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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所在地是指我國居民戶口簿登記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時其父母戶口登記地方,通常是家庭戶口簿上的戶口所在地[1]

目錄

舉例說明

但由於就業,搬遷,升學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時會形成居住地址,如未發生戶口遷移等,戶籍所在地將不變。例如:某人出生於山東省德州市***縣***村,其父母是該村合法常住居民,那麼該人戶籍所在地就是該村,後來,該人考上大學去了湖北武漢市生活居住,這時候,居住地就是武漢市,如果沒有辦理戶籍遷移等事項,該人的戶籍所在地依舊是山東老家的那個村子,如果辦理了戶籍遷移,戶籍所在地將變為武漢市**街道**小區(居住地)。其他,諸如參軍,搬遷,等等情況類似。

中國大陸的戶籍制度將公民分為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升學、就業、社會保障、居住等都與戶口掛鈎,並且兩類戶口的的規定作為區別對待。公安部門正在起草《戶籍法》準備提交全國人大,預計會對嚴格的戶籍規定做鬆動。部分地區(例如青島)已取消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制度,統一為居民戶口。[2]

參考文獻