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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課程標準

數學課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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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實驗稿)》(以下簡稱《標準》)通盤考慮了九年的課程內容;同時,根據兒童發展的生理和心理特徵,將九年的學習時間具體劃分為三個學段:第一學段(1~3年級),第二學段(4~6年級),第三學段(7~9年級)。

目錄

基本內容

頁數:132 頁

出版社: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

ISBN:9787303133109

中文名: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出版時間:2012年1月

第一部分前言

數學是人們對客觀世界定性把握和定量刻畫、逐漸抽象概括、形成方法和理論,並進行廣泛應用的過程。20世紀中葉以來,數學自身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特別是與計算機的結合,使得數學在研究領域、研究方式和應用範圍等方面得到了空前的拓展。數學可以幫助人們更好地探求客觀世界的規律,並對現代社會中大量紛繁複雜的信息作出恰當的選擇與判斷,同時為人們交流信息提供了一種有效、簡捷的手段。數學作為一種普遍適用的技術,有助於人們收集、整理、描述信息,建立數學模型,進而解決問題,直接為社會創造價值。

義務教育階段的數學課程,其基本出發點是促進學生全面、持續、和諧地發展。它不僅要考慮數學自身的特點,更應遵循學生學習數學的心理規律,強調從學生已有的生活經驗出發,讓學生親身經歷將實際問題抽象成數學模型並進行解釋與應用的過程,進而使學生獲得對數學理解的同時,在思維能力、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多方面得到進步和發展。

基本理念1.義務教育階段的數學課程應突出體現基礎性、普及性和發展性,使數學教育面向全體學生,實現:

基本理念

--人人學有價值的數學;

--人人都能獲得必需的數學;

--不同的人在數學上得到不同的發展。

2.數學是人們生活、勞動和學習必不可少的工具,能夠幫助人們處理數據、進行計算、推理和證明,數學模型可以有效地描述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數學為其他科學提供了語言、思想和方法,是一切重大技術發展的基礎;數學在提高人的推理能力、抽象能力、想像力和創造力等方面有着獨特的作用;數學是人類的一種文化,它的內容、思想、方法和語言是現代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

3.學生的數學學習內容應當是現實的、有意義的、富有挑戰性的,這些內容要有利於學生主動地進行觀察、實驗、猜測、驗證、推理與交流等數學活動。內容的呈現應採用不同的表達方式,以滿足多樣化的學習需求。有效的數學學習活動不能單純地依賴模仿與記憶,動手實踐、自主探索與合作交流是學生學習數學的重要方式。由於學生所處的文化環境、家庭背景和自身思維方式的不同,學生的數學學習活動應當是一個生動活潑的、主動的和富有個性的過程。

4.數學教學活動必須建立在學生的認知發展水平和已有的知識經驗基礎之上。教師應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向學生提供充分從事數學活動的機會,幫助他們在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的過程中真正理解和掌握基本的數學知識與技能、數學思想和方法,獲得廣泛的數學活動經驗。學生是數學學習的主人,教師是數學學習的組織者、引導者與合作者。

5.評價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全面了解學生的數學學習歷程,激勵學生的學習和改進教師的教學;應建立評價目標多元、評價方法多樣的評價體系。對數學學習的評價要關注學生學習的結果,更要關注他們學習的過程;要關注學生數學學習的水平,更要關注他們在數學活動中所表現出來的情感與態度,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信心。

6.現代信息技術的發展對數學教育的價值、目標、內容以及學與教的方式產生了重大的影響。數學課程的設計與實施應重視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特別要充分考慮計算器、計算機對數學學習內容和方式的影響,大力開發並向學生提供更為豐富的學習資源,把現代信息技術作為學生學習數學和解決問題的強有力工具,致力於改變學生的學習方式,使學生樂意並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現實的、探索性的數學活動中去。

設計思路

(一)關於學段

為了體現義務教育階段數學課程的整體性,《全日制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實驗稿)》(以下簡稱《標準》)通盤考慮了九年的課程內容;同時,根據兒童發展的生理和心理特徵,將九年的學習時間具體劃分為三個學段:

第一學段(1~3年級)、第二學段(4~6年級)、第三學段(7~9年級)。

(二)關於目標

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結合數學教育的特點,《標準》明確了義務教育階段數學課程的總目標,並從知識與技能、數學思考、解決問題、情感與態度等四個方面作出了進一步的闡述。

《標準》中不僅使用了"了解(認識)、理解、掌握、靈活運用"等刻畫知識技能的目標動詞,而且使用了"經歷(感受)、體驗(體會)、探索"等刻畫數學活動水平的過程性目標動詞,從而更好地體現了《標準》對學生在數學思考、解決問題以及情感與態度等方面的要求。

知識技能目標了解(認識)能從具體事例中,知道或能舉例說明對象的有關特徵(或意義);能根據對象的特徵,從具體情境中辨認出這一對象。

理解能描述對象的特徵和由來;能明確地闡述此對象與有關對象之間的區別和聯繫。

掌握能在理解的基礎上,把對象運用到新的情境中。

靈活運用能綜合運用知識,靈活、合理地選擇與運用有關的方法完成特定的數學任務。

過程性目標經歷(感受)在特定的數學活動中,獲得一些初步的經驗。

體驗(體會)參與特定的數學活動,在具體情境中初步認識對象的特徵,獲得一些經驗。

探索主動參與特定的數學活動,通過觀察、實驗、推理等活動發現對象的某些特徵或與其他對象的區別和聯繫。

(三)關於學習內容

在各個學段中,《標準》安排了"數與代數""空間與圖形""統計與概率""實踐與綜合應用"四個學習領域。課程內容的學習,強調學生的數學活動,發展學生的數感、符號感、空間觀念、統計觀念,以及應用意識與推理能力。

數感主要表現在:理解數的意義;能用多種方法來表示數;能在具體的情境中把握數的相對大小關係;能用數來表達和交流信息;能為解決問題而選擇適當的算法;能估計運算的結果,並對結果的合理性作出解釋。

符號感主要表現在:能從具體情境中抽象出數量關係和變化規律,並用符號來表示;理解符號所代表的數量關係和變化規律;會進行符號間的轉換;能選擇適當的程序和方法解決用符號所表達的問題。

空間觀念主要表現在:能由實物的形狀想像出幾何圖形,由幾何圖形想像出實物的形狀,進行幾何體與其三視圖、展開圖之間的轉化;能根據條件做出立體模型或畫出圖形;能從較複雜的圖形中分解出基本的圖形,並能分析其中的基本元素及其關係;能描述實物或幾何圖形的運動和變化;能採用適當的方式描述物體間的位置關係;能運用圖形形象地描述問題,利用直觀來進行思考。

統計觀念主要表現在:能從統計的角度思考與數據信息有關的問題;能通過收集數據、描述數據、分析數據的過程作出合理的決策,認識到統計對決策的作用;能對數據的來源、處理數據的方法,以及由此得到的結果進行合理的質疑。

應用意識主要表現在:認識到現實生活中蘊含着大量的數學信息、數學在現實世界中有着廣泛的應用;面對實際問題時,能主動嘗試着從數學的角度運用所學知識和方法尋求解決問題的策略;面對新的數學知識時,能主動地尋找其實際背景,並探索其應用價值。

推理能力主要表現在:能通過觀察、實驗、歸納、類比等獲得數學猜想,並進一步尋求證據、給出證明或舉出反例;能清晰、有條理地表達自己的思考過程,做到言之有理、落筆有據;在與他人交流的過程中,能運用數學語言合乎邏輯地進行討論與質疑。

為了體現數學課程的靈活性和選擇性,《標準》在內容標準中僅規定了學生在相應學段應該達到的基本水平,教材編者及各地區、學校,特別是教師應根據學生的學習願望及其發展的可能性,實施因材施教。同時,《標準》並不規定內容的呈現順序和形式,教材可以有多種編排方式。

(四)關於實施建議

《標準》針對教學、評價、教材編寫、課程資源的利用與開發提出了建議,供有關人員參考,以保證《標準》的順利實施。

為了解釋與說明相應的課程目標或課程實施建議,《標準》還提供了一些案例,供參考。[1]

參考文獻

  1. 數學課程標準豆丁網,2014-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