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氣象局
文昌市氣象局建於1958年9月1日,位於北緯19°37′,東經110°45′,觀測場海拔高度21.7米,區站號59856,屬國家一般氣象站,占地面積6256.3平方米。觀測項目:氣壓、氣溫、濕度、風、雲、能見度、雨量、蒸發、地面溫度等要素,每天08、14、20時三次定時觀測。2009年11月16日,文昌市氣象局正式搬入新辦公樓辦公。
目錄
主要職責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的制定及氣象工作的組織實施;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1]。組織管理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災害防禦工作,開展防禦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調查鑑定、隱患整治督查、防禦科普宣傳、防禦技術培訓和指導、防雷減災管理事中事後監督等工作。
本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推進海洋氣象災害防禦體系、農村氣象災害防禦體系、農業氣象服務體系和旅遊氣象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鄉鎮(街道)氣象工作站和氣象協理員、信息員隊伍建設。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施放氣球活動。
組織本行政區域內氣候資源的綜合調查、區劃,指導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組織並審查重點建設工程、重大區域經濟開發項目和城鄉建設規劃的氣候可行性論證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台站和氣象設施的組織建設和維護管理;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採集、傳輸和匯交;依法保護氣象設施和探測環境;負責審查建設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所使用的氣象資料。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公共服務管理工作;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信息的發布和傳播;組織重大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氣象保障工作;承擔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及運行維護。
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律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2]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訴訟;組織宣傳、普及氣象科學知識。
管理本級氣象部門內部的計劃財務、人事勞動、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業務建設;負責氣象部門雙重計劃財務體制的落實工作;負責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和氣象文化建設。
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發展歷史
1976年至2009年,文昌市氣象局共獲得集體榮譽94項。
1981年被中央氣象局授予「颱風預報服務先進集體」;
1984年被國家氣象局授予「國際颱風業務試驗優秀集體」;
1988年、1997年分別被中國氣象局授予「全國氣象部門雙文明建設先進集體」;
1994年被中國氣象局授予「全國汛期氣象服務先進集體」;
1996年12月被中國氣象局授予「全國氣象部門雙文明建設先進集體」;
2000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中國氣象局授予「全國氣象系統先進集體」。
1986年至2007年,文昌市氣象局獲得「百班無錯情」共有137人次。獲「全國質量優秀測報員」有32人次。
2006~2009年文昌市氣象局在文昌各鄉鎮共建成30個自動氣象站,基本形成密度適宜、布局合理、自動化程度高、時效性強的區域氣象觀測站網,能夠滿足文昌中小尺度天氣監測、防汛氣象服務、農村和農業生態氣象服務以及城市、交通、能源、人影等不同氣象服務需求,大大提高了文昌的氣象綜合監測能力。
組織機構
文昌市氣象局共有在編在職人員9人,其中研究生學歷1人,本科學歷5人,大專學歷1人,中專學歷2人;高級工程師1人,助理工程師8人;年齡最大48歲,最小26歲,平均年齡34歲。
參考文獻
- ↑ 行業管理的8大悖論,你知道幾個?千萬要警惕!,搜狐,2020-03-24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國政府網,201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