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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通义

         
 文史通义

 

 

 

文史通义》是清代学者章学诚创作的一部史学理论作品。全书共八卷,分内篇五卷,外篇三卷。乾隆三十六、三十七年(1771、 1772年)开始写作,至嘉庆六年(1801年)去世止,历时三十年尚未完稿。内篇多半泛论文史,《易教》等十一篇阐明“六经皆史”之旨,认为六经是古代典章制度的记载;《史德》《申郑》等篇论史学,《浙东学术》篇探讨学术源流;《诗教》、《古文十弊》等篇,讨论文学流变及文章得失,反对追求形式,并对桐城派有所贬斥。外篇论修志条例。其论学主旨,以“考索”与“义理”并重,但反对无目的的考索和空谈义理。1949年后排印本据嘉业堂《章氏遗书》本增“内篇”一卷,“补遗”八篇,又新增“补遗续”五篇,较为完备。《文史通义》是章学诚的代表作,与刘知几的《史通》一直被视作古代中国史学理论的双璧。

目录

图书目的

章学诚撰写《文史通义》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阐发史意或史义。他在《和州志·志隅自叙》一文中说:“郑樵有史识而未有史学,曾巩具史学而不具史法,刘知几得史法而不得史意。此予《文史通义》所为做也。”在这里,他通过与以上诸家的比较,明确指出自己撰写《文史通义》一书,就是为了阐发史意。此外,章学诚还在《文史通义》的许多篇章中谈到了阐发史意的重要性。例如他在《文史通义·言公》篇中说:“做史贵知其意,非同于掌故,仅求事文之末。”在《文史通义·史德》篇中说: “史所贵者义也。”在《中郑》篇中说:“史家著述之道,岂可不求义意所归乎?”等等。

《文史通义》命名来源。章学诚为何如此强调史意的重要性呢?他认为史学主要包括史事、史文、史义三个部分,其中史义是灵魂,因此最为重要。他在《文史通义·申郑》篇中说:“孔子做《春秋》,盖曰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其义则孔子自谓有取乎尔。”据此,章学诚把自己的著作命名为《文史通义》,表明他希望通过对史书和史文的研究达到通晓史义的目的。

章学诚去世后,其著述大约形成两个版本系统。一是大梁本《文史通义》系统,大梁本是指章学诚之子章华绂于光绪十二年(1832)刊刻于开封的《文史通义》八卷、《校雠通义》三卷。此后,伍崇曜刻于咸丰元年(1851)的《粤雅堂丛书》本、补刊于同治十二年(1873)的浙江书局本,以及章学诚曾孙章季真刻于光绪三年(1877)的贵阳本,皆是在大梁本基础上翻刻、补刊而成。因此,笔者将以上诸本统称为“大梁本《文史通义》系统”。二是一九二二年刘承干嘉业堂刊《章氏遗书》,该本以沈曾植家藏钞本为底本,并益以《和州志》《永清县志》《信摭》等,汇编而成为迄今收录章氏著作最备之版本。

专家点评

他把阐发史意作为《文史通义》一书的最高宗旨,也是与当时的学术背景有关的。自清初顾炎武开创考据学派之后,由于清政府采取了高压与怀柔相结合的文化专制主义政策,至乾嘉时代,考据学者们终日埋头典籍,不问世事,竟为无用的鱼虫之学。

章学诚认为,这是从明人无本空谈的一个极端又走到了过分强调征实的另一个极端了,因而对考据学风应当有所矫正,提倡发挥自己的主观见解,他在《与汪龙庄书》一文中说,“今日学者风气, 征实太多, 发挥太少, 有如桑蚕食时, 而不能抽丝。拙撰《文史通义》,中间议论开辟,实有不得已而发挥,为千古史学辟其蓁芜。”表明自己撰写《文史通义》,以史意为宗旨,也有矫正时下考据学风之意。

清初进步思想家黄宗羲开创了浙东史学学派。浙东史学具备两个最鲜明的特点:即倡导经世致用之学和注重史学的研究。黄氏死后,浙东史学的影响虽不及考据学派,但代有传人,脉系不绝。至乾嘉时代,章学诚成为这一派的主要代表。学诚着《文史通义》,以史意为宗旨,不仅继承了浙东史学注重史学研究的优良传统,而且在史学领域创立了自己的尚意史学理论体系,对清代史学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因而后世称他为浙东史学的殿军,不是没有一定道理的。

唐代著名史学理论家刘知几撰写的《史通》,在中国史学批评史上树立了第一个高峰,后人若要赶上或超过他,就必须寻找到前人遗留下的空隙,并以此为突破口,创立自己的理论体系,决不能走前人走过的路。当章学诚青年时就在史学理论方面崭露头角,人们把他与刘知几相比,他不但不高兴,反而辩驳道:“吾于史学,盖有天授,自信发凡起例,多为后世开山,而人乃拟吾于刘知几。不知刘言史法,吾言史意;刘议馆局纂修,吾议一家著述。截然两途,不相入也。”正是因为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一书中大力倡导史意,言刘知几所未言,才使他得以在中国史学批评史上树立起第二个高峰,真正能够做到与刘知几比肩齐名。

思想体现

首先,扶持世教,匡正人心。他在《上尹楚珍阁学书》一文中说:“学诚读书着文,耻为无实空言,所述《通义》,虽以文史标题,而于世教民彝,人心风俗,未尝不三致意,往往推演古今,窃附诗人之义焉。”学诚在这里说的“世教”,当然是指儒家的仁义道德学说,这正是他的历史局限所在,不过我们还是应当辩证看待这个问题。章学诚的这一观点,在政治上虽然是消极的,但在学术上却具有进步意义。

其次,扭转僵化的考据学风。这点前文已有论述。

再次,对考据学以外的其他不良文风进行揭露和抨击。章学诚在《又与朱少白书》一文中说:“鄙着《通义》之书,诸知己者许其可与论文,不知中多有为之言,不尽为文史计者,关于身世有所枨触,发愤而笔于书,尝谓百年而后,有能许《通义》文辞与老杜歌诗同其沉郁,是仆身后之桓谭也。《通义》书中《言公》、《说林》诸篇,十余年前旧稿,今急取订正付刊,非市文也,盖以颓风日甚,学者相与离蛴攘臂于桎梏之间,纷争门户,势将不可已也。得吾说而通之,或有以开其枳棘,靖其噬毒,而由坦易以进窥天地之纯、古人之大体也,或于风俗人心不无小补欤!”

《文史通义》还为中国方志学奠基。该书外篇四至六都是方志论文。章氏虽长于史学,但从未得到清政府的重用。因此他把自己的史学理论,用于编修方志的实践中。编修方志在他一生活动中占有相当重要地位,并使他成为方志学建立的极其重要人物。梁启超把他誉为我国“方志之祖”、“方志之圣”。

78 年代全国修志热潮兴起后,他的方志学说还被用来当作启蒙理论学习,《文史通义》也成为非谈不可、非读不行的热门了。但该书内容庞杂,结构松弛,又缺少中心议题,各篇之间可以说互不关联,这也许是因为作者一生生活极不安定,全部著作几乎都写于“车尘马足之间”的缘故。

内容简介

《文史通义》共8卷,包括内篇和外篇两部分,内篇5卷,外篇3卷。但是,由于该书版本很多,内容不尽一致。1921年,吴兴刘承干所刻《章氏遗书》本,《文史通义》内篇增1卷,《文史通义》“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

《文史通义》问世之后,对于后世史论的发展,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因此,宋元期间,相继产生了如郑樵的《通志》、范祖禹的《唐鉴》和吴缜的《新唐书纠谬》等。继宋元之后,明清两代评史论史之风更盛,而章学诚的《文史通义》,堪称能与《史通》匹敌的第二部史学理论巨著。章氏在《文史通义》中,不仅批判了过去的文学和史学,也提出了编写文史的主张。他对编纂史书的具体做法,又表现在他所修的诸种地方志之中。

又增《补遗》8篇。解放后,中华书局据刘刻本排印,又附增《补遗续》5篇。另外,旧本《文史通义》卷前刊有章学诚次子华绂写的序文一篇,刘刻本未载,解放后排印本补入。

章氏撰写《文史通义》,大约始于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至嘉庆六年(1801年)为止,历时20余年。由于版本不同,我们只好综合不同版本的内容,将其涉及史学理论的主要内容,简介于后。

其一,“六经皆史”论。关于我国史学的源流,《文史通义》开卷便宣称"《六经》皆史也"。又说:"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易教上》)在《浙东学术》中,进一步阐述:"三代学术,知有史而不知有经,切人事也;后人贵经术,以其即三代之史耳;近儒谈经,似于人事之外别有所谓义理矣。"章氏提出"六经皆史"的命题,以为《六经》皆属先王的政典,记述了古代的典章制度,说明史之源起先于经,并且指明经术乃是三代之史而为后人所重视。虽然"六经皆史"不是章氏的创见,在他之前王守仁已提出"五经亦史"的见解,但是在乾嘉时期,针对"汉学"注重"舍今求古"的考据和"宋学"专尚"空谈性天"的两个极端,"六经皆史"提出学术必须"切合当时人事",在客观上却有着积极的意义。这个命题的提出,源自章氏史学"经世"的思想,不但将史学的产生上溯至《六经》之前,而且扩大了古史研究的范围,对先秦史学史和史料学的研究作出了贡献。对于"六经皆史"的论述,《文史通义》的《易教》、《书教》、《诗教》、《礼教》、《经解》、《史释》、《浙东学术》等诸篇,均有涉及。

其二,有关历史编纂学问题。这是该书的主要内容之一,散见于《史德》、《说林》、《书教》、《答客问》、《原道》、《释通》、《古文十弊》诸篇中。章氏发展刘知几的史学理论,于"才、学、识"之外,提出"史德"问题。他说:"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史德》)具备"义、事、文"方可称为"史学"。"义"指历史观点,"事"指历史事实,"文"则是表达的文笔。在章氏看来,三者以"义"为主,而"事"与"文"不过是求"义"的根据和技巧而已。

然后,"义"毕竟是史家主观的东西,那么,如何使主观的"义"与客观的"事"一致呢?章氏认为,"能具史识者,必知史德;德者何?谓著书者之心术也。"这是说,史家治史要有尊重历史真实的基本态度,即"填辨于天人之际,尽其天而不益以人"的态度。这里的"天人之际",是指客观的史实与主观的史家而言,要求史家不以主观的偏见代替客观的史实。所以,章学诚所说"史德"的内容,实际上就是"尽其天而不益以人"的治史态度。只要按照这个要求去做,就"足以称著书者之心术矣"。(《史德》)这是"欲为良史"的基本条件。

在章学诚看来,古来史书就其性质而言,基本可分为两大类,即所谓"撰述"和"记注"(《书教》),或称为"著述"与"比类"(《报黄大俞先生》),又称之为"著述"与"纂辑"(《博约中》)。虽然称谓不尽相同,而含义并无区别。前者指史家的"独断之学",即史学著作;后者属文献资料汇编,即史料纂辑。章学诚可说是我国古代史学史上,第一个严格区别史着与史料的史学家。在体例方面,章氏认为通史有“六便”和“二长”八个优点。“六便”是:免重复,均类列,便铨配,平是非,去抵牾,详邻事。“二长”是:具翦裁,立家法。但也有“三弊”,就是:无短长,仍原题,忘标目。尤其称赞像郑樵撰述《通志》这种专门的学者。对于纪事本末体,章学诚亦备加赞许,以为"文省于纪传,事豁于编年","决断去取,体圆用神"(《书教下》),兼有纪传史和编年史所不具备的优点。

其三,把方志作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我国方志起源很早,《周官》载外史掌"四方之志",就是指当时的地方志。自宋元以来,纂修方志之风日盛,清初修志之风更加盛行。但是,把方志作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提出系统的理论主张,始自章学诚。章氏不但对方志的性质、内容、体例等问题有独到的见解,而且将其主张贯彻于具体的编修方志的工作中。章氏的有关方志的论述,如今仍保存在《文史通义》和《章氏遗书》中。这是章氏对方志学的杰出贡献。

关于方志的性质,历来把它列入地理类。章学诚认为,方志"乃史体",与地理不同。而"地理之学,自有专门"(《跋湖北通志检存稿》),二者不能混淆。从性质上划分了方志与地理的区别。至于方志的内容,章氏认为,它既然属历史,专载一方,就不应只重地区沿革,而轻一方文献。因此,在体例上,他主张方志立三书,即记载大事记和人物的"通志"、记载典章制度的"掌故"、记载文献诗文的"文征",以及作为附录的"丛谈"。为了征集文献资料,便于编修方志,章学诚还提出了各州县建立志科的主张。 由于章学诚是封建社会末期史家,在《文史通义》中,有其高于前人的评论,但也摆脱不了宣扬纲常礼教之例,如他把谤君和怨悱的人说成"乱臣贼子"、"名教罪人"。

对于历代史学名著的评论,其观点仍有值得商榷之处。书中所论史实,也存在错误的地方,如全祖望是清初有民族思想的人,他的文集大量表扬明末清初抗清的忠臣义士,章学诚仅从《鲒崎亭集》中看到全氏所撰碑传事有重复,即把全祖望表彰民族气节的一片真心,看成是为自己的文集争体面。这些是我们在阅读《文史通义》时,应加以注意的。  [1]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