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太陽村
新鄉市太陽村創辦於2004年8月,是由熱心兒童救助人士利用非國有資產、從事非贏利性兒童救助活動的社會組織。[1]
中文名稱: 太陽村
所屬地區: 新鄉市
面 積: 17.6畝
創辦於: 2004年8月
目錄
簡介
新鄉市太陽村創辦於2004年8月,是由熱心兒童救助人士利用非國有資產、從事非贏利性兒童救助活動的社會組織。宗旨是弘揚人道主義精神,為因父母服刑而無人撫養的未成年孩子提供一個生活環境,使之和其他孩子一樣,在祖國的同一藍天下健康、幸福成長,解除其父母服刑改造的後顧之憂。單位註冊登記管理機關是新鄉市民政局,業務主管單位是新鄉市婦女聯合會。2009年8月以前單位駐地是新鄉市風泉區魯保村,之後搬遷於新鄉縣郎公廟鄉南固軍村。2009年北京太陽村兒童教育諮詢中心主任張素琴通過北京太陽村兒童教育諮詢中心主任張素琴通過向中外商會、基金會、社會團體、企業、公司、慈善人士募捐籌資累計130餘萬元在新鄉縣郎公廟鄉南固軍村北新建一占地17.6畝、建築面積達1320平方米的新村。新鄉市太陽村兒童救助中心新村,為孩子們創造了相對較好的生活、學習環境。建了5個建築面積為500餘平方米的「愛心小屋」,1個建築面積為270平方米的餐廳,1座建築面積為500餘平方米個集文娛活動大廳、心理疏導室、文化輔導室、電腦培訓室、圖書室等為一體的「工字」房及太陽能浴室、供暖鍋爐房。並增加了代養代教能力。
條件
父母雙方在押服刑,或父母中一方在押服刑,另一方或下落不明或死亡或重病重殘,且無親友或親友無力撫養,造成孩子生存非常困難;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家庭傳染病史。接收孩子的程序有三:監獄代為考察代養代教孩子是否符合規定條件;孩子有監護人而無能力撫養孩子需出具放棄監護權證明,且需所在村委會或街道居委會簽字蓋章;在監獄幹警見證下,太陽村法人代表與孩子父母簽署代養代教協議;由監獄幹警、或村委會及孩子親屬負責將孩子送到太陽村。
救助兒童
新鄉市太陽村兒童救助中心集中代養代教涉及全省23所監獄在押服刑罪犯未成年子女68名,其中有4人上職業技術學校,13人上初中,32人上小學,其他為學前班。分散助養省女子監獄家庭特困罪犯未成年孩子142名(每人每年500--2400元)、許昌監獄家庭特困且患「艾滋病」罪犯未成年孩子2名(每人每年1200元)。
經費來源
一是政府資助。新鄉市民政局資助孩子生活最低保障每人每月180元;二是社會團體、企業、中外商會、基金會、慈善愛心人士捐贈。經費支出範圍有四:孩子伙食費、服裝被褥費、教育費、醫療費、生活設施費;員工工資;基本建設費;對少數基本符合代養代教條件,但未被代養代教孩子的資助費(一般每人每年500元)。
社會關愛
在新鄉市太陽村兒童救助中心創建、發展的過程中,受到團省委、省婦聯、省司法廳、省監獄管理具及省關心下一代委員會領導的關懷,得到新鄉市政府、綜合治理委員會、市公安局、市檢察院、民政局、婦聯、關心下一代委員會的支持。省婦聯有關領導親臨關愛孩子;省委政策研究室有關領導幾次蒞臨看望孩子們;新鄉市婦聯作為領導管理機關,主要領導及主管領導經常蒞臨檢查指導工作,並積極協調解決有關孩子生活保障經費、入學、教育等重大問題;新鄉市民政局於2007年底解決了孩子的最低生活保障;新鄉市司法局在此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以保證孩子的各項權益;新鄉市信用社和市檢察院為之捐贈10萬元;新鄉市人防辦捐贈一籃球場;省監獄管理局有關領導蒞臨太陽村視察,並指示有關監獄把對罪犯的教育和對孩子的關愛有機結合起來,使罪犯在監獄改造安心、放心,使孩子在兒童救助中心生活開心;省女子監獄在管理上給以極大的支援,創建初期及時幫助解決了生活設施、衣物被褥等方面存在問題,兒童救助中心新址建成後,又為之捐贈10萬元,並贈送了20張餐桌及配套椅子、碗櫃等。省三監獄、豫北監獄、鄭州女子監獄等監獄也給予大力的支持;新鄉市婦幼保健院在此建立了兒童健康教育基地,並免費為孩子進行體檢,優惠看病;新鄉市心理諮詢師協會在此建立了愛心援助基地,堅持每周六有2—3名心理諮詢師對孩子進行心理疏導;新鄉天潤網絡公司員工利用節假日到太陽村給兒童們送愛心,為太陽村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並為新鄉太陽村免費提高網站建設的一些技術支持;部分大、專院校在此建立了社會愛心實踐基地,利用節假日到此輔導孩子們學習,編排文藝節目;一些小學、幼兒園組織孩子到此進行愛心捐贈,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太陽村的127棵果樹、100棵風景樹和10430株苗木都是大學生、小學生、幼兒園小朋友愛心種植。……
視頻
AR科技團隊三周年愛心公益走進河南新鄉太陽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