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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王汝调传

明史·王汝调传出自于《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1]

目录

原文

王汝调,字古师,隆庆五年进士。除元城知县,累迁光禄少卿。吏科都给事中海宁陈与郊者,大学士王锡爵门生,又附申时行,恣甚。汝训抗疏数其罪,言:“与郊今日荐巡抚,明日荐监司。每疏一出,受贿狼籍。部曹吴正志一发其奸,身投荒徼。吏部尚书杨巍亦尝语侍郎赵焕,谓为小人。乞速罢谴且科道以言为职乃默默者显谔谔者绌直犯乘舆屡荷优容稍涉当途旋遭摈斥言官不难于批鳞而难于借剑此何为也?天下惟公足以服人。今言者不论是非,被言者不论邪正,模棱两可,曲事调停,而曰务存大体。是惩议论之纷纭,而反致政体之决裂也。乞特敕吏部,自后迁转科道,毋恶异喜同,毋好谀丑正。”是时,巍以政府故,方厚与郊。闻汝训言引己且刺之,大恚,言:“臣未尝诋与郊。汝训以寺臣攻言路,正决裂政体之大者。”乃调汝训南京。未几,其子杀人论死,与郊悒悒卒。

汝训入为太常少卿。孟秋,飨庙,帝不亲行。汝训极谏。帝愠甚,以其言直,不之罪也。寻进太仆卿,调光禄。汝训先为少卿,寺中岁费二十万,至是滥增四万有奇。汝训据《会典》,请尽裁内府冗食,不许。

二十二年,改左佥都御史。汝训性清介,方严疾恶。巡按御史南昌彭应参亦雅以强直名,相与力锄豪右。乌程故尚书董份、祭酒范应期里居不法,汝训将绳之。适应参行部至,应期怨家千人遮道陈牒。应参持之急,檄乌程知县张应望按之。应期自缢死,其妻吴氏诣阙诉冤。帝命逮应参、应望诏狱,革汝训职。

汝训家居十五年,起南京刑部右侍郎。召改工部,署部事。初,矿税兴,以助大工为名。后悉输内帑,不以供营缮。而四方采木之需多至千万,费益不訾。汝训屡请发帑佐工,皆不报。在部岁余,力清夙弊。中官请乞,辄执奏不予,节冗费数万。卒,赠工部尚书,谥号恭介。 (节选自《明史·列传一百二十三》,有删改)

译文

王汝训,字古师,山东聊城人。隆庆五年中进士,授职元城知县,逐渐升到光禄少卿。吏科都给事中海宁陈与郊是大学士王锡爵的门生,又依附申时行,很专横。王汝训上疏列出他的罪行,说:“陈与郊今天推荐巡抚,明天推荐监司。每次上疏一出,到处受贿。部曹吴正志一揭发他的奸情,就被贬到荒远的地方。吏部尚书杨巍也曾对侍郎赵焕说他是个小人,陈与郊请求皇上立即将杨巍罢官。科道本是议论国事的,不吭声的人被提拔,直言进谏的人被贬退。有时直言冒犯皇上,还蒙皇上宽容。但稍稍涉及到当道的人,立即遭到贬斥。言官不难犯颜直谏,难在借刀杀人,这是为什么呢?天下唯有公正才能让人信服。现在言官不论说的对还是不对,被议论的人不论是正是邪,都模棱两 可,从中调停。乞求皇上特令吏部,以后升迁,转入科道,不要厌恶异己喜欢同类,不要好阿谀之人而憎恶正直的大臣。”这时,杨巍因为执政的缘故,与陈与郊培养感情。听到王汝训言词中引用了他的话讽刺陈与郊,很生气,说:“我没有诋毁过陈汝郊。王汝训以光禄侍臣身份攻击言官,正是严重分裂政体的人。”于是将王汝训调往南京。没有多久,陈与郊因儿子杀人犯了死罪,郁郁而终。

王汝训入朝廷为太常少卿。孟秋时节,祭祀祖庙,皇上不亲自去。王汝训极力劝谏。皇上很愤怒,但因为他说的是直话,也不怪罪他。不久,他升为太仆卿,调为光禄。王汝训先前为少卿时,寺中每年花费二十万,到这时滥增四万多。王汝训依据《会典》,请求将内府的食用全部减去,皇上不许。

万历二十二年,他改任左佥都御史。王汝训生性耿直、廉洁,嫉恶如仇。巡抚御史南昌彭应参平素也以正直、严厉著称,两人互相支持全力锄除豪门。乌程原尚书董份、祭酒范应期居家行为多有不轨,王汝训正准备将他绳之以法。刚好彭应参到了,与范应期有仇 的人家千余人遮蔽道路、呈上牒子。彭应参操之过急,命令乌程知县张应望抓住他,范应期自杀身亡,他的妻子吴氏到官府喊冤。皇上命令逮捕彭应参,在狱中审问,革去王汝训的职务,

王汝训在家十五年后,起用为南京刑部右侍郎。后召改为工部,署理部事。起初,矿税兴起,以资助修建大殿为名,后全部输入内库,不足以营建大殿,而四方采伐树木的需要多达千万,经费更加不够,王汝训屡次请求发放钱财补助工程,都没有得到答复。在工部一年多的时间里,大力整治过去的陋习。宦官请求经费,就上奏坚持不给,节省无益费用数万。死后,被赠为工部尚书,谥号恭介。 [2]

作者简介

张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时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时曾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康熙末年,整治松弛的吏治,后又完善军机制度。先后任《亲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圣祖实录》副总裁官,《明史》《四朝国史》《大清会典》《世宗实录》总裁官。死后谥号“文和”,配享太庙,是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