔叔,但曾經尊奉武宗。現在卻與各祖宗先帝並列,位置安排在武宗右邊,從古代典章制度推斷,終究沒有與此相符的。
我認為獻皇附祭於太廟,未免有僭越之嫌。如果專門在世廟中祭祀,就永世不作更改,請求皇帝下令朝廷大臣廣作評議,務必要使此事辦得妥當。」又說:「謹慎退朝之後生活的禮儀,以澄清教化之源。皇帝深居禁宮,左右奸佞之人就會窺伺時機百般討好,或者用宴飲聲樂引誘您,或者用遊戲騎射吸引您。近處看損耗精神,因此滋生疾病;長久看就妨害政事,因此滋生危害與禍亂。近來眾人議論紛紛,稱陛下宴飲消閒的舉動,並非帝王所適宜的。我私下裡替陛下憂慮。」同時請求皇帝勤於朝政、親近輔佐者。奏疏呈入宮中,皇帝答覆知道了。王治升遷為吏科都給事中。彈劾薊遼總督都御史劉燾、南京督儲都御史曾於拱不稱職,曾於拱於是被罷免官職。
山西與薊鎮同時受敵寇侵擾,王治歸罪於兵部尚書郭乾、侍郎遲鳳翔,與同官歐陽一敬等人彈劾他們。皇帝下詔書罷免了郭乾,將遲鳳翔貶職為三秩視事。朝廷有關部門商議撫恤光祿少卿馬從謙。皇帝不同意,王治上疏爭辯。皇帝說馬從謙所犯罪行,如同兒子辱罵父親,最終不同意撫恤。王治又奏請追封何瑭諡號,為夏言昭雪平反,並且申訴說大理寺卿朱廷立、詹瀚共同羅織罪名製造了夏言的冤案,應該追奪他們的官職。皇帝都答覆同意。第二年,左右大臣中有人稱南海為勝景之地,皇帝即將前往。王治率領同僚勸阻,皇帝全都不聽。到了目的地眼見一片低濕荒涼蒼莽之地,皇帝非常懊悔。王治不久被提升為太僕少卿,改任大理寺,晉升太僕卿。奔父母喪事歸鄉,直至去世。[2]
作者簡介
張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號硯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時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時曾任禮部尚書、戶部尚書、吏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內閣首輔)、首席軍機大臣等職。康熙末年,整治鬆弛的吏治,後又完善軍機制度。先後任《親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聖祖實錄》副總裁官,《明史》《四朝國史》《大清會典》《世宗實錄》總裁官。死後諡號「文和」,配享太廟,是整個清朝唯一一個配享太廟的漢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