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出法國內生產總值
簡介
支出法國內生產總值 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用於最終消費、資本形成總額,政府支出以及貨物和服務的淨出口總額,它反映本期生產的國內生產總值的使用及構成。支出法國內生產總值=消費+投資+政府購買+淨出口 即:GDP = C + I + G + (X - M)對於支出法計算GDP,我們可以這麼理解,即一定時期內一國範圍中生產出來的所有最終產品和勞務無外乎有如下幾個去向:被本國居民購買、被企業購買、被政府購買、被外國人購買,或者未賣出存放於倉庫中,當然也存在被意外損耗掉的部分。私人消費支出通常用字母C表示,包括了購買耐用消費品(如家電、汽車等)、非耐用消費品(如食物、衣服等)和勞務(如醫療、旅遊等等),特別注意的是,以上都是指居民的個人消費,並且對建造住宅的支出不包括在內。投資支出「投資總額」通常用字母I表示,指增加或更換資本資產的支出。這裡的資本資產支出包括了廠房、住宅、機械設備的銷售以及對應的存貨變動。之所以資本資產要被看做為最終產品而非中間產品是因為,中間產品在生產別的產品時全部被消耗掉,而資本物品在生產別的產品的過程中每年只是部分地被消耗掉。例如一家企業投資建設一個鋼鐵廠,使用年限為40年,那麼每年只是消耗其部分價值,直至40年後才全部消耗完畢。
評價
政府購買「政府消費支出」通常用字母G表示,指各級政府購買物品和勞務的支出,例如僱傭政府公務人員、建設公共設施、提供國防等等。政府的所有支出可分為兩個部分,其中的一部分即之前所說的政府購買,必須計入GDP中;而另一部分包括轉移支付、公債利息等都不能計入GDP,因為它們沒有被用來購買最終產品或勞務淨出口中字母X代表出口總值,字母M代表進口總值,則(X-M)就代表淨出口「國際貿易的差額」。一國市場上的所有產品和勞務中,有一部分並不是在本國範圍內生產的,而是從國外進口的,即為進口額。因此,用於購買這部分產品和勞務的收入並不能反映國內生產品的價值,不能計入本國GDP;相反,還有一部分是被外國個人或機構所買去的,即為出口額。雖然是從國外流入的收入,但購買的是本國產品和勞務,反映的是國內生產品的價值,當然要計入本國GDP。綜上,只有淨出口額才被計入GDP中,且它可能為正值「貿易順差」,也可能為負值「貿易逆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