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获期
收获期收获时期 主要根据不同作物的成熟度、主产品用途和气候条件等加以掌握。[1]
作物成熟度 可分为生理成熟度和商品成熟度(或工艺成熟度)。以收获子粒为主的作物,其生理成熟与商品成熟基本一致,可以生理成熟期为收获适期。如水稻、 小麦、 玉米等禾谷类作物的子粒在蜡熟末期至完熟初期的淀粉和蛋白质含量最高,粒重而饱满,食用品质最佳,并适于作为商品粮运销,这时用机械收割损失也较小。十字花科的 油菜虽也宜在生理成熟时收获子粒,但因系无限花序,开花延续时间长,角果成熟时间极不一致,收获过迟就会有部分角果过度成熟而开裂,子粒脱落,影响产量,一般宜在终花后25~30天左右、约有2/3角果呈现黄色时收获。以收获 茎、 叶等为主的作物,一般不以植株成熟与否为收获适期。如 甘蔗应在茎内蔗糖成分积累达到最大值或符合糖厂的质量要求时收获,麻类应在茎纤维产量高且质量好时收割,这时整个植株尚未达到成熟,故为商品成熟。许多蔬菜、果类也在其产品器官的生长最适于食用或加工、贮运,即达到商品成熟时采收。
主产品用途 作物收获期还常因其主产品的利用目的而不同。 大豆作菜用时一般在豆荚饱满时采收;而采收干种子的大豆,则宜在茎荚干枯、子粒较干硬时收获。又如玉米作青饲用时,宜在乳熟期茎、叶内营养物质含量较多、水分适中时收获,作子粒用时在子粒完熟时收获。
气候条件 有些作物的产品器官无明显的成熟期,主要根据气候情况确定收获时期。如以营养器官的块根为主产品的 甘薯,地上茎叶无明显的成熟迹象,只要气候条件适宜,仍能继续生长。为了保证产量质量,一般宜在当地平均气温降到15℃左右时开始收获。收获过早时产量和出干率降低;过迟则常因低温 冷害影响薯块品质。
意 义 不同作物的成熟度
性 质 工艺成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