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立
简介
授予人宗教性权柄的仪式。较一般性的用法广泛,如:神“定立”燔祭、以色列的居所、月亮和星宿、婴儿的力量、人类政府、信徒的善行等。另如:基督“吩咐”支持传道人;君王“下令”举宴;保罗“吩咐”教会行事(林前七17)。该词也可作“律例”解,如:社会法律、敬拜规例、逾越节的规例、祭司之分的规例、法律文件、圣殿的规例、敬虔习行的规例。该词又可译作“指派”、“制定”、“订立”、“命令”等。现今,该词主要用在人身上,表示人被拣选及指派作神的工作。基督也被称为“神所立定的”审判官(徒十42),保罗也自称“奉派作传道的”(提前二7)
在以色列人和犹太教中
整个旧约都十分强调神按自己旨意拣选和委派人去服侍祂。祭司的职任很早期已从每一家的家主转移至神所拣选的利未支派(民八14-19)。后来所有族内的斗争──撒督家族、亚伦家族、哈斯摩宁家族──都为争夺继承这特权。神选任利未人早自摩西的时候(民三5-10),以法莲人撒母耳也列入被拣选的利未后裔中(代上六28),西拉赫(《传道经》四十五6-22,约主前180)也歌颂神的拣选。正如希伯来书五章1、4节所说,大祭司的尊荣没有人能自取,是“蒙神所召,像亚伦一样”,是生下来就承袭这位分。第一批利未人是在会幕里,接受按手,被众民承认(民八10、14-18)。摩西也受到神的指示,把亚伦和他的儿子分别为圣,在整周内进行各项献祭(包括“为承接圣职所献的公羊”)、穿圣袍、膏立和敬拜的仪式(出二十九;利八)。虽然圣经后来没有其他地方记载按立利未人和祭司的仪式,但这些礼仪在出埃及记和利未记这样详细地记载下来,似乎显示这些仪式后来仍维持下去。
除了祭司之外,还有先知、先知群体的设立,有时还有皇室的供养(撒上十5;王上一9、10,十八17-19,二十35,二十二5-28;王下二3、5-7)。先知的历史可追溯至很早期(参创二十7;申三十四10;士四4;耶七25)。“先知的众子”这词,加上耶利米书三十五章4节隐晦的暗示,可能指先知体系也许像祭司职任一样,有时是世袭的,但如何委派和就任则不得而知。突出的先知常与先知“学校”的先知对立(阿摩司,摩七14;以利亚,王上十八;米该雅,王上二十二5- 28;耶利米,耶二十七14-16,二十八)。这些先知都是神直接选召的,但任命的经过则没有记载(王上十七1,二十一17;赛六;耶一;摩七15),只有以利沙是神吩咐以利亚去呼召和膏立的(王上十九16;参赛六十一1)。先知的信息真确与否并不在乎正式的任命仪式,他们宣讲的真理必自昭明,他们的预言也必应验(王上二十二13、14、26-28;耶二十八5-9)。
到了新约时代,祭司的工作主要是主持礼仪和政治活动。属灵的教导和带领工作则落在文士和法利赛人身上。文士是律法专家,受过正式的训练,法利赛人是一群严守律法的教派。他们曾批评耶稣和门徒没有资格和受过训练去教导人(太十三53-55;徒四13),圣经中只有这两处显示他们的职位是正式被委任,且有社会上的地位。
在教会
基督教的按立也是出于神的拣选。无论耶稣或门徒,都不是来自专业的宗教阶级。耶稣设立十二门徒的时候,是“随自己的意思叫人来”,后来又强调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可三13、14;约十五16)。马提亚的选立也是倚靠祷告和摇籤(徒一24-26)。保罗辩称在母腹里的时候,神就把他“分别出来”,他作使徒并非由于人或借着人(加一1、15)。保罗和巴拿巴被差遣去传道,是在一次崇拜中受到圣灵的指示;大概是透过一位基督徒先知的宣告(徒十三1-4)。同样,提摩太初被选为保罗的助手时,也是“照从前指着你(提摩太)的预言”(提前一18、四14)。在哥林多,不同的职事,如说话、教导、治病和治理等,均被称为“圣灵的恩赐”,是圣灵“随己意分给各人的”(林前十二8-11;参弗四11)。以弗所教会的长老是由圣灵设立作群羊的监督(徒二十28)。神委派人的权柄在圣经里很清晰:任何出于个人意愿和不法途径,欲取得事奉的权利,必遭受最严厉的咒诅(徒八18-24)。
另一方面,教会于聚会中,可以“选举”巴撒巴和马提亚,然后将最后的抉择交给神(徒一15、23)。众门徒也可以选出7个管理饭食的人,带他们到使徒面前(徒六2-6)。安提阿教会聚会的时候,在圣灵的命令下,可以差遣和打发保罗与巴拿巴出去(十三2、3)。保罗和巴拿巴也曾选立长老(十四23),又指示提多这样做(多一5),也许提摩太也有按立长老(提前五22;这节经文可能指挽回倒退的人,但作者在这里是提醒人不可急促行事,以免酿成丑闻)。
在路司得和以哥念的长老,遵从一位基督徒先知的吩咐,与保罗一起为提摩太按手(提前四14;提后一6);在路加的记载中,指出提摩太被选上是因为“弟兄们称讚他”(徒十六1-3)。保罗写信给提摩太和提多的时候,详细地列出了教会领袖的资格和一些应有的训练,这些教训似取代了“圣灵的恩赐”作为按立的基本条件(提前三1-13;提后二2)。按立是神透过人进行选召,圣经中信徒皆祭司的观念,即全教会皆被召和装备去事奉神的观念,可作这提示的补充(弗四12;彼前二5、9;启一5、6)。
人参与按立的形式除了包括祷告、禁食和摇籤之外(徒一26,六6,十二2、3,十四23),有时还有“挑选”(原文是“用手选出”,起初是用举手的形式选举,后来是直接指出所选立的人;参林后八19及徒十四23),有时候则是众人的意见(徒一15、23,六2-5,十三3,十六2;提前四14)。透过按手仪式显示全教会皆同意和支持选立的人。这自古已存在的行动包含许多意义:给予祝福(创四十八14、15)、差遣和赋予权力(民二十七18-23);以祭牲代表自己(出二十九10);罪过的转移(利十六21);治病(路四40;徒九17,二十八8);表示怜悯(可一41)。
人常常要求耶稣为他们按手,可见这动作并不限于按立(太九18,十九13)。犹太公议会欢迎新会员时,也以这简单的手势表示接纳和认同,有时教会欢迎新人也一样,尤其是产生疑问的时候(徒八12-17,十九6)。只有在这两个情况之下,按手是与领受圣灵有关,却与委任圣职完全无涉(徒六6,十三3;提前四14,五22;提后一6)。肯定的是,保罗、巴拿巴和管理饭食的人已领受了圣灵(徒九17,十一24)。保罗谈及提摩太所领受的“恩赐”,并嘱咐他不要忽略,却要挑旺那恩赐,不可能是指圣灵。他在五旬节,并在哥林多时,早已领受了圣灵,却没有经过按手。基督赐下圣灵给11位门徒时(约二十22、23),也没有提到按手。
另一个后期的观念──职事的继承,被称为“使徒统绪”,其圣经根据只可见于旧约的祭司制度;另保罗和巴拿巴奉差遣传道,也按立了教会的长老,可能是由这观念来的。再者,任何称按立可授予权力的说法,必须小心地说明(民二十七18-23是例外),因为基督曾警告人,在神的国里不要行使个人权力(太二十三8-12;可十42-44)。受按立的人应有的态度是谦卑(留意林后一24;弗三7、8;彼前五2、3)。
不过,奉基督差遣的人,都蒙主应许常有主的同在,并获赐权柄,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18-20)。人若真诚回应神的呼召,奉献自己的生命和恩赐,必得赏赐(来六10)。信徒彼此的代祷与鼓励,是极其珍贵的(弗六18-20)。按立不能制造神的工人;但按新约的意义,被按立是一种权利,人在意志消沉时,可因此重新得着鼓励。
参:“预定”。
参考文献
- ↑ 宗教文化:什么是基督教,第一星座网,2015-02-05
- ↑ 伊斯兰教简史,中国新疆,2014-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