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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弋谦传

明史·弋谦传出自于《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1]

目录

原文

弋谦,代州人。永乐九年进士。除监察御史。出按江西,言事忤旨,贬峡山知县。复坐事免归。    仁宗在东宫,素知谦骨鲠。及嗣位,召为大理少卿。直陈时政,言官吏贪残,政事多非洪武之旧。帝多采纳。既复言五事,词太激,帝乃不怿。尚书吕震、吴中等因劾谦诬罔,都御史刘观令众御史合纠谦。帝召杨士奇等言之,士奇对曰:“谦不谙大体,然心感超擢恩,欲图报耳。主圣则臣直,惟陛下优容之。”帝乃不罪谦。然每见谦,词色甚厉。士奇从容言:“陛下诏求直言谦言不当触怒外廷悚惕以言为戒今四方朝觐之臣皆集阙下见谦如此将谓陛下不能容直言。”帝惕然曰:“此固朕不能容,亦吕震辈迎合以益朕过,自今当置之。”遂免谦朝参,令专视司事。

未几,帝以言事者益少,复召士奇曰:“朕怒谦矫激过实耳,朝臣遂月余无言。尔语诸臣,白朕心。”士奇曰:“臣空言不足信,乞亲降玺书。”遂令就 榻前书敕引过曰:“朕自即位以来,臣民上章以数百计,未尝不欣然听纳。苟有不当,不加谴诃,群臣所共知也。间者,大理少卿弋谦所言,多非实事。群臣迎合朕意,交章奏其卖直,请置诸法,朕皆拒而不听,但免谦朝参。而自是以来,言者益少。……朕于谦一时不能含容,未尝不自愧咎。尔群臣勿以前事为戒,于国家利弊、政令未当者,直言勿讳。谦朝参如故。”时中官采木四川,贪横。帝以谦清直,命往治之。擢谦副都御史,遂罢采木之役。

宣德初,交阯右布政戚逊以贪淫黜,命谦往代。王通弃交阯,谦亦论死。正统初,释为民。土木之变,谦布衣走阙下,荐通等十三人,皆奇才可用。众议以通副石亨,谦请专任通,事遂寝。廷臣以谦负重名,奏留之,亦不报。景泰二年复至京,疏荐通等,不纳。罢归,未几卒。 (节选自《明史·卷一百六十四-列传第五十二》)

译文

弋谦,代州人,永乐九年进士,任监察御史。出京巡察江西,上奏言事违逆了皇帝的旨意,被贬出峡山知县。又因事获罪被免除官职遣送回乡。仁宗 做太子时,一向知道弋谦刚直。等到继位,仁宗征召其任大理少卿。弋谦直言陈述时政,说官吏贪婪凶残,政事大多不合洪武时的旧制。皇帝大都采纳了。不久弋谦 又对五件事发表意见,言词过于激烈,皇帝就不高兴了。尚书吕震、吴中等人因而弹劾弋谦,说他诬陷毁谤,都御史刘观令众御史联合检举弋谦。皇帝召见杨士奇等 谈论这件事,杨士奇回答说:“弋谦不熟悉大体,这样做只是内心感激皇上破格提拔的恩典,想要报答罢了。主上圣明则大臣正直,希望陛下宽容他。”皇帝于是没 有惩罚弋谦,然而每次见到弋谦,言语神态非常严厉。杨士奇很从容地进言说:“陛下下诏求直言,弋谦言词不恰当,触怒了皇上。朝廷外的臣子都害怕,以弋谦进 言之事为鉴戒。现在四方朝觐的臣子都聚集在宫阙下,看到弋谦这样,将会说陛下不能容纳直言。”皇帝警觉省悟,说:“这固然是我不能包容,也是吕震之流迎合 我而加重了我的过失,从今应当赦免他。”于是不让弋谦上朝参拜,只是负责一些具体事务。

不久,皇帝因为上奏章论事的人越来越少,又召见杨士奇说;“朕不过是恼怒弋谦过于偏激言过其实罢了,朝中大臣就一个多月没有进言。你和众臣 说说,向他们表明朕的心意。”杨士奇说:“我空说话不足以让他们相信,请求皇上亲自下旨。”于是下令在床塌前书写敕令承认过失说:“朕自即位以来,臣子百 姓上奏章有数百份,没有不欣然听取采纳的。如果有不恰当的,不加以谴责呵叱,这是群臣都知道的。近来,大理少卿弋谦所上奏的事,大多不是实事。群臣迎合我 的心意,相继上奏章说他故意表示正直以沽名钓誉,请示依法惩处他,我都拒绝而没有听从,只是不让弋谦上朝参拜。但从此以后,进言的人更少了。……朕对弋谦 一时不能容忍,未尝不自觉愧疚。你们这些大臣不要以先前的事为鉴戒,对国家的利弊、政令的不妥当之处,直率地说不要忌讳。弋谦上朝参拜像往常一样。”当时 中官在四川采木,贪婪蛮横。皇帝因为弋谦清廉耿直,命令他去治理。朝廷提拔弋谦为副都御史,也因此废除了采木之役。

宣德初年,交阯右布政戚逊因贪财好色被罢免,朝廷命弋谦去代替他。王通放弃了交阯,弋谦也被判死罪。正统初年,被赦免为平民。土木事变发生 后,弋谦以平民身份到京都,举荐王通等十三人,说他们都是奇才可以任用。众臣商议任命王通为石亨的副将,弋谦请求专门任用王通,事情就搁置了。朝廷众臣认 为弋谦有显赫的名声,便上奏请求留下他,朝廷也没有回应。景泰二年,弋谦又到京城,上奏章推荐王通等人,朝廷没有采纳。回家后,没多久就去世了。[2]

作者简介

张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时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时曾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康熙末年,整治松弛的吏治,后又完善军机制度。先后任《亲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圣祖实录》副总裁官,《明史》《四朝国史》《大清会典》《世宗实录》总裁官。死后谥号“文和”,配享太庙,是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