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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王世貞傳

明史·王世貞傳出自於《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歷史。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其修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則是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1]

目錄

原文

王世貞,字元美,太倉人,右都御史忬子也。生有異稟,書過目,終身不忘。年十九,舉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授刑部主事。世貞好為詩古文,官京師,入王宗沐、李先芳、吳維岳等詩社,又與李攀龍、宗臣、梁有譽、徐中行、吳國倫輩相倡和,紹述何、李,名日益盛。屢遷員外郎、郎中。

奸人閻姓者犯法,匿錦衣都督陸炳家,世貞搜得之。炳介嚴嵩以請,不許。楊繼盛下吏①,時進湯藥。其妻訟夫冤,為代草。既死,復棺殮之。嵩大恨。吏部兩擬提學皆不用,用為青州兵備副使。父忬以灤河失事,嵩構之,論死系獄。世貞解官奔赴,與弟世懋日蒲伏嵩門,涕泣求貸。嵩陰持忬獄,而時為謾語以寬之。兩人又日囚服跽道旁,遮諸貴人輿,搏顙乞救。諸貴人畏嵩不敢言,忬竟死西市。兄弟哀號欲絕,持喪歸,蔬食三年,不入內寢。既除服,猶卻冠帶,苴履葛巾,不赴宴會。

隆慶元年八月,兄弟伏闕訟父冤,言為嵩所害,大學士徐階左右之,復忬官。世貞意不欲出,會詔求直言,疏陳法祖宗正殿名慶恩義寬禁例修典章推德意昭爵賞練兵實八事,以應詔。無何,吏部用言官薦,令以副使涖大名。遷浙江右參政,山西按察使。母憂歸,服除,補湖廣,旋改廣西右布政使,入為太僕卿。

張居正枋②國,以世貞同年生,有意引之,世貞不甚親附。所部荊州地震,引京房占,謂臣道太盛,坤維③不寧,用以諷居正。居正積不能堪,會遷南京大理卿,為給事中楊節所劾,即取旨罷之。後起應天府尹,復被劾罷。居正歿,起南京刑部右侍郎,辭疾不赴。久之,所善王錫爵秉政,起南京兵部右侍郎。先是,世貞為副都御史及大理卿、應天尹與侍郎,品皆正三。比擢南京刑部尚書,御史黃仁榮言世貞先被劾,不當計俸,據故事力爭。世貞乃三疏移疾歸。二十一年卒於家。

世貞始與李攀龍狎主文盟,攀龍歿,獨操柄二十年。才最高,地望最顯,聲華意氣籠蓋海內。一時士大夫及山人、詞客、衲子、羽流,莫不奔走門下。片言褒賞,聲價驟起。其持論,文必西漢,詩必盛唐,大曆以後書勿讀,而藻飾太甚。晚年,攻者漸起,世貞顧漸造平淡。病亟時,劉鳳往視,見其手蘇子瞻集,諷玩不置也。

(《明史·王世貞傳》有刪節)

[注]①楊繼盛,因奏劾嚴嵩十大罪狀被誣告下獄。②枋:權柄。③坤維:指西南方。張居正西南荊楚人,王世貞借言以諷。

譯文

王世貞,字元美,太倉人。右都御史王忬之子。世貞稟性聰明,讀書看過一遍,終身都不會忘記。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方十九歲便中進士,授刑部主事。愛好詩文,在京城做官,加入王宗沐等人的詩社,又和李攀龍等唱和。秉承前輩前七子(李夢陽、何景明為代表)文學主張,名聲日高。在刑部任職,升為員外郎、郎中。

有個姓閻的奸人犯法,逃匿於錦衣衛都督陸炳家中,被世貞搜出,陸炳仗嚴嵩之勢去說情,世貞不肯徇情枉法。楊繼盛被誣告下獄,世貞為他送湯送藥,代其妻子寫狀申冤。繼盛冤死,又給他安葬。嚴嵩恨世貞入骨。吏部兩次準備提拔世貞為提學,(都因嚴嵩阻止)而沒能得到任用,後被貶為青州兵備副使。王世貞的父親王忬(在抵禦外敵時誤中敵計)致使濼河失守,被嚴嵩羅織罪名而身陷大牢,等待處決。王世貞去職離官,奔赴京城,和弟弟世懋跪倒在嚴嵩門前,痛哭流涕,請求嚴嵩寬恕。嚴嵩暗地裡維持着王忬死刑原判,卻常常以謊言寬慰王氏兄弟。兩兄弟每天身穿囚服(代父之罪的意思)跪在路旁,攔阻達官顯貴的車馬,磕頭哀求,請求他們仗言搭救。達官顯貴畏懼嚴嵩的權勢,不敢替王忬辯解,王忬最終在西市被處決。兄弟倆哀痛欲絕,護送父親的靈柩回鄉安葬,守喪三年只吃粗食,不在內室歇息。守喪期滿,脫去喪服後,仍舊不戴帽子不束腰帶,穿草鞋戴葛布頭巾,不參加宴會。

隆慶元年八月,兄弟二人上朝為父申冤,直言父親王忬是被奸人嚴嵩構陷。最後,在大學士徐階的幫助下,父親的冤案得以昭雪,王忬的官職爵位也得以恢復。王世貞決意不再出仕為官,正趕上皇上下詔徵求實言,王世貞上疏陳述了效法祖宗、更正殿名、推廣恩義、放寬禁令、修訂典章、推行德治、昭明爵賞、操練軍隊八件事情,來應答詔命。沒過多長時間,吏部採用言官的推薦,命令他以副使的身份去大名。後來他升任為浙江右參政,山西按察使。因母親去世他回家守喪,服喪期滿,調任到湖廣,不久改任廣西右布政使,後入朝任太僕卿。

江陵人張居正當朝為相,因世貞和自己是同榜考中者,曾有意提拔世貞,而世貞卻對張居正不太親近依附。荊州發生地震,世貞引西漢人京房的卜辭說,地震是因為臣權過重,致使大地不安,藉此以規勸張居正。張居正對世貞積怨難平,恰逢世貞調任南京大理寺卿,被給事中楊節彈劾,就趁機以皇上的名義罷了世貞的官職。後起用任應天府尹,又被劾而罷。直到張居正死後,世貞才起用為南京刑部右侍郎,但稱病不赴任。許久以後,因其好友王錫爵執政,才出任南京兵部右侍郎。在這之前,王世貞擔任副都御使、大理寺卿、應天府尹和侍郎,官階都在正三品。等到世貞被提拔為南京刑部尚書,御史黃仁榮說他曾多次被彈劾,不應享正三品爵位,他依據舊例,據理力爭。世貞再三稱病辭官,於萬曆二十一年病卒。

世貞與李攀龍交替為文壇盟主,攀龍死後,世貞獨主文壇二十年,其才最高,地位最顯赫,名揚四海。當時士大夫、山人、騷人墨客、和尚、道士紛紛出入於門下,凡受他片言隻語讚譽過的人,其名聲立即提高。他認為文章一定效法西漢,詩歌則須以盛唐為楷模,唐大曆以後的書,太重於詞藻,不要去讀。晚年,批評他的人漸多,拜訪他的人漸少。病重期間,劉鳳去望他,見他還在玩味蘇軾的著作。[2]

作者簡介

張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號硯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時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時曾任禮部尚書、戶部尚書、吏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內閣首輔)、首席軍機大臣等職。康熙末年,整治鬆弛的吏治,後又完善軍機制度。先後任《親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聖祖實錄》副總裁官,《明史》《四朝國史》《大清會典》《世宗實錄》總裁官。死後諡號「文和」,配享太廟,是整個清朝唯一一個配享太廟的漢臣。[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