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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馮琦傳出自於《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歷史。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其修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則是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1]

目錄

原文

馮琦,字用韞,臨朐人。幼穎敏絕人。年十九,舉萬曆五年進士,授編修。與修《會典》成,進侍講,充日講官。三王並封議起,移書王錫爵力爭之。進少詹事,掌翰林院事。改吏部,蒞政勤敏,力抑營競,尚書李戴倚重之。

二十七年九月,太白、太陰同見於午;又狄道山崩,平地涌大小山五。琦草疏,偕尚書戴上言:「近見山陷成谷地涌成山則自開闢以來而今再見也竊惟上天無私惟民是聽欲承天意當順民心。比來天下賦額,視二十年以前,十增其四。自礦稅使出,而民間之苦更甚。加以水旱蝗災,流離載道,畿輔近地盜賊公行,此非細故也。諸中使(1)銜命而出,運機如鬼蜮,取財盡錙銖。貧者家無儲蓄,惟恃經營。奪其數錢之利,已絕其一日之生。今日猶承平,民已洶洶,脫有風塵之警,天下誰可保信者?若一方窮民倡亂,而四面應之,於何徵兵,於何取餉哉!天心仁愛,明示咎徵,誠欲陛下翻然改悟,坐弭禍亂。夫四方錢穀,皆有定額,近者徵調頻仍,正額猶逋,何從得羨?伏望陛下穆然遠覽,亟與廷臣共圖修弭,無令海內赤子,結怨熙朝,千秋青史,貽譏聖德。」不報。

尋拜禮部尚書。帝(2)將冊立東宮,詔下期迫,中官(3)掌司設監者以供費不給為詞。琦曰:「今日禮為重,不可與爭。」其弟瑗,戶部主事,適輦餉銀四萬出都,琦立追還,給費,事乃克濟。

三十年,帝有疾,諭停礦稅,既而悔之。琦與同列合疏爭,且請躬郊廟祭享,御殿受朝,不納。湖廣稅監陳奉以虐民撤還,會陝西黃河竭,琦乞征還,皆不報。時士大夫多崇釋氏教,士子作文,每竊其緒言,鄙棄傳注。前尚書余繼登奏請約禁,然習尚如故。琦乃復極陳其弊,帝為下詔戒厲。

琦明習典故,學有根柢。數陳讜論,中外想望丰采,帝亦深眷倚。內閣缺人,帝已簡用朱國祚及琦。而沈一貫密揭,言二人年未及艾,蓋少需之,先用老成者。乃改命沈鯉、朱賡,琦素善病,至是篤。十六疏乞休,不允。卒於官,年僅四十六。遺疏請厲明作,發章奏,補缺官,推誠接下,收拾人心。語極懇摯。帝悼惜之。贈太子少保。天啟初,諡文敏。

【注】(1)中使:宦官使者。(2)帝:指明神宗朱翊鈞,萬里是其年號。(3)中官,宦官。

譯文

馮琦,字用韞,臨朐人.幼時聰明敏慧超過一般人.十九歲,考取萬曆(明神宗朱翊鈞年號)五年九月,太白星、太陰星同時在午時出現;又值狄道發生山崩,平地隆起大小五座山丘.馮琦草擬奏章,與尚書李戴一同上言勸諫:「近來目睹山陷成谷,地隆為山,自從開天闢地,只有唐垂拱中有過此事,而現在卻又見到了.我私下裡思慮上天是無私的,只聽從百姓.要想稟承天意,應當順應民心.近來天下的賦稅數額,與二十年前比較,增加四成.自從派出了礦稅使,則民間的苦痛更甚.加上水旱蝗災,流民充塞道路,京城地區盜賊公然出現,這不是細小的事情.各位宦官使者領命出京師,如鬼怪般運用機巧,錙銖細小之財也盡數刮取,貧窮者家中沒有儲蓄,只有靠小本經營.奪取他們幾錢的小利,就會斷絕他們一天的生資.現在依舊平安,百姓卻怨恨紛亂,假若有不測之變,天下有誰來保護?如果一方的走投無路的百姓倡導暴亂,四面的民眾響應,(國家)從哪裡徵兵,從哪裡取得糧餉呢?上天心性仁愛,明確顯示災禍(罪過)的跡象,真的是想要陛下猛然覺悟,消除禍亂.四方的錢穀,都有定額,近來徵調頻繁,正額尚且拖欠交不上,哪來的剩餘?希望陛下嚴肅思慮將來,緊急與朝廷大臣共同修漏補缺,不要讓海內的赤子聚結怨忿於盛朝,千秋青史留下對聖德的譏諷.」(神宗)沒有答覆.

不久受職禮部尚書.神宗將要冊立東宮太子,詔令下達的時間迫近了,執掌監司的宦官拿供給經費不足作為藉口(拖延).馮琦道:「今天禮儀為重,不可和他們爭辯.」他的弟弟馮瑗是戶部主事,剛好(用輦車)運送四萬兩餉銀出京城,馮琦立即追回(餉銀),提供經費,事情才得以辦成.

萬曆三十年沒有接納.湖廣稅監陳奉因為虐待百姓被撤回,正趕上黃河陝西段乾涸,馮琦請求將礦稅使一起撤回,神宗都沒有答覆.當時士大夫多信奉佛教,士人寫作往往摘取佛教的殘言片句,而鄙棄經書的傳注.前任尚書余繼登奏請以約束、禁止,然而習俗風尚如故.馮琦又極力陳述它的弊端,皇帝為此下詔戒止訓斥.

馮琦熟習典故,學習有根底.多次陳述正直的言論,朝廷內外都希望看到他的風采,皇帝也很寵愛、倚重他.內閣缺人,神宗已經選用了朱國祚和馮琦.但是沈一貫秘密上書,說他們兩人的年紀不夠老成,稍過一段時間再說,先任用年長閱歷深者.於是改任沈鯉、朱賡.馮琦一向有病,因此更加沉重.十六次奏疏請求退休,(皇帝)沒有允許.死於任上,時年四十六歲.遺下奏疏請求(皇帝)嚴肅明理有所作為,請發奏疏,補充空缺的官職,誠心誠意對待下面的臣民,收攏民心.語言很懇切誠摯.神宗對他悼念、惋惜.追贈太子少保.天啟(明熹宗朱由校年號)初年,諡號文敏. [2]

作者簡介

張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號硯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時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時曾任禮部尚書、戶部尚書、吏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內閣首輔)、首席軍機大臣等職。康熙末年,整治鬆弛的吏治,後又完善軍機制度。先後任《親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聖祖實錄》副總裁官,《明史》《四朝國史》《大清會典》《世宗實錄》總裁官。死後諡號「文和」,配享太廟,是整個清朝唯一一個配享太廟的漢臣。[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