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辈‘
基本介绍
在中国,汉族传统的辈分观念长期存在,以本身为中心,上有四代长辈,下有四代晚辈,形成了“高祖、曾祖、祖、父、本人、子、孙、曾孙、玄孙”的“九族”血亲关系,这就是九个层次。如果把旁系的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联系起来,便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亲属系统。这里仅选其中的一部分,以显示其层次关系。
第一层: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长二辈)
第二层:父亲、母亲、伯父、伯母、叔父、婶母、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姑父、姑母、岳父、岳母(长一辈)
第三层:(本身)哥哥、嫂嫂、姐姐、姐夫、妹妹、妹夫、堂兄、堂嫂、表兄、表嫂、内兄、妻妹、襟兄(同辈)
第四层:儿子、女儿、侄儿、外甥、内侄、侄婿(晚一辈)
第五层: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侄孙、侄孙女、孙媳、外孙媳(晚二辈)
亲属称谓是以辈分划分的,不受年龄限制,哥哥比弟弟大几岁,哥哥的孩子又比弟弟的孩子大几岁,几代之后,大门的后代与小门的后代相比,同辈人可能差上几十岁,并不因此而影响辈分关系,常常会有长胡子的孙子或怀抱着的爷爷。所以,汉族常“大门转小辈”之说。
1、祖辈
祖辈的亲属,按古代关于宗亲的范围,是从高祖开始。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则称为远祖、先祖、先人、鼻祖(鼻,始的意思)。
(1)祖:在古代,广义是指所有父辈以上的男性先辈,狭义则是指祖父。
(2)祖父:又称为“王父”、“大父”、“祖君”。在古代,“公”、“太公”、“翁”也可用来称呼祖父;如今对祖父最常见的称呼是“爷爷”。
(3)祖母:又可以称为“大母”、“王母”、 “重慈”。又因古人有妻有妾,所以祖母又有 “季祖母”、“庶祖母”、“妾祖母”之分。祖母之称古今通用。
(4)婆:是古代对成年妇女的很普遍的称呼,也可以用来称祖母。
(5)奶奶:是今天对祖母的普遍称呼,古代的使用较晚。作为称谓,“奶”最早是作为乳母之称,以后又用以称母亲,又作为对以婚妇女的较广义的称呼。
(6)堂祖父、从祖父、伯公、伯祖、伯翁、叔公、叔祖、叔翁等:这些是对祖父的兄弟的称谓。
(7)堂祖母、从祖母、伯婆、伯祖母、叔婆、叔祖母等:这些是对祖父兄弟妻子的称谓。
2、曾祖辈
(1)曾祖:即祖父之父。古代还有“太翁”、“曾翁”、“曾大父”、“大王父”、“王大父”、“太公”、“曾太公”等称呼,比较特殊的是称“曾门”。
(2)曾祖母:指曾祖之妻,还可以称为“太婆”、“曾祖王母”、“太奶”,其中较常见的为“太婆”。
3、高祖辈
(1)高祖:即曾祖之父,古今多称为高祖父,也有称为“高祖王父”、“高门”。但需注意的是,古代对高祖之上的历代远祖也可称为高祖。
(2)高祖母:指高祖之妻,或称“高王祖母”。
4、父母
(1)父母:父母是亲属中最重要的亲属,除“父母”、“双亲”、“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称外还有“高堂”、“严君”、“尊亲”、“严亲”、“两亲”、“亲闱”等以及文人笔下的“所生”、“椿萱”等对父母的代称。
(2)父、父亲:是对父亲古今习见的称呼,还可以称父亲为“公”、“翁”、“尊”、“大人”、“严君”、“爷”、“爹”、“爸”、“老子”等。
(3)尊:古代常见的敬称用语,称自己的父亲可称“家尊”,称对方的父亲则称“令尊”。
(4)爷:古代对成年男子较广义的称呼,宋代开始用作对祖父之称,魏晋南北朝就用作对父亲之称,或写作“耶”。
(5)母:是对母亲最常见的称呼。而在古代对母亲的称谓中,大都和“母”相似,又用作对成年妇女或老年妇女的泛称。其中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妈”、“慈”、“家家”和“姊姊”等。
(6)继母:如果自己的母亲去世、离异或被父辈逐出,则称续娶之妻为继母、继亲、后母、假母、续母。
(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亲离家之后还能相见,则称为出母。
(8)生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称自己的生身母亲为“生母”或 “本生母”。
(9)庶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则称父亲之妾为“庶母”、“少母”、“诸母”、“妾母”。
(10)家家和姊姊:是中古时期对母亲的两种特殊称呼。
(11)姨: 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无论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对父亲的妾都可以称为“姨”、“姨姨”、“阿姨”。
( 12 )义父:指是在自己的父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父,这个“义”字有外加、假、代、自愿等意。
( 13 )义母:指是在自己的母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母。
5、与父亲相关的亲属
(1)诸父、诸母:是对父亲的兄弟及其妻室的统称。
(2)世父:对父亲的兄弟的称谓,现在更多的场合是称“伯父”、“叔父”或简称“伯”、“叔”。古人偶尔将几个叔父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次序,分别称为“伯父”、“仲父”、“叔父”、“季父”。
(3)伯母、叔母:是对父亲的兄弟的妻室的称呼。
(4)从父:对父亲的叔伯兄弟可统称“从父”,又可分别称为“从伯”、“从叔”。
(5)姑:对父亲的姊妹可称为“姑”(沿用至今),又可以称为“诸姑”、“姑姊”、“姑妹”,对已婚者一般都称为“姑母”、“姑妈”,与今不同的是偶尔也称“姑娘”。
(6)姑父:对姑母的丈夫,既可称为“姑父”、“姑丈”,又可以称为“姑婿”、“姑夫”。
(7)表兄弟:对姑母的子的称谓。
(8)表姊妹:对姑母的女的称谓。
举例:关天予的辈分是个不可猜测的负天文数字,所以简单的一句话,关天于是所有人的重孙子
6、与母亲相关的亲属
(1)外祖父:对母亲的父亲,称其为“外祖父”(与今同),又可称为“外翁”、“外大人”、“家公”、“老爷”等。
(2)外祖母:对母亲的母亲,称为“外祖母”、“外婆”(与今同),又称为“姥姥”、“老老”等。
(3)舅:对母亲的兄弟,古今均称“舅”,在不同场合,可加上一些修饰或补充性文字,如:“舅氏”、“舅父”、“嫡舅”、“元舅”、“堂舅”等。
(4)舅母:对舅父之妻的称谓。
(5)姨母:对母亲姊妹的称呼,先秦时称为“从母”,秦汉以来则称为“姨母”,或称为“姨娘”、“姨婆”、“姨妈”等。
(6)姨父:对姨母之夫称为“姨夫”或“姨父”。姨母之子女也称“表兄弟”、“表姊妹”。(无论是舅父之女、姨母之女,还是姑母之女,都可以以“表兄弟”、“表姊妹”相称,古人统称为“诸表”。)
7、考妣
“考”和“妣”在先秦时是对父母的异称,无论生死均可用。秦汉以来,父母死后仍可称为考妣,但生前不再称考妣,考妣只用来对死去的父母之称。而且,考妣不仅用来称死去的父母,死去的祖辈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辈均可用考妣相称(在先秦时则是对先祖的泛称)。
8、夫妻
(1)夫:或作“丈夫”,本是对成年男子的美称,但又用作夫妻之夫。“夫”
加上其它附加成分的表示丈夫意的相关称谓很多,如:“夫子”、“夫君”、“夫主”、“夫婿”等。除此,还可以用“良人”、“郎”、“丈人”、“君”、“老公”、“官人”、“汉子”等称呼丈夫。
(2)妻、妻子:是由古至今对妻的最主要的称呼。在妻之前加上各种附加成分,还有“贤妻”、“良妻”、“仁妻”、“令妻”、“娇妻”等。除此,还可用“妇”、“室”、“君”、“夫人”、“娘子”、“浑家”、“内”、“老婆”、“婆娘”、“太太”等来称呼。
9、与丈夫相关亲属
(1)公:也称公公,对丈夫之父,古称为“舅”,也称为“公”、“公公 ”。这些称呼正是今天称丈夫之父为“公”、“公公”、“老人公”的前身。
(2)婆:也称婆婆,对丈夫之母,古称为“姑”以及由“姑”派生出的“君姑”、“严姑”、“慈姑”、“阿姑”等。后又称“婆”、“婆婆”。
(3)舅姑、姑舅:是早期对丈夫父母的合称。近者称“公婆”。此外还有一个常见的称呼是“姑章”,或作“姑嫜”。
(4)伯叔:对丈夫的兄弟的称谓,与近代所称的“大伯”、“小叔”是一致的。
(5)小姑:对丈夫妹妹的称谓。
10、与妻子相关亲属
(1)岳丈:是对于妻子之父的称呼,古代还有“泰山”、“冰翁” 外舅” “外父”、“妻父”等代称。
(2)岳母:对妻子之母的称谓,或称为“丈母”。
(3)姑、外姑:早期用来对妻子之母的称呼。
(4)舅舅:对妻子兄弟的称呼,或称为“舅”、“舅爷”、“舅子”等,还称为“内兄”、“内弟”、“妻兄”、“妻弟”等。
(5)姨:对妻子的姊妹的称呼,或称“大姨”、“小姨”,也称为“妻妹”、“内妹”。
11、兄弟及与其相关亲属
(1)兄:又称为“昆”。今天则可用“哥”来称呼兄长。有兄弟数人的情况下,称呼中必须表示出排行,或以数字为排行,或用伯、仲、叔、季这些排行常用语等。(“哥”,古代是用得十分广泛的称呼,可以称父、称兄、称弟、称子。)
(2)嫂:对兄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嫂嫂”。
(3)弟:是对与兄相对者的称呼。
(4)弟媳:对弟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弟妹”。
(5)侄:对兄弟的子女最常见的称呼,也可直接称之为“兄子”、“兄女”,或称为“从子”、“从女”、“犹子”、“犹女”。
12、姊妹及与其相关亲属
(1)女兄、女弟:古代对姊妹的称谓,或直接称姊妹为兄弟。“姊”又称“姐”,与姊相对者称为“妹”。
(2)姊夫、妹夫:对姊妹的丈夫的称呼,也可称为“姊婿”、“妹婿”。
(3)甥:对姊妹之子最普遍的称呼,还称为“外甥”、“甥女”、“外甥女”。
13、子女及与其相关亲属
(1)子:在古代是一个使用范围较广的称呼,秦汉以后主要用作儿子之称。
自己之子可称为“犬子”、“孽子”、“不孝子”等,别人之子又可称为“令子”、“良子”、“不凡子”、“贤子”等。除此,还可用“男”、“子息”、“贱息”、“儿子”、“儿郎”、“儿男”等来称呼子。若有几个儿子则有“长子”、“次男”、“幼子”等称呼。
(2)女:对女儿的主要称呼。对别人的女儿往往称为“爱”或“嫒”,也称为“令嫒”、“闺嫒”。
(3)义子、义女:指不是自己生育的,而是收养的子女,又称“养子”、“养女”、“假子”。同时还有一个常见的代称“螟蛉”。
(4)媳妇:对儿子之妻的称呼。最初只称为“妇”,后因儿子又称为“息”,所以子之妻又称为“息妇”,或写作“媳妇”。
(5)婿:对女儿丈夫的称呼,或称为“女婿”、“子婿”、“郎婿”、“快婿”等。除此,女儿之夫还可以被称为“女夫”、“半子”、“东床”“令坦”。
女婿到了岳丈家,除了岳父、岳母可以称“贤婿”之类,岳家一般人都尊称其为“姑爷”、“姑老爷”。
(6)孙:对儿子的子女的称呼,或称“孙息”、“孙枝”。“孙”又分为“孙儿”、“孙女”,“孙女”又称为“女孙”。
(7)外孙:对女儿的子女的称呼。女姓还可称为“外孙女”。
直系
生父 父亲 爸爸、爹 爹爹、阿爹 儿、女
生母 母亲 妈妈、娘妈妈、姆嬷 儿、女
后父 继父 晚爹 阿伯、阿爹 儿、女
后母 继母 晚娘 嗯娘、姆妈 儿、女
父之父父之母 祖父祖母公公婆婆 爷爷、阿爷娘娘、阿娘 孙、孙女
父之祖父父之祖母 曾祖父曾祖母太公太婆 太爷爷、太公、太太太娘娘、太婆、阿太曾孙、曾孙女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哥、弟姐、妹 长者称哥、姐、小者一般直呼其名 弟、哥妹、姐
夫 丈夫 老倌某人(女儿名)爹、唉、老太公,也有直称其名者妻
妻 夫人老人(读如宁) 某人(女儿名)娘、唉、老太婆、也有直称其名者夫
夫之父 公 阿公旧时随子女称爷爷、娘娘,现随夫称爸、爹、妈、姆妈媳妇夫之母 婆 阿婆
旁系
父之兄父之弟 伯父叔父 叔伯大伯、大爹、伯伯、二爹、三爹、小叔、小爹、叔叔侄、侄女
伯父之妻叔父之妻 伯母叔母大妈婶娘 大姆妈、大嬷、婶娘、婶婶、现呼二妈、三妈等侄、侄女
伯父之子女叔父之子女 堂兄弟堂姐妹称呼与自己兄弟姐妹相同,对人介绍冠“堂”字弟、哥、妹、姐
父之姐父之妹 姑母 姑娘姑妈、大妈、嗯娘、阿伯、阿姑、现呼大阿妈、二阿妈、阿伯等侄、侄女
兄之妻弟之妻 嫂弟媳嫂嫂、阿嫂、大姐、二姐等,今直呼其名 旧称叔伯、今称弟、兄
夫之兄弟 伯叔 叔伯旧时随子女称大伯、阿叔、今日随夫称哥,对弟或直呼其名弟媳、嫂
夫之兄弟配偶 妯娌旧时随子女称,现以姐妹相称,或直呼其名 弟媳、嫂、妹、姐
婿、媳之父母 亲家亲家公(姆) 以兄弟、嫂相称,今呼婿、媳之爹、娘(××之父母)弟媳、嫂、妹、姐
姑之丈夫 姑父 姑丈姑夫旧呼大爹、二爹、大伯,现呼大爸爸、二爸爸内侄、内侄女
姑之子女 姑表表兄弟表姐妹 以兄、弟、姐、妹相称,或冠“表”字表弟、哥、妹、姐
母系
母之父母 外祖父外祖母外公外婆 外公、外婆 外孙、外孙女
母之兄弟及其配偶 舅父舅母娘舅舅姆 舅父、舅舅、舅姆、舅妈 今呼阿舅、舅姆妈外甥、外甥女
舅父之子女 舅表表兄弟表姐妹 以兄、弟、姐、妹相称或加冠“表”字表弟、哥、姐、妹
母之姐妹及其配偶 姨父姨母姨丈姨娘 旧呼大爹、大妈、大伯、阿伯,现呼大爸爸、大妈妈、阿姨外甥、外甥女
姨之子女 姨表表兄弟表姐妹 以兄、弟、姐、妹相称或加冠“表”字表弟、哥、姐、妹
妻系
妻之父母 岳父岳母丈人丈母 面称随妻阿爹、姆妈 女婿
妻之兄弟及其配偶 内兄弟内兄嫂内弟媳 阿舅舅嫂面称随妻阿哥、大姐或呼其名姐夫、妹夫
姐妹 内姐内妹 姨娘面称随妻 姐、妹
妻之姐妹的丈夫 连襟 连襟以哥、弟相称或呼其名 哥、弟
文化背景
中国人排资论辈由来已久,“辈”就是“辈分”的意思,这是中国宗法社会形成的一个传统。“辈分”又为“辈份” ,《辞海》中解释为“家族、亲戚等的世系次第的分别。 辈分的排列常常体现在人名中,使用辈分用字不仅便于在同族中排行辈,认辈分,也便于修宗谱。一般而言,以字定辈分者,都将这些辈分字置于姓之后,如张学良、张学思、张学铭。上至皇族,下至百姓都有辈分。但是,普通老百姓的辈分不是特别讲究,如小说《白鹿原》中白嘉轩的儿子白孝文、白孝武兄弟,这个“孝”字是取忠孝之类的用字,没有特别严格的辈分用字沿革。再如,我们的父辈名中,辈分用字一般取寓意较好的字来使用。在这种宗族观念下,一般排辈分主要体现在男丁中,女子不入宗谱,故不采纳。现今,许多家庭中的姐妹看似有使用辈分字的,但一般只是任选一个相同的字用在姊妹中,以表示姐妹关系,并无序辈之意。行辈字是宗族内部按一定次序排列的,并不是父母或本人可以随便选用的。
宗谱的行辈字派用以加强宗法制度,所以其用字也充分反映了这一目的,主要有三类,一类是美德或吉祥的字,如:德、仁、明、孝、福、禄、吉、祥、贤等;第二类是希望宗族延续和昌盛的字,如:永、传、昌、盛、兴、延、继、承等;第三类是怀念先祖和歌颂皇天恩德的字,如:泽、祖、显、荣、恩、锡、启、先等。家谱的行辈字派是家谱中尤其重要的内容,一般由家庭中的某一位名人制订,编成几句吉祥话,有的文人甚至将其写成诗,比如浙江《唐氏宗谱》的行辈字派是“福禄永昌隆,和良端世美,才智瑞宁聪”;湖北《汪氏宗谱》的行辈字派是“正大光明,成先于后,世泽延长,齐家有猷。 辈分的字谱又称昭穆、字派、行派,用以表明同宗亲属、家族世系、血系秩序的命名字辈排列。辈分序昭穆古已有之,昭穆为我国宗法制度,即宗庙或宗庙中神主的排列次序。昭穆制源于母系氏族社会二辈制族外婚,每个氏族内男女各有两个辈分,两个氏族的同辈异性才可以通婚,子女的世系按母亲的世系决定,父子属于不同氏族。后来昭穆制逐渐得以演化,上古时代宗庙或墓地排列,始祖居中,以下父子(祖、父)递为昭穆,左为昭,右为穆。以周代天子七庙为例,自始祖之后,父为昭,子为穆。排列时,大祖居中,三昭位于大祖的左方,三穆位于大祖的右方,以此来分别宗族内部的长幼次序和亲疏远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