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县
历史沿革
宋元佑二年(公元1087年),置日照镇,即今日照市日照城。
金大定二十四年(公元1184年),置日照县,县以镇名,属山东东路莒州,治日照镇。
元、明属莒州。
清初属莒州,后属沂州府。
中华民国时期,先后属胶东道和琅琊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裁撤各道,直属于山东省政府。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3月,中共领导的日照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民国三十年(1941年)8月隶属滨海专员公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日照划归沂水专署。
1953年,属胶州专区。
1956年,复属临沂专区。
1985年3月22日,撤销日照县和石臼办事处改为日照市,仍隶属临沂行署,5月正式办公。
1984年4月,石臼港办事处建立。
1989年6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日照市升格为地级市,11月5日对外正式办公。
1992年12月7日,日照市设区带县,将原属临沂地区的莒县和潍坊市的五莲县划归日照市,同时成立东港区。
1993年5月29日设立岚山办事处,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8月20日,成立日照开发区。[2]
地理环境
日照因"日出初光先照"而得名,地 处中国大陆沿海中部、山东半岛东南部,东经118°25′~119°39′,北纬35°04′~36°04′。日照东临黄海,西靠沂蒙,北连青岛、潍坊,南接江苏连云港,南北长约82公里,东西宽约90公里,总面积5310平方公里,其中山区、丘陵、平原各占三分之一,海岸线100公里。
日照市
日照现为山东省17个地级市之一,全市辖东港区、岚山区、莒县、五莲县、日照经济开发区和山海天旅游度假区6个区县处,有54个乡镇、街道,2981个村居,总人口280万。
市人民政府驻东港区,邮编276800,行政区划代码371100,区号0633。
日照是一座新兴的沿海港口城市,历史文化悠久,名胜古迹众多,自然风光秀美,是理想的旅游、度假、休养之地,2005年被国家环保总局认定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