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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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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与维护;监督、管理、调控交通基本建设市场;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筹措;组织实施县重点交通工程建设[1];负责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和造价管理;负责省、市、县投入地方交通建设资金的监管;负责对重点工程的施工、质量和造价实施监督;参与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竣工验收。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和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协助城际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和运营。

(四)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监督、管理、调控交通运输市场;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安全;引导交通运输企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管理;负责交通稽查站和治超检测站的管理。

(六)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包括各种营运性运输,含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旅游客车运输、危险品货物运输)的市场监督责任;负责交通运输服务业、营运性客(货)运输停车站(场)、仓储堆存、汽车租赁、客货运输代理、机动车维修业、汽车清洗业、搬运装卸业、机动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对城市公共客运进行管理。

(七)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划、计划,指导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监督落实。

(八)组织指导全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稽查等方面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九)执行交通行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推广应用交通科技成果,指导和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

(十)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港口[2]、铁路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负责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的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本局的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工作总结汇报起草和重要会议组织;负责本局值班、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信访、党务、政务公开、对外宣传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下属单位的人事、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工资、机构编制及人员培训、考核、选拔、调配、任用和奖惩工作;负责交通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和交通行风建设;负责指导机关、群众团体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综合规划建设股(挂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公路、水路、港口、航道、地方铁路等发展战略、专项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和标准;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规划、收费公路立项的审核工作;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承担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造价监督、工程定额管理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县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参与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公路养护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维护交通行业基本建设市场平等竞争秩序;负责交通行业科技新产品、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管理。

县交通战备办公室是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拟订本县辖区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定;规划本县辖区国防交通网布局;负责对本县辖区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负责参加有关交通重点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工作;拟订本县辖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本县辖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负责本县辖区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本县辖区的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本县辖区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检查、监督本县辖区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参与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和救灾等综合管理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赋予的其他任务。

(三)综合运输股

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监督、管理、调控交通运输市场;负责道路运政管理;指导运输企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道路交通运输业(包括各种营运性运输,含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旅游客车运输)的行业管理;负责交通运输服务业、营运性客(货)运输停车站(场)、仓储堆存、客货运输代理、汽车清洗业、汽车租赁、搬运装卸业、机动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维护交通公路运输业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实施对下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水运行业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道路、水路、地方铁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工作。

(四)安全监督股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道路、水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的规划、计划,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指导全县道路、水路交通行业生产的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规定组织、参与重大公路、桥梁施工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五)财务审计股

负责拟订行业财务、审计规章制度和交通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办法;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监督;负责办理交通行业有关票据的领发和监督使用;负责局的财务管理;负责编制本局及本行业有关财务报表;负责本局及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的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

(六)行政执法股(挂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

根据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具体行使辖区内的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协助组织道路运输的反走私工作;负责协调跨区域的交通执法工作;负责交通内部执法监督;负责查处、追究交通执法违法行为;协助拟订交通行业地方性管理规定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政复议和承办局机关行政诉讼案件;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

下属单位

(一)新兴县交通管理总站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道路运输、公共交通运输和驾驶员培训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等工作;承担县直及新城、稔村、六祖、车岗、簕竹五个交通运输管理所辖区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客货运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出租汽车、城公共汽车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县直及新城、稔村、六祖、车岗、簕竹五个交通运输管理所辖区的道路运输业统一票证的发放、回收、核销等管理工作;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维修车辆进行质量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并对在用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测诊断,出具公正、合法检测数据,对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新兴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地方公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县地方公路建设的投资规划和建设施工管理,并对资金的运用情况实施监督;负责全县地方公路的新建、改建公路工程的规划和施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方公路的养护工程和路政管理工作;参与全县地方公路建设、改造项目的立项及竣工验收;承担全县地方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建设、路政管理、养护监管、路网运行调度等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