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輩『
基本介紹
在中國,漢族傳統的輩分觀念長期存在,以本身為中心,上有四代長輩,下有四代晚輩,形成了「高祖、曾祖、祖、父、本人、子、孫、曾孫、玄孫」的「九族」血親關係,這就是九個層次。如果把旁系的血親關係和姻親關係聯繫起來,便形成了一個龐大的親屬系統。這裡僅選其中的一部分,以顯示其層次關係。
第一層: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長二輩)
第二層:父親、母親、伯父、伯母、叔父、嬸母、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姑父、姑母、岳父、岳母(長一輩)
第三層:(本身)哥哥、嫂嫂、姐姐、姐夫、妹妹、妹夫、堂兄、堂嫂、表兄、表嫂、內兄、妻妹、襟兄(同輩)
第四層:兒子、女兒、侄兒、外甥、內侄、侄婿(晚一輩)
第五層:孫子、孫女、外孫、外孫女、侄孫、侄孫女、孫媳、外孫媳(晚二輩)
親屬稱謂是以輩分劃分的,不受年齡限制,哥哥比弟弟大幾歲,哥哥的孩子又比弟弟的孩子大幾歲,幾代之後,大門的後代與小門的後代相比,同輩人可能差上幾十歲,並不因此而影響輩分關係,常常會有長鬍子的孫子或懷抱着的爺爺。所以,漢族常「大門轉小輩」之說。
1、祖輩
祖輩的親屬,按古代關於宗親的範圍,是從高祖開始。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則稱為遠祖、先祖、先人、鼻祖(鼻,始的意思)。
(1)祖:在古代,廣義是指所有父輩以上的男性先輩,狹義則是指祖父。
(2)祖父:又稱為「王父」、「大父」、「祖君」。在古代,「公」、「太公」、「翁」也可用來稱呼祖父;如今對祖父最常見的稱呼是「爺爺」。
(3)祖母:又可以稱為「大母」、「王母」、 「重慈」。又因古人有妻有妾,所以祖母又有 「季祖母」、「庶祖母」、「妾祖母」之分。祖母之稱古今通用。
(4)婆:是古代對成年婦女的很普遍的稱呼,也可以用來稱祖母。
(5)奶奶:是今天對祖母的普遍稱呼,古代的使用較晚。作為稱謂,「奶」最早是作為乳母之稱,以後又用以稱母親,又作為對以婚婦女的較廣義的稱呼。
(6)堂祖父、從祖父、伯公、伯祖、伯翁、叔公、叔祖、叔翁等:這些是對祖父的兄弟的稱謂。
(7)堂祖母、從祖母、伯婆、伯祖母、叔婆、叔祖母等:這些是對祖父兄弟妻子的稱謂。
2、曾祖輩
(1)曾祖:即祖父之父。古代還有「太翁」、「曾翁」、「曾大父」、「大王父」、「王大父」、「太公」、「曾太公」等稱呼,比較特殊的是稱「曾門」。
(2)曾祖母:指曾祖之妻,還可以稱為「太婆」、「曾祖王母」、「太奶」,其中較常見的為「太婆」。
3、高祖輩
(1)高祖:即曾祖之父,古今多稱為高祖父,也有稱為「高祖王父」、「高門」。但需注意的是,古代對高祖之上的歷代遠祖也可稱為高祖。
(2)高祖母:指高祖之妻,或稱「高王祖母」。
4、父母
(1)父母:父母是親屬中最重要的親屬,除「父母」、「雙親」、「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稱外還有「高堂」、「嚴君」、「尊親」、「嚴親」、「兩親」、「親闈」等以及文人筆下的「所生」、「椿萱」等對父母的代稱。
(2)父、父親:是對父親古今習見的稱呼,還可以稱父親為「公」、「翁」、「尊」、「大人」、「嚴君」、「爺」、「爹」、「爸」、「老子」等。
(3)尊:古代常見的敬稱用語,稱自己的父親可稱「家尊」,稱對方的父親則稱「令尊」。
(4)爺:古代對成年男子較廣義的稱呼,宋代開始用作對祖父之稱,魏晉南北朝就用作對父親之稱,或寫作「耶」。
(5)母:是對母親最常見的稱呼。而在古代對母親的稱謂中,大都和「母」相似,又用作對成年婦女或老年婦女的泛稱。其中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媽」、「慈」、「家家」和「姊姊」等。
(6)繼母:如果自己的母親去世、離異或被父輩逐出,則稱續娶之妻為繼母、繼親、後母、假母、續母。
(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親離家之後還能相見,則稱為出母。
(8)生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稱自己的生身母親為「生母」或 「本生母」。
(9)庶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則稱父親之妾為「庶母」、「少母」、「諸母」、「妾母」。
(10)家家和姊姊:是中古時期對母親的兩種特殊稱呼。
(11)姨: 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無論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對父親的妾都可以稱為「姨」、「姨姨」、「阿姨」。
( 12 )義父:指是在自己的父親之外再拜認某人為父,這個「義」字有外加、假、代、自願等意。
( 13 )義母:指是在自己的母親之外再拜認某人為母。
5、與父親相關的親屬
(1)諸父、諸母:是對父親的兄弟及其妻室的統稱。
(2)世父:對父親的兄弟的稱謂,現在更多的場合是稱「伯父」、「叔父」或簡稱「伯」、「叔」。古人偶爾將幾個叔父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次序,分別稱為「伯父」、「仲父」、「叔父」、「季父」。
(3)伯母、叔母:是對父親的兄弟的妻室的稱呼。
(4)從父:對父親的叔伯兄弟可統稱「從父」,又可分別稱為「從伯」、「從叔」。
(5)姑:對父親的姊妹可稱為「姑」(沿用至今),又可以稱為「諸姑」、「姑姊」、「姑妹」,對已婚者一般都稱為「姑母」、「姑媽」,與今不同的是偶爾也稱「姑娘」。
(6)姑父:對姑母的丈夫,既可稱為「姑父」、「姑丈」,又可以稱為「姑婿」、「姑夫」。
(7)表兄弟:對姑母的子的稱謂。
(8)表姊妹:對姑母的女的稱謂。
舉例:關天予的輩分是個不可猜測的負天文數字,所以簡單的一句話,關天於是所有人的重孫子
6、與母親相關的親屬
(1)外祖父:對母親的父親,稱其為「外祖父」(與今同),又可稱為「外翁」、「外大人」、「家公」、「老爺」等。
(2)外祖母:對母親的母親,稱為「外祖母」、「外婆」(與今同),又稱為「姥姥」、「老老」等。
(3)舅:對母親的兄弟,古今均稱「舅」,在不同場合,可加上一些修飾或補充性文字,如:「舅氏」、「舅父」、「嫡舅」、「元舅」、「堂舅」等。
(4)舅母:對舅父之妻的稱謂。
(5)姨母:對母親姊妹的稱呼,先秦時稱為「從母」,秦漢以來則稱為「姨母」,或稱為「姨娘」、「姨婆」、「姨媽」等。
(6)姨父:對姨母之夫稱為「姨夫」或「姨父」。姨母之子女也稱「表兄弟」、「表姊妹」。(無論是舅父之女、姨母之女,還是姑母之女,都可以以「表兄弟」、「表姊妹」相稱,古人統稱為「諸表」。)
7、考妣
「考」和「妣」在先秦時是對父母的異稱,無論生死均可用。秦漢以來,父母死後仍可稱為考妣,但生前不再稱考妣,考妣只用來對死去的父母之稱。而且,考妣不僅用來稱死去的父母,死去的祖輩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輩均可用考妣相稱(在先秦時則是對先祖的泛稱)。
8、夫妻
(1)夫:或作「丈夫」,本是對成年男子的美稱,但又用作夫妻之夫。「夫」
加上其它附加成分的表示丈夫意的相關稱謂很多,如:「夫子」、「夫君」、「夫主」、「夫婿」等。除此,還可以用「良人」、「郎」、「丈人」、「君」、「老公」、「官人」、「漢子」等稱呼丈夫。
(2)妻、妻子:是由古至今對妻的最主要的稱呼。在妻之前加上各種附加成分,還有「賢妻」、「良妻」、「仁妻」、「令妻」、「嬌妻」等。除此,還可用「婦」、「室」、「君」、「夫人」、「娘子」、「渾家」、「內」、「老婆」、「婆娘」、「太太」等來稱呼。
9、與丈夫相關親屬
(1)公:也稱公公,對丈夫之父,古稱為「舅」,也稱為「公」、「公公 」。這些稱呼正是今天稱丈夫之父為「公」、「公公」、「老人公」的前身。
(2)婆:也稱婆婆,對丈夫之母,古稱為「姑」以及由「姑」派生出的「君姑」、「嚴姑」、「慈姑」、「阿姑」等。後又稱「婆」、「婆婆」。
(3)舅姑、姑舅:是早期對丈夫父母的合稱。近者稱「公婆」。此外還有一個常見的稱呼是「姑章」,或作「姑嫜」。
(4)伯叔:對丈夫的兄弟的稱謂,與近代所稱的「大伯」、「小叔」是一致的。
(5)小姑:對丈夫妹妹的稱謂。
10、與妻子相關親屬
(1)岳丈:是對於妻子之父的稱呼,古代還有「泰山」、「冰翁」 外舅」 「外父」、「妻父」等代稱。
(2)岳母:對妻子之母的稱謂,或稱為「丈母」。
(3)姑、外姑:早期用來對妻子之母的稱呼。
(4)舅舅:對妻子兄弟的稱呼,或稱為「舅」、「舅爺」、「舅子」等,還稱為「內兄」、「內弟」、「妻兄」、「妻弟」等。
(5)姨:對妻子的姊妹的稱呼,或稱「大姨」、「小姨」,也稱為「妻妹」、「內妹」。
11、兄弟及與其相關親屬
(1)兄:又稱為「昆」。今天則可用「哥」來稱呼兄長。有兄弟數人的情況下,稱呼中必須表示出排行,或以數字為排行,或用伯、仲、叔、季這些排行常用語等。(「哥」,古代是用得十分廣泛的稱呼,可以稱父、稱兄、稱弟、稱子。)
(2)嫂:對兄的妻子的稱謂,或稱「嫂嫂」。
(3)弟:是對與兄相對者的稱呼。
(4)弟媳:對弟的妻子的稱謂,或稱「弟妹」。
(5)侄:對兄弟的子女最常見的稱呼,也可直接稱之為「兄子」、「兄女」,或稱為「從子」、「從女」、「猶子」、「猶女」。
12、姊妹及與其相關親屬
(1)女兄、女弟:古代對姊妹的稱謂,或直接稱姊妹為兄弟。「姊」又稱「姐」,與姊相對者稱為「妹」。
(2)姊夫、妹夫:對姊妹的丈夫的稱呼,也可稱為「姊婿」、「妹婿」。
(3)甥:對姊妹之子最普遍的稱呼,還稱為「外甥」、「甥女」、「外甥女」。
13、子女及與其相關親屬
(1)子:在古代是一個使用範圍較廣的稱呼,秦漢以後主要用作兒子之稱。
自己之子可稱為「犬子」、「孽子」、「不孝子」等,別人之子又可稱為「令子」、「良子」、「不凡子」、「賢子」等。除此,還可用「男」、「子息」、「賤息」、「兒子」、「兒郎」、「兒男」等來稱呼子。若有幾個兒子則有「長子」、「次男」、「幼子」等稱呼。
(2)女:對女兒的主要稱呼。對別人的女兒往往稱為「愛」或「嬡」,也稱為「令嬡」、「閨嬡」。
(3)義子、義女:指不是自己生育的,而是收養的子女,又稱「養子」、「養女」、「假子」。同時還有一個常見的代稱「螟蛉」。
(4)媳婦:對兒子之妻的稱呼。最初只稱為「婦」,後因兒子又稱為「息」,所以子之妻又稱為「息婦」,或寫作「媳婦」。
(5)婿:對女兒丈夫的稱呼,或稱為「女婿」、「子婿」、「郎婿」、「快婿」等。除此,女兒之夫還可以被稱為「女夫」、「半子」、「東床」「令坦」。
女婿到了岳丈家,除了岳父、岳母可以稱「賢婿」之類,岳家一般人都尊稱其為「姑爺」、「姑老爺」。
(6)孫:對兒子的子女的稱呼,或稱「孫息」、「孫枝」。「孫」又分為「孫兒」、「孫女」,「孫女」又稱為「女孫」。
(7)外孫:對女兒的子女的稱呼。女姓還可稱為「外孫女」。
直系
生父 父親 爸爸、爹 爹爹、阿爹 兒、女
生母 母親 媽媽、娘媽媽、姆嬤 兒、女
後父 繼父 晚爹 阿伯、阿爹 兒、女
後母 繼母 晚娘 嗯娘、姆媽 兒、女
父之父父之母 祖父祖母公公婆婆 爺爺、阿爺娘娘、阿娘 孫、孫女
父之祖父父之祖母 曾祖父曾祖母太公太婆 太爺爺、太公、太太太娘娘、太婆、阿太曾孫、曾孫女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哥、弟姐、妹 長者稱哥、姐、小者一般直呼其名 弟、哥妹、姐
夫 丈夫 老倌某人(女兒名)爹、唉、老太公,也有直稱其名者妻
妻 夫人老人(讀如寧) 某人(女兒名)娘、唉、老太婆、也有直稱其名者夫
夫之父 公 阿公舊時隨子女稱爺爺、娘娘,現隨夫稱爸、爹、媽、姆媽媳婦夫之母 婆 阿婆
旁系
父之兄父之弟 伯父叔父 叔伯大伯、大爹、伯伯、二爹、三爹、小叔、小爹、叔叔侄、侄女
伯父之妻叔父之妻 伯母叔母大媽嬸娘 大姆媽、大嬤、嬸娘、嬸嬸、現呼二媽、三媽等侄、侄女
伯父之子女叔父之子女 堂兄弟堂姐妹稱呼與自己兄弟姐妹相同,對人介紹冠「堂」字弟、哥、妹、姐
父之姐父之妹 姑母 姑娘姑媽、大媽、嗯娘、阿伯、阿姑、現呼大阿媽、二阿媽、阿伯等侄、侄女
兄之妻弟之妻 嫂弟媳嫂嫂、阿嫂、大姐、二姐等,今直呼其名 舊稱叔伯、今稱弟、兄
夫之兄弟 伯叔 叔伯舊時隨子女稱大伯、阿叔、今日隨夫稱哥,對弟或直呼其名弟媳、嫂
夫之兄弟配偶 妯娌舊時隨子女稱,現以姐妹相稱,或直呼其名 弟媳、嫂、妹、姐
婿、媳之父母 親家親家公(姆) 以兄弟、嫂相稱,今呼婿、媳之爹、娘(××之父母)弟媳、嫂、妹、姐
姑之丈夫 姑父 姑丈姑夫舊呼大爹、二爹、大伯,現呼大爸爸、二爸爸內侄、內侄女
姑之子女 姑表表兄弟表姐妹 以兄、弟、姐、妹相稱,或冠「表」字表弟、哥、妹、姐
母系
母之父母 外祖父外祖母外公外婆 外公、外婆 外孫、外孫女
母之兄弟及其配偶 舅父舅母娘舅舅姆 舅父、舅舅、舅姆、舅媽 今呼阿舅、舅姆媽外甥、外甥女
舅父之子女 舅表表兄弟表姐妹 以兄、弟、姐、妹相稱或加冠「表」字表弟、哥、姐、妹
母之姐妹及其配偶 姨父姨母姨丈姨娘 舊呼大爹、大媽、大伯、阿伯,現呼大爸爸、大媽媽、阿姨外甥、外甥女
姨之子女 姨表表兄弟表姐妹 以兄、弟、姐、妹相稱或加冠「表」字表弟、哥、姐、妹
妻系
妻之父母 岳父岳母丈人丈母 面稱隨妻阿爹、姆媽 女婿
妻之兄弟及其配偶 內兄弟內兄嫂內弟媳 阿舅舅嫂面稱隨妻阿哥、大姐或呼其名姐夫、妹夫
姐妹 內姐內妹 姨娘面稱隨妻 姐、妹
妻之姐妹的丈夫 連襟 連襟以哥、弟相稱或呼其名 哥、弟
文化背景
中國人排資論輩由來已久,「輩」就是「輩分」的意思,這是中國宗法社會形成的一個傳統。「輩分」又為「輩份」 ,《辭海》中解釋為「家族、親戚等的世系次第的分別。 輩分的排列常常體現在人名中,使用輩分用字不僅便於在同族中排行輩,認輩分,也便於修宗譜。一般而言,以字定輩分者,都將這些輩分字置于姓之後,如張學良、張學思、張學銘。上至皇族,下至百姓都有輩分。但是,普通老百姓的輩分不是特別講究,如小說《白鹿原》中白嘉軒的兒子白孝文、白孝武兄弟,這個「孝」字是取忠孝之類的用字,沒有特別嚴格的輩分用字沿革。再如,我們的父輩名中,輩分用字一般取寓意較好的字來使用。在這種宗族觀念下,一般排輩分主要體現在男丁中,女子不入宗譜,故不採納。現今,許多家庭中的姐妹看似有使用輩分字的,但一般只是任選一個相同的字用在姊妹中,以表示姐妹關係,並無序輩之意。行輩字是宗族內部按一定次序排列的,並不是父母或本人可以隨便選用的。
宗譜的行輩字派用以加強宗法制度,所以其用字也充分反映了這一目的,主要有三類,一類是美德或吉祥的字,如:德、仁、明、孝、福、祿、吉、祥、賢等;第二類是希望宗族延續和昌盛的字,如:永、傳、昌、盛、興、延、繼、承等;第三類是懷念先祖和歌頌皇天恩德的字,如:澤、祖、顯、榮、恩、錫、啟、先等。家譜的行輩字派是家譜中尤其重要的內容,一般由家庭中的某一位名人制訂,編成幾句吉祥話,有的文人甚至將其寫成詩,比如浙江《唐氏宗譜》的行輩字派是「福祿永昌隆,和良端世美,才智瑞寧聰」;湖北《汪氏宗譜》的行輩字派是「正大光明,成先於後,世澤延長,齊家有猷。 輩分的字譜又稱昭穆、字派、行派,用以表明同宗親屬、家族世系、血系秩序的命名字輩排列。輩分序昭穆古已有之,昭穆為我國宗法制度,即宗廟或宗廟中神主的排列次序。昭穆制源於母系氏族社會二輩制族外婚,每個氏族內男女各有兩個輩分,兩個氏族的同輩異性才可以通婚,子女的世系按母親的世系決定,父子屬於不同氏族。後來昭穆制逐漸得以演化,上古時代宗廟或墓地排列,始祖居中,以下父子(祖、父)遞為昭穆,左為昭,右為穆。以周代天子七廟為例,自始祖之後,父為昭,子為穆。排列時,大祖居中,三昭位於大祖的左方,三穆位於大祖的右方,以此來分別宗族內部的長幼次序和親疏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