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諉,漢語詞彙,讀音為tuī wěi。[1]
原意為將個人受挫的原因歸咎於自身以外的原因,以擺脫內疚的方式,但推諉只能是一種心靈上的安慰,事實總是令人神傷的;出自清 顧炎武 《上國馨叔書》等。 現多表示推卸責任;推辭。
推卸責任;推辭。
1、清 顧炎武 《上國馨叔書》:「千里投到,不惜以一簣障江河,乃其中別有隱情,上下推諉,不能即審。」 2、張恨水 《啼笑因緣》第十二回:「咱們將軍看得起你,才叫你去唱堂會,你倒推諉起來。」 3、 陳殘雲 《山谷風煙》第三六章:「 劉耀庭 推諉說:『我沒害死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