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他性
簡介
排他性在經濟學中是指一類物品(財產)歸某位消費者或某類消費人群所擁有並控制,就可以把其他消費者排斥在獲得該商品的利益之外,對其他消費者就稱為具有排他優勢。其為一種生產或消費領域中的價值性外力(積極或消極地)影響一些人無法完全參與到自主的交換中。排他性是私人物品的一個特徵。排他性是指一種物品具有可以阻止其他人使用該物品的特性。如:甲購買了一塊巧克力,他就獲得了消費這塊巧克力的權利,其他人未得到甲的允許就不能消費同一塊巧克力了。也稱獨占性或專有性。指知識產權所有人對其知識或智力成果享有獨占或排他的權利,未經其許可,任何人不得利用,否則,構成侵權。這是知識產權的最重要的法律特點。排他性是指個人可以被排除在消費某種物品和服務的利益之外,當消費者為私人產品付錢購買之後,他人就不能享用此種商品和服務所帶來的意義,排他性是私人物品的一個特徵。
評價
排他性是指產權主體的對外排斥性或對特定權利的壟斷性。產權界定越清晰,產權的排他性越強。國有企業的產權是公共產權,產權由全體人民共同擁有,一個人對國有資產的擁有並不能排斥其他人也擁有所謂排他性是指消費物品必須是「付費」行為。而競爭性是指某人已消費了某種物品,他人就不能再消費這種物品,至少本人消費行為影響他人消費。會計信息產品的個人消費就同時兼有排他性和競爭性其次「排他性」是指排除他人(將某物)據為己有並非排除他人代理所有權的某些權能。因此不能把「排他性」作為否定代理所有權的根據這種情況可稱為排他性.或者任一資源結點未必只能由一個配置單元j控制和使用,這種情況可稱為相容性。在任一複雜系統中,當所有的配置單元之間相互獨立時,配置單元的數目不會超過資源結點的數目,即nm。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