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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通信網是指以數字信號作為載體傳輸信息,或用數字信號對載波進行數字調製後再傳輸的「電信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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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傳輸數字數據的數字信號,也可傳輸經數字化處理的語音、圖像等模擬信號。1937年,英國A_H·里夫斯(人H.Reeves)提出採用脈衝的有無組合來傳送語音的方式,即為脈衝編碼調製(PCM:pulsecodemodulation)技術,推動了模擬信號的數字化。其後,曾由法國科學家發明了增量調製和差分PCM技術。從20世紀60年代中後期,各國相繼研究了大容量、遠距離的PCM設備,不僅用於市話中繼,而且延伸到長途通信(包括同軸電纜、光纖、微波和衛星通信)上應用,形成了數字通信網。此後還出現了窄帶ISDN、ATM網,它們都屬於數字通信網範疇。ITU-T(原CCITT)為推動數字通信的連接與發展,制定了G系列建議。

目錄

兩個系列

①E系列:歐洲、中國等採用E系列標準,數字化語音信號的基本速率為64Kb/s,一次群(技)數碼率為2.048Mb/s,二次群(Ez)數碼率為8.448Mb/s,三次群(E3)數碼率為34.368Mb/s,四次群(&)數碼率為139.264Mb/s,五次群(Es)數碼率為565.148Mb/s。 ②T系列:北美、日本使用T系列標準,一次群(1\)數碼率為1.544Mb/s,二次群(T2)數碼率為6.312Mb/s,三次群(T3)數碼率為44.700Mb/s,四次群(T4)數碼率為274.000Mb/s。數字通信系統由發送端的信源編碼、加密、信道編碼、調製以及接收端相應的逆過程所構成。其主要特點是:抗干擾能力強;信號可再生中繼(傳輸中噪聲和信號畸變不會累積);數字電路易於集成與小型化;可直接提供數字傳輸信道,適宜於數據和其他數字信號的傳輸,與數字交換系統相配合,有利於組成綜合數字網(ODN);便於加密。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