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崖法敕
摩崖法敕
又称阿育王碑文、阿育王石刻法敕、阿育王石训等。 指阿育王为弘扬推广‘法’(Dharma,或译正法),而镌刻在石柱、岩壁上的一些诏勒。 阿育王在羯陵伽一役中获得胜利后,并没有获得战胜者的喜悦,战争所造成的破坏力反而令他深悔不已,因而他归依了佛教,并且致力于推行‘法’的政治。 他不只自己躬亲实践‘法’,也希望他人跟着实行。 因此,他在各地的石柱上及岩壁上刻有多种诏勒,这就是所谓的阿育王碑文,或称石刻法敕。
简介
碑文有多种,其中以小摩崖法敕的成立最早,大约在阿育王即位后第十一年至十二年。 劝勉‘法之实践’的小摩崖法敕,在印度全境约有十二处。 年代稍晚的摩崖法敕有十六种勒文。 其中的第一种至第四种刻于即位后第十二年,第五种至第十六种刻于第十三年。北印度Mansehra、Shabazgarhi、西印度Girnar、南印度Yerra^gudi等各地的岩壁上刻有这十六种法敕。 此外,刻在石柱上的勒文称为石柱法敕,有七种。 Allahabad、Meeru^t、Laud!iya^-Arara^j、Laudiya^-Nandangarh等各地的石柱法敕是第一种到第六种,Rampu^rva的法敕则是七种都包括。 此中第一种到第六种,公布于即位后二十六年,第七种是即位后二十七年的布告。 内容方面,主要是鼓吹法的实践。 ‘法’是万人应守的普遍性的理法,具体而言,是︰布施财物给僧侣与贫困者,尊敬长上、老人,及对朋友、亲戚友善之类的社会道德。 因此,与当时印度各宗教所说的基本德目大抵无异。 从禁止为了祭仪而杀生这点看来,似乎是受到他所信奉的佛教所影响。 但是在碑文中看不到四谛、八正道、涅槃、无我、无常、因果等常见的佛教用语。 对于阿育王而言,所谓的宗教,归根究底,是与哲学、祭仪无关的。是现实性的、人道主义性的,是追求万人之善的社会道德。 语言方面,有些碑文是以一般民众所通用的语言镌刻,有些是各地方的方言。又,所使用的文字是布拉夫米(Brahmi)文,但在Mansehra、Shabazgarhi发现的碑文则是使用佉卢虱咤(Kharos!t!hi^)文字,在达基西拉发现的是闪族语。 阿育王碑文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遗忘,它们或被湮没于密林之中,或成断片残简,其中的文字遂成为不可解的文字。 西元1837年,J.Princep成功地解读这些碑文之后,有关碑文的研究乃大量出现,成为印度研究中之显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