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加里王宫遗址
拉加里王宫遗址,位于西藏自治区曲松县城南侧,建于13世纪,是吐蕃王室外后裔家庭势力在历经萨迦和帕竹政权后保留下来的王权象征。宫殿现存建筑遗存根据其始建年代大致可分为三期:早期建筑旧宫“扎西群宗”,中期建筑新宫“甘丹拉孜”(亦称拉加里颇章),晚期建筑夏官。[1]
拉加里王宫遗址,1996年4月16日被列为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6月25日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目录
布局结构
拉加里王宫遗址基本保持了原建筑的布局和结构,其建筑风格融合了汉族的建筑风格,这在西藏王宫建筑中是极为珍贵的,亦是研究西藏地方历史、建筑史的重要实物资料。
拉加里王府宫殿位于县城南侧的高台地北缘,建筑群所在地属下江乡,海拔3880米。
遗址简介
拉加里王宫遗址,现存建筑可分为早、中、晚三期。早期建筑藏语称“扎西群宗”,始建于13世纪,现存最高为12米的宫墙残段和南、北大门;中期建筑藏语称“甘丹拉孜”,建于15世纪;为拉加里王宫遗址现存的主体建筑,由王宫、仓库、拉康(宫殿)、广场、马厩等组成,原为5层,现存3层。
尚残存部分壁画;晚期建筑称“夏宫”,建于18世纪,现存部分为一基本完整的院式宫殿。
现存建筑
宫殿现存建筑遗存根据其始建年代大致可分为三期:早期建筑——旧宫“扎西群宗”,中期建筑——新宫“甘丹拉孜”(亦称拉加里颇章),晚期建筑——夏官。
一、旧宫“扎西群宗”
该建筑位于新宫甘丹拉孜西侧约180米处,位置稍低于新宫,占地范围南北长100米,东西宽70米,总面积7000平方米。
宫殿由石砌围墙环绕,现仅存东、南墙体及西墙残段。西墙残长16米,残高5——8米;东墙基本完整,走向有转折,其内墙尚存一段,内、外墙分别长40、70米;南墙与南宫门相连,其西端已颓毁。宫墙所用石块较规整,石块同以黄泥浆为粘合剂,外壁修抹整齐,最高处15米。
建筑风格
二、新宫“甘丹拉孜”
甘丹拉孜是拉加里王宫现存建筑的主体部分,位于整个建筑群的东北部,由王宫、仓库、拉康、广场、马厩等一系列建筑单元构成,该建筑群北临河谷,东侧是一条人工壕堑,占地范围南北长120米,东西宽130米,总面积近16万平方米。
三、夏宫
夏宫位于新宫甘丹拉孜东北方向约1000米处的罗布林卡之中(现县行政大院内),北临江扎普久河,南依高崖,海拔3840米。
原建筑包括宫墙、浴池及宫殿等,现多已不存。夏宫原为拉加里王府避暑消夏游乐之处,现仅存一小型宫院。
该宫院位于今县行政办公大楼东北约50米处,为一四合院式宫殿。宫院坐北朝南,北面正房一排三问,通面阔18米,进深4米。东、西面各有厢房一间,中央为庭院。正、厢房前各没有石阶四级。正、厢房门窗皆设计成汉式格子棂窗及版门式样。正房明、次间辟版门共14槽,门上垂檐及窗上窗媚均镂刻彩绘有牡丹、莲花、凤凰、卷草等图案,一派汉式风格。
拉加里王系,是西藏历史上一支独立的地方割据势力,其先祖为吐蕃王室后裔鄂松的嫡系。公元10世纪后,该王系在山南曲松一带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历经萨迦王朝(约1255——1353)和帕竹王朝(1354——1617)统治时期,仍保持着相对独立的地方统治特权。直至1959年西藏进行民主改革之前,拉加里王系还统辖有拉加里、桑日、加查、隆子四个宗,方圆达三、四百里的广大地区。
拉加里王府宫殿的始建年代已难详考,仅从现存建筑遗存的诸特点加之实地调查资料综合分析,推测其三期建筑的大致年代如下:
早期建筑:约始建于公元13——14世纪左右。
中期建筑:主体部分始建于公元15——18世纪。
晚期建筑:约始建于公元15世纪末,现存部分已为现代所改建。
上述建筑在近现代都曾经过改建、修葺或移作它用的情况,所作年代推测均就其主要部分的始建时期而言。
王宫建筑是西藏古代建筑中的一个重要门类,能较为完整地保存至今者已十分罕见。拉加里王府宫殿建筑基本保持了原有的平面布局和建筑结构,在西藏古代王宫这样一个独特的门类中更是极为珍贵的。作为藏式王宫建筑,其中一些小木作,尤其是门枋之上斗拱的使用,无疑是融合了汉地古建筑的某些因素,因而也就具有了更为重要的研究价值。
保存完好
该建筑原在南、北两面辟有门道,北门已完全坍颓不存,南门尚存遗迹。南门共有两重,第一重设在宫墙外的东西向门廊,门朝西,宽6米,有石块砌出的石阶数级,由下而上通进门廊;第二重门道直接辟于南宫墙上部,门朝南,有高达十余米的阶梯通达门道宫殿的北部第二重门道辟于正北方向,由正门和侧门构成。正门没有门廊,阔7.5米,进深2.6米,共2柱,柱高2米;门廊高3.2米,宽3.2米。
正门有本质门档三重,其上雕刻有莲瓣、连珠纹等,门枋上有彩绘莲花、牡丹等图案。门柱上有雕刻及彩绘图案,上承门档四重,其上亦有彩绘莲花等图案。侧门位于正门东侧,亦面向北,为甬道式。门道高6、宽1.6、深12米,全为石砌建筑,仅在门枋上有两朵木质斗枋以承门媚,门道顶部横设细木条,其上铺盖泥石。
宫墙内建筑多已颓毁或利用其残垣改建为民居,故其布局、形制已不可察。在甬道式侧门之上尚存门楼一间,面积约10平方米,南北辟有采光小窗一扇。
文物保护
拉加里王宫于1996年4月16日被列为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6月25日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