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書
基本信息
敕书分类
清代的敕书分为敕命和敕谕两种。敕命用于敕封外藩、覃恩封赠六品以下官员及世爵有袭次者。敕命为卷轴形式,六、七品二轴,八、九品一轴。轴头角质,葵花锦面,色分苍,青,黄,赤,黑五种,绘以升降盘龙盘绕。敕面织"奉天敕命"四字。满、汉字兼次书被封赠者的官阶、姓名、功德,封赠的品秩、袭次等。敕命文字用骈体文,敕命最后书明颁发敕年月日,并加盖皇帝"敕命之宝"。满汉文字合璧。
敕书用途
敕谕用途有三:
一是敕任官员。敕任官员又分:"坐名敕"和"传敕"两种。"坐名敕"为授外任之总督、巡抚、学政、盐政、织造、提督、总兵以及临时派遣的军事将领等官的任命书。敕书中须写明被任官员的官职、姓名,所列职权,又叫坐名,故称"坐名敕"。"传敕"也称流传敕书。为授布政使、按察使、道员、运司及副将、参、游等官的任命书。敕书内只列官衔,不写被任官员之名。
二是敕谕臣民。这种敕谕包括皇帝针对某地区发生的事件而向这一地区臣民发布的命令。如为戳乱平寇等事。
三是敕封或谕告外藩。清朝藩属国如朝鲜、琉球、越南、苏禄、南掌等国遇有国王嗣位时,清政府例须遣使敕封。外藩遣使入贡时,清政府则颁敕谕嘉奖及颁赏礼物。
敕谕程式
文首用"皇帝敕谕某某"开始,接敕谕事由。文体用骈体文。最后以"钦哉。特谕,'结束,书明颁发敕书年月日,并加盖皇帝"敕命之宝"。满汉文字合璧。
历史记载
光绪朝《大清会典》记载:敕书用纸有三等,一是金龙香笺表裹四层黄纸;二是画龙笺表裹三层黄纸;三是印边龙笺表裹二层黄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