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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英語: church ),是指基督宗教的團體,一方面指指所有基督徒的整體(普世性的教會);另一方面是有形的基督徒組織(個別性的教會)。一般人常將教會與「教堂」混為一談。

教會<Church>:是由一群與耶穌基督有生命連結的基督徒,並以耶穌基督為磐石和房角石,且建立在使徒和先知所立真理的根基上,聚集連結而成的生命見證體。

目錄

詞源

教會的希臘文εκκλησία[[Category:含有Template:ISO 639 name el的條目]](ekklesia),由二個字所組成:ek,意出來,kaleo,意呼召。第一次在《聖經》的記載中,耶穌基督是這樣說:「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原意是為國度,並非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馬太福音16:18》)」。舊約時期教會一詞並不存在,「國度」這個詞才是真正來稱呼一群屬於祂的人,不同於所謂的宗教團體。然而教會建立者為了區別舊約時期,以耶穌為神的兒子三位一體神作為信仰中心,「教會」一詞才轉而嫁接五福音書裡耶穌當時口中的「國度」,因此很多人誤以為是教會就是耶穌建立的。聖經真正提到教會一詞,是在五福音後《以弗所書》撰述指出,耶穌就是教會的頭,即首領;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此書信所謂的教會,為了收納聖徒,也用來形容不是宗教組織或團體的辭彙,不局限於某個時間某個地方某群人,更不是指「教堂」,而是從創世之初到末日來臨被神選召跟從基督耶穌的所有人。國度權柄歸屬耶穌,因此「教會」一詞源乃是保羅所開始建立。

教會具有普世性

聖經希臘文中,教會有時是用作單數形式,如:

又將萬有服在他(耶穌基督)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以弗所書 1:22》)

在這裡,教會是指普世性,無形的教會,指自古至今甚至未來,全世界所有的基督徒,由上帝所揀選、救贖的信徒的有機體。教會是因為基督帶來的神的救恩而獲得揀選救贖的信徒組成,所以基督是教會得以形成的最基本元素。信徒集合起來,成為會眾,成為神團體的彰顯。人們只要接觸到團體的聖徒——教會,就能夠直接地看到神在人間的顯現,即所謂「基督是神的奧祕,教會是基督的奧祕」。

同時,基督徒認為,因為基督是教會當中聖徒的原型,每個信徒都是基督的複製品,所以,教會是基督的擴大和繁殖。這樣就把教會比作一個活的生命體。這樣的教會,就可以超越時間和空間。在這些基督徒看來,只要是由「神所揀選」、由「基督所救贖」的會眾,就都是所謂的教會的一部份,無論他們生活於什麼時代什麼處所。

個別性教會

聖經中也用個別的、有形的地方名稱+教會,來特指某地方一群基督徒會眾,如安提阿的教會、哥林多的教會等。

基督教在發展的過程中,在不同的地方,基督徒組織成不同的「教會」,這裡的「教會」只是一群特定的基督徒會眾,如某某教會,某某教會。不同的「教會」又織成不同的教派,當中也有出現分裂的情況。因此在基督宗教內有不同的教派與「教會」,比如天主教會新教浸信會宣道會福音派神召會長老會等等。在組織比較完善的情況下,往往會被稱為教派,當有教派背離聖經啟示與內容時,則會被界定為異端極端偏教。不背離聖經啟示與內容的教會則被稱為正統宗派。

聖經中比喻的其他名稱

一般認為聖經中許多比喻的本體都是教會。根據基督徒們的說法,為了說明關於教會奧祕的各個事實,聖經用了許多獨特的言詞來描述教會的各面。

以色列

帳幕

祭司體系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得前書 2:9》)

代表所有信徒可以和神直接溝通。

聖殿

各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以弗所書 2:21—22》)

聖經以此代表教會的重心是崇拜神,教會是神的居所。

神的家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以弗所書 2:19》)

神的國

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歌羅西書 1:13》)

意味著神在教會中有權柄。

基督的身體

「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里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羅馬書 12:3-5》)

雖然在新約中常常稱教會為神的殿、神的家等,但保羅特別說到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他也是惟一這麼說過的使徒。

如前所述,一些基督徒認為,教會出自基督,因而教會是在基督里,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按照他們的觀點,羅馬書五至八章中說,所有的人的生命從亞當而來,因為亞當的墮落而成了罪人,舊人,需要被釘十字架,這些舊人與基督一同死了,而基督復活之時,人們也就因為基督的救贖,死而復活了,從此人不再憑肉體而是憑聖靈而活。這樣,基督犧牲自己的身體的救贖工作的終點就是那些得到救贖的信徒們形成的團體,也就是教會,故而說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基督的配偶

作長老的寫信給蒙揀選的太太(或作:教會),和他的兒女……(《約翰貳書 1:1》)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以弗所書 5:31-32》)

聖城-耶路撒冷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馬太福音 5:14》)

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裡從天而降,預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啟示錄 21:2》)

金燈台

論到你所看見、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個金燈台的奧祕,那七星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七燈台就是七個教會。(《啟示錄 1:20》)

代表教會需要在黑暗的世代中見證出基督的生命。

軍隊

基督教各派觀點

天主教觀點

東正教觀點

聖公宗觀點

地方召會」觀點

根據《馬太福音》18:20,「耶穌說:『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有人據此解釋:只要有兩三個信徒,並有神在一起,即可算作一個召會。然而,根據新約聖經使徒行傳以及各卷書信、啟示錄的記載,個別性的召會應該是以一個城市(或稱「地方」)為計算單位,例如羅馬、哥林多、以弗所、肺立比、歌羅西、帖撒羅尼迦、安提阿、士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鐵非、老底嘉,以上地方在當時皆為城市,因此在新約各卷書提到這些地方上的召會時,皆以「單數」形式稱呼,亦即在新約作者眼中,每個地方上只有「一個」召會,沒有「兩個以上」的召會,每個地方上的那「一個」召會即包含了當地所有基督徒的全部,因此並非任意兩三個人都可以算作「一個」召會。另外,由於加拉太是一個省,因此保羅提到加拉太的召會時是用「複數」形式,這也再度證明初期基督徒一個地方一個召會的實行。

參考文獻

外部鏈接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